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算法责任:美国判例与中国借鉴 睡前消息 2026-04-26

引言:社交平台算法责任判例

静静: 大家好,2026年4月19日星期日,欢迎收看1044期时间消息。请静静介绍话题。3月25日,美国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作出裁决,认定Meta谷歌要对一名未成年用户的心理问题负责,两家公司要赔偿600万美元新华社社论说,这个判例对我国有借鉴之效。杜工你怎么看?

杜工: 这是美国第一次形成判例,认定社交平台设计的算法要对未成年人的网瘾负责,确实值得关注。或者说,中国在网络管理方面只有惯例,缺乏明确的法律边界,必须通过关注美国才能修正管理模式。

“230条款”的历史与悖论

杜工: 先简单解释一下法律背景。过去将近20年,美国的社交平台一直享受着法律特权,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内容负责。早在1934年,美国就颁布了通讯法,1996年修正之后增加了一个免责条款,即“230条款”。这个条款规定,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不能被看作信息内容的发布者,平台账号发布什么东西跟平台没有直接关系。另外一方面,如果平台方是出于善意,删除或者调整了用户内容,也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杜工: 美国给互联网平台特权是20世纪早期互联网时代的遗产。上世纪90年代,美国是唯一的互联网大国,出现了第一批网络论坛,跟今天的网络环境类似。当时的用户也会在论坛讨论各种八卦新闻,必然要包括很多谣言,制造很多法律纠纷。当时就有人主张,论坛的法律定性应该和报社或者杂志社一样,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支持互联网发展的人对法官说,论坛更像是一个书店老板,不可能读过店里卖的每一本书,只有明知道书籍有问题还卖,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在1991年,纽约法院形成了一个判例,认定网络平台的身份确实更类似于书店,不需要对内容负责。任何人如果想要追究法律责任,只能去起诉发送信息的具体用户。

杜工: 没过几年,美国互联网又发生一起案件。很多观众可能看过莱昂纳多主演的《华尔街之狼》。1994年,莱昂纳多原型贝尔福特创办的证券公司因为涉嫌欺诈被调查。同一时间,美国一家大型论坛发布消息,指责贝尔福特是大骗子。贝尔福特就把这家论坛告上了法庭。按照1991年的判例,论坛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贝尔福特的律师找到了漏洞,论坛曾经发过广告,宣称自己会主动过滤脏话,而且要聘用版主删除不当言论。在法院看来,既然论坛在管控内容,再说自己只是书店老板就不合适了。纽约州的最高法院最后认定,论坛存在诽谤行为。

杜工: 两个判例放到一起,制造了一个悖论:如果一家论坛什么都不做,随便用户发什么内容就不会有责任;但如果有论坛想要管理内容,就算只漏掉一条不实信息,反而就要负责了。互联网公司用这个悖论反驳判例产生了效果。1996年,两名国会议员提出一条法案,也就是今天的“230条款”。按这条规定,美国的社交媒体不需要对用户发表内容负责,而且只要理由说得过去,还可以删除用户的内容。

“230条款”的例外情况

杜工: 当然,这个“230条款”也不让平台无限免责。首先,平台不能发布侵权内容,比如说盗版资源,也不能发布违反联邦法律的内容,比如说恐怖主义或者洗钱。其次,平台也必须接受检验,确定自己只是一个内容发布平台,不会主动参与内容传播。如果用户发布内容之后,平台主动打标签,帮助引流,那就变成了共同创作者,必须承担责任。

杜工: 还有一些极端案例,平台必须对自己诱导的心理效果负责。比如说,Snap曾经推出一款滤镜,可以显示用户的驾驶速度。2017年,有三名用户为了刷出好看的数字,把车开到时速将近230公里,最后车祸死亡。法院最后裁定,Snap鼓励危险行为,属于产品设计缺陷,不能只当做一个内容服务提供商。总体来说,除了一些例外情况,只要平台可以证明自己没有参与内容创作和传播,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推荐算法与信息茧房的出现

杜工: 过去20年,美国的互联网平台高速发展,鼓励用户自由创作,占领了中国之外的全球市场,“230条款”起到了很大作用。在“230条款”形成年代,网络论坛确实只是一个发布平台。因为中国没有相关的立法,中国的互联网平台也跟着美国的惯性,大致遵守了美国的法律秩序。比如说,现在间歇性诈尸的天涯社区,当年正常运行的时候,各个板块内部内容基本上都是按照时间排序,平台一般不会随便调整。汇集了各个板块优质内容的热榜,一般来说也确实是用户自己点出来的,平台只负责发布。甚至2011年出现的知乎,早期的主要信息流也来自用户自己选择的关注列表,平台推荐的内容是第二位的。

杜工: 但是就在2011年前后,全世界的社交平台都发现了,让用户自己去选择信息流,决定信息流,不利于赚钱。互联网平台可以不去管大多数用户发什么,但是必须管到用户能看什么,以及他们发送的东西有多少人能看到。这就是我们现在每天都被迫适应的深度学习推送,自动捕捉用户的兴趣,打造定制化的内容,再叠加上平台企业手动推送的商业信息流。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化信息流,优先会和自己观点类似的人形成互动,这就是所谓信息茧房。不同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互联网世界。

杜工: 但是在早期互联网时代,信息茧房只能是每个人自己手动选择的。只要有人用理性意识到自己看到的内容有局限,就可以手动修改关注列表,用理性去打破信息墙。到了最近十几年,推送算法成型之后,无论是算法硬核用户推送的内容,还是平台为了商业利益刻意添加的内容,都无法辨别,也不能拒绝。每个人都在接受平台给自己定制的信息上,被算法、商业合同以及自己的情绪包围,而且不能拒绝,不能打破。这就产生了一个新问题:社交平台制造了推荐算法,而且没有问过用户的意见。如果用户看了推荐内容产生了法律问题,社交平台要不要负责呢?这在中国是一个含含糊糊、没有办法精确讨论的问题。但是在美国,是一个必须严肃讨论的法律规范。

凯莉案的判决逻辑

杜工: 美国的互联网平台一般会说,推荐算法只是根据用户的行为,自动推荐用户需要的信息。互联网平台和算法都是自动操作,还是只能算一个信息的搬运工,完全可以按照之前的法律免于责任。过去十几年,美国法官接受了这套说法,基本没有让平台赔过钱。

杜工: 这一次,法官为什么会认为平台要为用户的心理问题负责?因为原告和律师找到了证据,证明平台主动引导用户上瘾,算法是平台为此专门打造的工具。这里简单讲述一下案情。原告是一个20多岁的女性,化名凯莉。从6岁开始,凯莉就在YouTube看视频。8岁的时候,凯莉谎报年龄,开设了自己的YouTube账户。两年时间,凯莉上传240个视频。为了给自己的视频引流,凯莉还开了九个小号,给自己的作品点赞和评论。到了9岁,凯莉又注册了Ins账号。

杜工: 按照凯莉的说法,自己每天醒来就要打开Ins,然后玩到深夜,最多一次连续玩了16个小时。凯莉声称,这些社交媒体不停的播放感兴趣的内容,没完没了,让她根本停不下来。高强度的网上冲浪很快给凯莉带来了焦虑。如果自己的作品拿不到点赞,凯莉就会自我攻击。等到凯莉十多岁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只能刷社交软件到半夜。同时,这些平台还让凯莉产生了身材焦虑。跟绝大多数中国软件一样,Ins也提供了美颜滤镜,让用户看起来又瘦又漂亮。为了吸引关注,凯莉就必须保持身材,不然就没人看。按照凯莉的说法,自己是一个社交媒体重度成瘾者。任何人想要拿走她的手机,都会引发她的恐慌情绪。代理律师因此宣布,凯莉是典型的社交媒体受害者,互联网巨头需要对此负责。

杜工: Meta和谷歌的律师也知道,直接讨论算法责任问题对自己不利,所以主要的辩护方向是替代因果关系,把平台责任摘出去。律师详细调查了凯莉的家庭,认为凯莉就算没有接触社交媒体,生活也不会变得很好,还是会产生心理问题。按照辩护律师的调查,凯莉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基本上没有见过父亲。在母亲一方,辩护律师也找到一些证据,证明有精神虐待行为。比如说,凯莉曾经录过一段视频,她的母亲正在大声的辱骂,说到笨和蠢。凯莉还给自己的姐姐发短信,说妈妈不准她吃东西,证明凯莉有身材焦虑,跟平台没有关系。在凯莉13岁的时候,姐姐自杀未遂,后来因为进食障碍直接住院了。律师因此宣布,凯莉就算不用社交软件,迟早也会产生心理问题。

杜工: 情况看起来对于凯莉不太乐观。但是到了质证环节,这两家公司的员工出来作证,给出了关键事实。员工说,公司早就知道推送机制会让用户上瘾,而且儿童缺乏自控力是最好的拉新目标。一名Meta员工表示,公司设计算法就是想让用户沉迷,追求Ins的奖励。YouTube有份备忘录显示,公司认为赢得青少年最好的办法就是赢得儿童。对于大公司律师列出来的凯莉家庭矛盾,原告的律师反驳说,就是因为凯莉的家庭环境脆弱,社交媒体的诱导行为才更容易引发心理问题。经过一个月的商量,洛杉矶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首先,让凯莉上瘾的平台内容本身符合“230条款”规定,平台确实不需要负责。但是平台设计的一整套使用逻辑,比如说算法推送、通知点赞数量、提供美颜滤镜,就是想让未成年人上瘾,也给未成年用户带来了心理压力。所以法院和陪审团裁定,Meta和谷歌要赔偿600万美元。

判例的影响与扎克伯格的困境

杜工: 谷歌和Meta赔钱会影响其他公司吗?会的。对于美国互联网公司来说,这点钱不是大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判决本身。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法官做出的法律结论,除非被高级法院推翻,否则都会影响后续类似案件。中国虽然总体上算是大陆法系,这些年也开始重视判例。最高法和最高检都会定期发布指导案例,给基层的法院做判案依据。现在中国检察机关判断是否是正当防卫,有一条原则,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就来自2018年的昆山龙哥案,被列入了当年的指导案例,成为司法机构的依据。

杜工: 回到凯莉案,今年2月份宣判之前,已经有大量的父母聚集到法院门口,认为社交媒体要对孩子的死亡负责,需要赔偿。按照媒体说法,现在已经有超过1600名原告准备起诉社交平台,除了Meta和谷歌,也包括了TikTok和Snap。接了一段时间,美国估计会出现大量的类似案件。美国互联网巨头的赔款肯定不止这600万美元。

杜工: 另外,除了凯莉案,扎克伯格还有其他麻烦。前面提到“230条款”有很多的例外情况,比如说违反联邦法律需要负责。这又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算互联网平台发布了违法内容,地方检察机关也没有权利起诉,只能去协调联邦政府。美国有一些网站就利用“230条款”当了保护伞,发布未成年性交易内容,被告的地方法院一般不会担责任。所以在2018年,美国又修订了“230条款”,在性交易方面剥夺了社交平台的豁免权。从这一年开始,只要社交平台涉嫌协助性交易,各州都有权提起公诉,受害人也有权直接起诉,要求赔钱。法律修订之后,各大网络平台马上就修改了自己的算法,开始限制性交易内容。

杜工: 扎克伯格的Meta就被新墨西哥州的检察机关盯上了。在美国,如果互联网平台发现了涉及儿童的违规内容,必须向儿童保护中心举报,儿童保护中心再把举报信息分发给各地的警察。但是互联网平台来做这种不赚钱的事情,积极性很差。2022年,儿童保护中心一共收到了3200万份举报,其中84%来自Meta。举报信息基本上都是AI生成的低质量内容,对警察基本没什么用,反而浪费了大量精力。Meta工程师警告过公司高层,用AI生成报告会影响质量,结果并没有引起公司重视。Meta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执法部门的不满。

杜工: 新墨西哥执法人员启动一次秘密行动,注册了很多儿童账户,结果账号刚刚创建就收到了大量的性暗示信息和成人内容。新墨西哥法院的陪审团因此认定,Meta明知道产品有缺陷,会助长儿童的性剥削,但是没有修改算法逻辑,违反了当地的不公平行为法。所以Meta每一次误导推送都要罚款5000美元,总额累计3.75亿美元

杜工: 最让扎克伯格心烦的恐怕还不是罚款。美国政府机构起诉大型企业一般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陪审团决定公司有没有犯错,要不要赔钱。基本事实确定之后,法官还要进行第二次审理,确定企业应该怎么整改,以后才能不再犯错。今年5月份,第二阶段就要开庭了。检察机关希望法院能够出台禁令,强制要求Meta修改算法,甚至任命了监管人员进入公司,监管算法的合规情况。现在美国所有社交平台肯定都在关注5月份的庭审进展。

杜工: 很多观众应该记得,2021年,扎克伯格看准了元宇宙概念,给资本市场讲故事,直接把自己的公司名字改成了Meta。一年之后,ChatGPT3.5版本上线,新一轮增长重心变成了AI。扎克伯格又开始紧急补课,高价花钱收购公司,其中包括了中国企业马努斯,结果又惹到新麻烦。至于说元宇宙业务,Meta花掉80亿美元,没有任何结果。今年6月份就要正式关闭了。AI掉队,赚钱业务遇到司法麻烦,扎克伯格的日子应该很不好过。

全球范围内的未成年人社交媒体限制

杜工: 另外,最近几年,美国以外的西方国家都开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比如说,2024年底,澳大利亚通过了网络安全修正案,要求社交媒体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阻止未满16岁的人使用服务。如果企业不配合,罚款可能会达到495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将近2.3亿。去年底,澳大利亚再次立法,直接禁止16岁以下的人群拥有社交媒体账号,在全球是第一个。

杜工: 今年1月份,英国上议院也表决通过一项法律,同样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英国社交媒体禁令现在走到了下议院审议程序。为了评估禁令是否必要,英国政府在3月份启动了一组社会试验,有将近300名青少年被分成几个不同的组,有的组完全禁止使用社交媒体,有的是晚上禁止使用社交媒体,还有的是每天只准用一个小时。试验同时设立一个对照组,可以随便使用社交账号。按照计划,试验会重点关注这些受试者的睡眠质量、学习情况以及家庭关系。包括中国在内,很多国家都在关注这个社会试验的进展。最新消息,法国总统马克龙提出,15岁以下的年轻人禁止使用社交媒体,互联网平台恐怕要换一种方式去吸引年轻用户了。

中国互联网的困境与借鉴需求

杜工: 美国互联网这些问题,在中国互联网上都存在,而且更严重。因为用户基数大,提供的数据多,在短视频行业最强的推荐算法就来自中国,可以充分挖掘用户的潜意识,放大情绪价值,压制理性思考。在其他平台,用户就算自己手动定制关注列表,也不能按照自己的列表去看信息流,一定会被平台强行插入其他信息。至于说各个平台的热榜和进入大容量流量池的本地信息,凡是智商正常的中国人,只要看一秒钟,就不会相信这是用户自己投票选出来的,必然是算法和人工引导的结果。到了2026年,每一个中国用户都被养在无法拒绝的信息茧房里。

杜工: 但是中国的网络平台也并不满意这种情况,因为这些权利或者是特权,并不是“230条款”或者是其他法律明文保护的,只是长期以来的惯例,或者说,是互联网平台野蛮生长试探出来的生存空间。虽然中国的网络平台不会被忽然起诉,对网络成瘾的用户不会赔上几百万美元,但是日常运行,网络平台也不能拿出“230条款”,说我只要不干预信息流,就可以对其他责任绝对免责。实际运行的时候,因为模糊,但是推脱不掉的责任,互联网平台和员工的压力也很大,也要投入天文数字的开支,负责监控和筛选信息,只有进一步限制了普通人的权利,不经过法律程序,平台员工就可以让一个用户说不出话,或者看不到特定的信息。在一个模糊的法律空间里,平台和普通用户可以同时是受害者。

杜工: 所以一开始提到的新华社社论说的对,美国的互联网立法、美国的互联网判例都值得中国人严肃借鉴。虽然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借鉴不等于照搬,但是最值得借鉴的内容,本来也不是判决本身,而是互联网管理需要明确法律边界的共识。如果有人认为美国的法律不适合中国国情,结论是没问题的。但是至少要先说清楚什么是中国国情,然后公开讨论,在博弈中去制定适合中国的互联网法律。否则的话,中文互联网长期只能按照惯例和传统运行,用按照分配的方式修修补补,早晚会因为积累的矛盾,把内容产业卡死,让互联网信息变成定期循环的情绪垃圾。感谢大家收看1044期时间消息,到此结束,我们周二再见。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人物: 凯莉, 扎克伯格

公司/组织: Meta, 谷歌, Snap, TikTok, 新华社, OpenAI

产品/模型: YouTube, Ins, Chat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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