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的双重面相:分裂的启蒙与革命
每逢六四,中文世界总会围绕这场悲剧展开激烈的争论,但大多数讨论往往局限于历史细节。如果我们将视线回拨,会发现另一场影响更为深远的学生运动——五四运动,其实是六四的预演。许多反对派人士,包括学运领袖王丹,都曾将两者相类比,认为六四继承了五四的科学民主精神。然而,颇为讽刺的是,下令开枪的中共也始终自居为五四的继承人。
真实的五四从来不是一个单一的整体,而是分裂成了左右两个面相。一边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五四,强调个人权利、学术独立、思想自由与制度建设。白话文运动、女性解放和科学精神皆发端于此,代表人物是胡适及其弟子傅斯年、罗家伦。与此同时,还存在另一个革命激进主义(Radicalism)的五四,它高举救亡、群众、阶级与反帝反殖民的大旗,认为旧世界必须被彻底打碎,代表人物则是李大钊与陈独秀。中共的官方叙事主要继承了后者,而海外自由主义者则试图保存前者。
救亡压倒启蒙:个体权利在宏大叙事下的失声
理解五四最重要的钥匙是救亡压倒启蒙。在五四初期,主调并非后来被定义的“民主与科学”,而是个体权利与个人自由。民主与科学的概念极易被篡改定义——独裁国家可以宣称自己是“全过程民主”,伪科学也可以自冠“人体科学”之名。相比之下,个体自由的解释空间极小,统治者很难通过集体意志来忽悠那些觉醒了个人权利意识的公民。
然而,五四发生时中国正处于极端不稳定的政局中:复辟、刺杀、内战不断。在“国难当前”的背景下,宣扬个人权利往往被指责为自私。这种紧迫感使得民族、国家、革命等宏大词汇获得了绝对的道德正当性。五四精神结构中,浪漫主义的比重远高于理性主义,它在反对旧权威(父权、礼教)的同时,迅速制造了新的神话(民族、国家)。这尊新神比旧神更难以抗拒:你不能因为民族错了而与其宣战,这导致个体解放最终滑向了另一种更为严酷的集体主义。
细读五四:火烧赵家楼背后的真相与政治动员
历史经不起细读,只要深入细节,许多天经地义的结论都会动摇。以火烧赵家楼为例,学生要求惩办的“卖国贼”曹汝霖,实际上并非巴黎和会的谈判代表。根据顾维钧的回忆录,曹汝霖是一位能干且拥护国家利益的外交家。即便是在签订《二十一条》时,曹也曾据理力争,拒绝了其中最严重的条款。而在日据时期,他坚决不任伪职,气节卓然。
讽刺的是,当年放火打人的学生领袖梅思平,后来却迅速沦为汉奸。这种“轻言大义者,临阵必变解”的现象发人深省。此外,五四的爆发也带有明显的政敌博弈痕迹。梁启超为了打击亲日的安福会,利用学生情绪发出了“胶州亡矣”的呼吁。学生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场成功的政治动员,愤怒的人群不需要精确的指向,他们只需要一个发泄怒火的对象。
更为严重的影响在于法治意识的缺失。北洋政府在社会压力下无条件释放了纵火打人的学生,无一人受到法律惩处。这给后世留下了一个危险的信号:只要动机纯正、占据道德高地,就可以不遵守法律。这种“成功创伤”让中国人普遍相信,暴力与破坏可以在道德的羽翼下获得豁免。
问题与主义:激进主义对程序正义的吞噬
胡适与李大钊关于**“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争论,是此后百年中国命运的分叉点。胡适深受美国实用主义**(Pragmatism)影响,主张通过实验、修正、慢动作的修补来改良社会。然而,广场政治不教人等待,它只教会人们聚集燃烧。李大钊主张的“彻底革命”在情绪上显然更具诱惑力。
这场论战的结果是,中国现代政治语言中关于“渐进”与“程序”的正当性彻底丢失了。大家习惯于用“未来”审判“现在”,只要代表了未来(革命、民族、救亡),就可以牺牲现在的权利、自由与程序。在这种叙事中,前半句永远是宏大的抽象词汇,后半句永远是具体的个人权益。而在近一百多年里,赢的永远是前半句。
苏俄的介入与革命激进化的收编
英美等西方民主国家在巴黎和会上的冷漠,让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严重的制度认同错位。他们将国家关系的自私等同于自由主义制度的虚伪,转而投向表现出“亲善姿态”的苏俄。事实上,列宁的《加拉汉宣言》只是在布尔什维克政权摇摇欲坠时的外交表演,一旦缓过劲来便迅速出尔反尔。
但那时的青年对苏联着迷不已。苏俄迅速通过共产国际接管了五四运动释放出的激情。1920年,共产国际代表来华联系“北李南陈”,次年中共成立。五四提供了燃料,苏俄递来了打火机。从此,中国的启蒙不断被救亡吞噬,救亡被革命吞噬,革命最终被党国体制吞噬。
五四教会了中国年轻人上街,却没教会中国人如何建立一套能够保护个人、容纳妥协、尊重程序的现代制度。如果我们依然沉溺于烈士崇拜和广场政治的革命框架,六四的悲剧仍可能在制度缺失的土壤中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