引言:武断任性统治的普遍性与后果
过去十几年,中国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武断任性(arbitrary and capricious: 权力行使缺乏依据、随意而为)的折腾。很多人都在问,接下来会怎么样?今天我们将探讨一个正常国家国民所应具备的常识。这个常识在中文世界长期以来是国民的心智盲点。掌握了这个常识,普通的听众也不难对中国未来十年的走向做出大致不离谱的判断。
暴政的西方定义:武断任性而非残暴
在西方传统中,武断任性的统治就叫做暴政(tyranny: 不只是残暴的统治,更是武断任性地行使权力)。“暴政”这个词并不单指残暴的统治,武断任性地行使权力本身就叫做暴政。武断任性地行使权力的人,则被称为暴君。将暴政简单地理解为残暴的统治,将暴君简单地理解为残暴的独裁者,导致了中文世界对现代政治的一系列误解和曲解,也使得许多中国人对现实和未来做出了很多误判。
西方政治思想的核心:反对武断任性
西方两千多年的政治理论和实践,无论是探讨民主还是专制,都贯穿着一个一以贯之的主题:反对武断任性的统治。原因很简单,因为武断任性的统治必然导致灾难。从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古希腊哲学家,西方政治学奠基人之一)开始,直到现在的美国法院,在谈及权力时,都反复强调要防止武断任性,即“arbitrary and capricious”。
美国宪法赋予了行政当局,尤其是行政首脑——总统,巨大的权力,例如执法权、外交权、任免官员的权力以及军权等等。可以想象,总统能够调动军队和联邦执法力量,其权力之大。总统行使这些权力本身并无问题,因为这是宪法赋予他的。然而,他在行使这些权力时有一个限制,即不能违反宪法,不能武断任性地行使宪法赋予他的权力。判断其行为是否武断任性,是美国法院审理行政当局(包括总统)在行使权力时是否违宪的一个重要标准。
权力集中与分散的辩证:历史的教训
中文世界经常争论集权(centralization: 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或机构)好还是分权(decentralization: 权力分散)好。这不完全是一个理论问题,因为历史上已经存在过许多集权国家和分权国家。在当今世界,也仍然有一些集权国家和许多分权国家。权力这个东西,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它既能办好事,也能办坏事。因此,单纯从某一件具体的事情上,是无法分辨集权或分权孰优孰劣的。必须超越孤立的案例,将其置于历史的纵深中,才能比较出其优劣。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人发现历史上的人为灾难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武断任性的折腾。武断任性的折腾之后,紧随而来的就是灾难。有些武断任性的统治维持一段时间后,结果就是失控,国家有时甚至会解体。但大部分武断任性的统治不会立即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至于一下子就完蛋,而是日积月累,像失血一样。一刀一刀地捅下去,每一刀都不致命,但多少都会流点血,然后又是一刀,伤口还未愈合就再来一刀。遍体鳞伤之后,国家就到处失血,最终到达一个临界点,国家就会崩溃、解体。基于这种发现,亚里士多德主张政治的头等大事就是要避免武断任性的统治,找到一种有智慧的统治方式。这就是法治(Rule of Law: 理性之治,让法律说了算,而非个人或群体武断任性)理论的起源。
法治的起源与现代政治逻辑
那么什么是法治呢?亚里士多德说得很清楚,就是理性的统治,即“理性之治”,是让法律说了算,而不是让一个人武断任性地说了算。既不能是一个人武断任性地说了算,也不能是一伙人武断任性地说了算,而是要制定规则,即制定法律,让法律说了算。这是两千多年前西方人的认知,也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认知,他的思考过程在他的书里都写得清清楚楚。从那以后,西方各个时代最聪明的一批头脑并非不知道集权能办一些好事。西方人知道集权也能办一些好事,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而不是问题的全部。在这方面,他们比中国人聪明的地方在于,他们也知道集权避免不了武断任性的统治,而且不会只武断任性一次,而是只要是武断任性,它就会形成一个武断任性的链条,最终的后果就是不可收拾,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要预防统治者武断任性地制造社会灾难,就必须建立法治,就必须分权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 将权力分散并相互监督,以防止权力滥用)。这是当今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统治模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Rule of Law”和“Checks and Balances”。
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贫瘠
西方人是先有了这种理念,又武断任性了一千多年,经历了一场接一场无数的人为灾难,才开始一点一点地将法治和分权的理论付诸实践。中国的传统思维没有这么精细,比亚里士多德的思考要粗糙得多。中国的传统思维围绕政治的思考比较原始,它不讲统治权术,而是唱“以民为本”这种高调。问题不在于应不应该以民为本,当然应该以民为本,但关键问题是你怎么样才能做到以民为本,即“how”。在这方面,中国传统思想十分贫瘠,没有多少内容,没有多少营养,历史上一直就处在武断任性的闭环当中,在这个闭环当中打转。遇到一个头脑清楚、有见识、也有些自律的皇帝,中国人就尝一段甜头;然后又遇到一个头脑不清楚、没见识、又自我膨胀的皇帝,就经历一段灾难。它整个的统治形态就像一头蒙眼驴拉磨一样,对政治权力的认知可以说是凝固化、僵化。直到近代西方思想传入,这种思维才开始有所长进,但在政治思考方面仍然相当原始。
平衡的艺术:集中与制衡
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权力的认知,在西方大部分历史时段属于常识。到了近代,它逐步精细化和专业化。人们认识到,要有效地施政,行政权力就需要集中。但是,集权就有导致武断任性的风险,而武断任性的决策又会导致灾难。所以结论就是,必须对集中的权力有监督和制衡。目标是达到一种平衡:权力必须集中到足以有效施政的程度,但又不能集中到能够武断任性施政的程度。西方经历过的那些五花八门的政体,例如城邦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议会主权、人民主权、民主宪政等等,都贯穿着这样一条线索。
美国的行政权,包括总统的权力,比大部分中国知识分子想象的要大、要集中。这是行政能力的保障。但是,总统在国内行使这种权力时有一个“紧箍咒”,就是要符合宪法,不能武断任性。这是联邦法院审理行政当局(包括总统)滥用权力的标准用语。在国内事务中,这个紧箍咒比较紧;但在国外事务中,在国际事务中,这个紧箍咒就会比较松。例如,在外交问题上,在国外用兵的问题上,美国法院基本上管不着,在这方面总统权力是相当大的。
集权能“干好事”的假象与历史的必然
回顾这条线索,多少能帮助我们对各个国家的未来做出一个不太离谱的宏观判断。一些具体的微观走向和一些节点事件的发生时间点,你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一幅大致的图景:集权会办一些好事,但避免不了武断任性的统治,这是巨大灾难的源头活水。短期看,可能会有个别的例外,但从长远看,它是没有例外的。无论是一个人集权(即所谓的个人独裁),还是一伙人集权(即所谓的寡头政治),历史上都是灾难性的结局。肯定会有人想:“我比历史上那些独裁者更聪明、更高瞻远瞩,而且吸取了他们的教训,我更集权、更厉害,还有大数据和现在所有的监控设备、监控设施。”这种想法一点都不新鲜,历史上所有的武断任性的独裁者都这么想,但都没有逃过亚里士多德发现的那个规律,即武断任性的统治导致灾难。
暴政(Tyranny)的深层含义与翻译误区
说到这里,我们要讲一个在中文世界有很多误解和曲解的概念,那就是暴政。亚里士多德自己没少讲暴政,在希腊语中就是“tyrannia”。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解释,它指的是不用对任何人负责的武断的个人权力。美国人学英国人把“tyrannia”翻译成“tyranny”,中国人又把它翻译成“暴政”。这是这个词从希腊语翻译成英语,再从英语翻译成中文的翻译链条。由于翻译问题,大部分中文知识分子和广大学生望文生义,以为只有残暴的统治才叫“tyranny”。这是一个基础性的误解。“tyranny”当然包括残暴的统治,但它不只是讲残暴的统治,更重要的是,它是指那种抛开法律、武断任性的个人权力,用劳动人民的话说就是“无法无天”,一个人说了算。
武断任性的统治能不能办些好事呢?能不能给老百姓一点甜头呢?它当然会。世界上不存在只用残暴手段统治的“tyranny”,那种极端状态可能只存在于虚构作品当中。亚里士多德把实施暴政的人叫做“tyrannos”,英国人和美国人都翻译成“tyrant”,中文翻译成“暴君”。这种翻译的误导性更强。当国王或皇帝给老百姓一点甜头的时候,中国传统的读书人,尤其是儒生,会称之为仁政(benevolent governance: 以仁爱为本的政治)或善治(good governance: 良好的治理)。这种国王或皇帝被儒生称为“明君”。但是,按照亚里士多德开启的西方政治学传统,这种仁政和暴政一样,都属于“tyranny”;这种明君和暴君一样,都属于“tyrant”。因为他们都是抛开法律,实行武断任性的个人统治。他有时会办点好事,但是他的本质跟残暴的统治是一样的,都是武断任性。我们先把这一点搞清楚,才能让对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解上正轨,才能理解17世纪以后英国人和美国人讲的“反tyranny”(即反暴政)是怎么回事。它不只是像中国人理解的那样,反对国王、造国王的反是因为国王残暴。他们都革命了、都造反了,肯定不会说国王好话,肯定会说国王不是个好东西,骂国王残暴是正常的。但是,革命的理由不只是因为国王残暴,更是因为国王不讲理、无法无天、说话不算数、武断任性、独断专行。
现代政治革命的真正目的:制度而非换人
明白了这一点,对于理解现代世界相当关键。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只是因为国王残暴就革命造反,那么造反的目的就是改朝换代,就是换个国王。你造反成功了,换一个不残暴的国王,暂时就天下太平了,然后又开始新一轮的治乱循环。如果是这样的话,历史就等于是在原地打转。相反,如果革命的理由不只是因为国王残暴,而是因为国王是一个人说了算,因为国王武断任性,那么革命造反的目的就不能只是换人。这是一种基本的认知:绝对权力导致独断专行。所以换人是没有用的,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必须立宪分权(constitutional division of powers: 建立宪法并分散权力),必须更换制度,让国王想武断任性也武断任性不成。这是现代政治的逻辑,这种现代政治的逻辑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知道了“tyranny”是什么意思,知道了中文翻译成“暴政”有多么误导,我们才能一点一点理解像约翰·洛克(John Locke: 英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 法国启蒙思想家,三权分立学说奠基人)和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美国开国元勋,第三任总统)这些人所讲的暴政是什么意思。这比中文世界望文生义的理解要深奥得多,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理解西方政治学说的基本思路。
集权“干好事”的假象与制度的价值
在这种理论框架和政治语境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习惯讲的“集权也能办好事”,这是一个假问题。因为集权也办坏事,这就像笼统地问开车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样,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它既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坏事。你武断任性地开车肯定没好事,但是你截取一个时间段,它武断任性地开,抛开交通规则,它开起来很爽,而且可能开得比遵守交通规则还快,但是它最后肯定要出事故。历史不会终结在武断任性的“tyrant”的高潮时刻,他们爽完了,历史还要继续,后果迟早会出来,进入不爽的阶段。所以,无论是君主立宪还是人民立宪,无非是为了避免那种武断任性地“爽一把”,然后把后果留给别人承担的统治方式。它不是要废除集权,你把行政权搞得太弱太分散,国家会失败,像当年的魏玛共和国(Weimar Republic: 德国历史上一个议会民主制时期,因权力分散导致国家失败的案例)一样。而是说,它要用法律、用常规、用惯例等等手段,监督和限制行政权,让行政当局对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负责。显然,学会这个比学会数理化、学会造手机火车头、学会搞数据模型要难多了,中国人到现在还没有学会。
历史的代价与中国未来的十年
大部分武断任性的统治,其灾难不会马上降临。打个比方,就像大部分家暴都不会马上导致离婚、导致家破人亡,何况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资源和强大武力的国家。历史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会很漫长,经常体现在上一代人武断任性,下一代人付出代价、承担后果。这一点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人们不知道的,是一些具体的事件将发生的什么时间,具体发生的时间点,这是人们很难判断的。
中国这几年显然是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段,不只是经济发展由盛转衰,而且国民对未来的预期也由乐观转向悲观焦虑,好像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在社会上升期的时候,大部分国民是随大流,生活水平、经济收入都是水涨船高,你只要不太笨、不太懒,或者性格也不太离奇,都会进入一种上升的趋势。但是转折时期是另一番景象,转折时期是考验一个人的心智和见识的时候。中国人说“水落石出”,美国人说“退潮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对于心智和见识在平均线以上的人,无论是身处其中还是作为一个观察者,你不能等到水退到脚脖子的时候才知道退潮了,你多少要有一点预见性。人是一种精神世界复杂的动物,说好听点是丰富多样,说不好听点是天三倒四。这是人性常态,它有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你即便知道了道理,不一定愿意按照道理去做;即便愿意按照道理去做,也不一定有能力做到。至于说连道理也不知道的,只要运气足够好,也能糊弄到手中正琴。毕竟“上梅山的皇帝”几百年才出一个。中国未来的十年会怎么样呢?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做出一个大致不离谱的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