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恶人为友,道德有亏吗?——哲学家的三种论证与反驳 大问题Dialectic 2026-03-26

引入:爱泼斯坦案与名人道德争议

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收看大问题节目。本期要探讨的大问题是:大家可能关注了前段时间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有关爱泼斯坦案的文件,就是那个有组织地诱骗、性侵大量未成年少女的爱泼斯坦。关于他的文件里面牵扯出一大批曾经和他交往甚密的名人,包括安德鲁王子比尔·克林顿特朗普史蒂芬·霍金,甚至包括比尔·盖茨这种以慈善家立人设的人。吃瓜群众们无不惊叹,“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比尔·盖茨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干了!”当然,现在这些名人都在想方设法地摘干净自己和爱泼斯坦的关系。比如比尔·盖茨就解释说,他当年也没想到爱泼斯坦竟然是这样一个恶人,并且对自己当年与爱泼斯坦为友表示了歉意,说自己和爱泼斯坦交往是一个巨大的错误(a huge mistake)。

在众多与爱泼斯坦交往过的名人名单里边,有一个名字的出现可能会让《大问题》节目的观众感到惊讶,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语言学家、哲学家、左翼学者,来自MIT的荣誉退休教授诺姆·乔姆斯基。这位可算是活着的还能写进哲学史的人。根据被公开的电子邮件,在爱泼斯坦干的那些脏事儿败露以后,媒体和公众对爱泼斯坦开始穷追猛打。乔姆斯基甚至对爱泼斯坦给出了应对媒体的建议,他在给爱泼斯坦的邮件中说,爱泼斯坦被媒体和公众以一种“可怕的”方式对待,而“最好的做法就是置之不理”。能说这种话,可以说这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了,而是交情比较深的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乔姆斯基也干了!”

当然,并没有证据表明乔姆斯基干了坏事。他也曾经理直气壮地向媒体记者说,他和爱泼斯坦的交往“不关你的事,也不关其他任何人的事”。这老头子还是挺嘴硬的,不像比尔·盖茨那样认怂。当然,乔姆斯基的嘴硬可能也表明:即便与一个恶人为友,这并不一定构成自己的道德污点。试想,如果是你的话,如果你身边一个交往多年的朋友被爆出了各种丑闻,比如说他曾经性骚扰别人,或者有过家暴史,或者发出过极端仇视或者歧视性的言论,你会因此觉得自己与他为友是一种道德上的耻辱吗?因此你会为此而发出道歉以及声明,说我要与这个人割席断交、划清界限!还是说,你会觉得我自己并没有参与恶人的恶行,我也不认同恶人朋友的错误价值观,所以即便我曾与他为友,我在道德上也没什么亏欠的?你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进一步延伸开来,我们经常看到某个明星或者名人因为违法犯罪塌房了,然后众多其他明星或者名人纷纷站出来解释:“我之前跟他本来不熟的,只是因为工作关系而有过一些合作,我今后要与他割席断交、划清界限!”你认为有这个必要吗?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大问题:与恶人为友在道德上有亏吗?

正方:与恶人为友的三个论据

主持人: 关于这个问题,一些哲学家认为与恶人为友在道德上是有亏的,他们分别给出了三个论据。

第一是价值影响论,就是说与恶人为友会带歪我们的三观。 第二个论据是共犯风险论,也就是与恶人为友会有很大风险让我们和恶人朋友一起干坏事。 第三个论据是道德懈怠论,就是说与恶人为友本身就意味着一种道德懈怠。

这是认为与恶人为友在道德上有亏的哲学家的看法。但是,另有哲学家认为即便某人与恶人做了好朋友,这也并不必然构成他道德上的一个污点。由此,本期《大问题》节目分成了正方“有亏派”和反方“无亏派”。为了让节目呈现更为直观,节目接下来代表正方“有亏派”发言的时候,我会身穿红色衣服;代表反方“无亏派”发言的时候,我会身穿蓝色衣服。最终需要你来评一评,哪一派别的看法更有道理。

论据一:价值影响论

主持人: 好,下面进入会议正片。首先我们来考察第一个论据:价值影响论。

好,我现在身穿红色衣服,代表正方“有亏派”发言。在正方发言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今天这场争论做出两点澄清。

首先,什么是“恶人”?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中,“恶人”指的是存在严重道德缺陷的人,比如说杀人犯、强奸犯这样的犯罪分子,或者说狂热的种族主义者、狂热的性别歧视主义者等等。这些都是有严重道德缺陷的,而不是偶尔的道德瑕疵。我们知道,几乎所有人都在道德上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瑕疵,比如说撒谎、占小便宜等等。我们现实中的朋友包括我们自己也都会有一些道德瑕疵,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与有道德瑕疵的人交朋友的问题,而是与有严重道德缺陷的恶人交朋友的问题。

那第二点澄清是,什么是“朋友”?我们常常把与我们之间有不同程度友谊的人都统称为朋友,包括酒肉朋友、旅行搭子,甚至酒吧里边随便聊了两句的人都称为朋友。但是,为了方便我们今天的讨论,我们今天仅仅讨论那些与我们关系亲密的好朋友。因为如果和恶人只是泛泛之交,其实也没什么好指摘的。我们要讨论就讨论与恶人做好朋友是否道德有亏。

好,做完这两点澄清,正方“有亏派”认为与恶人为友是道德有亏的。正方给出的第一个论据就是价值影响论。这个价值影响论是哲学家凯西·梅森提出的,就是说恶人朋友会影响我们的价值观。

我们知道,朋友,尤其是那些与我们关系密切的好友,总是在许多方面、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塑造我们的兴趣、习惯、偏好和价值观。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比如,如果我的好朋友张口就是一口浓重的东北口音,那么我这个南方人跟他待久了,我的口音也会有东北味儿。再比如,如果我的好朋友是个足球迷,那么我也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一个期待着每周周末看英超比赛的人。这就意味着,和一个人交朋友,我们会认真严肃地对待朋友的兴趣、习惯、偏好和价值观。如果你从未认真对待过你朋友的兴趣、习惯、偏好和价值观,那么你们还算什么好朋友呢?你别告诉我,你跟一个重度二次元爱好者亲密交往了三年五年时间,结果你连“谷子”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好,既然我们应当认真严肃地对待朋友的价值观,那么正方的梅森认为,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如果我们与恶人为友,我们难道不也需要认真严肃地对待恶人朋友的信念和偏好吗?假设你的朋友是一个重度厌女者,坚定地相信女性无法从事领导岗位,甚至无法从事任何需要创造性的脑力工作。那么你,身为他的朋友,就会认真严肃地对待他明显带有性别歧视的观念。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一定会接受它。但是注意,关键在于,仅仅是严肃对待它,就已经构成道德过错了。这样的错误观念不仅不应该被接受,甚至根本不应该被严肃地对待。换句话说,性别歧视是否是错的,根本不应该被看作是一个值得掰扯的话题。对于这种明显错误的观念,咱们不可能出一期大问题节目的选题——“大家好,本期要探讨的大问题是……”,那么咱们这大问题节目以后就甭做了。

梅森引用了哲学家伊丽莎白·安斯康姆的观点来说明,有一些观点不仅不应该被我们接受,甚至也不应该被我们严肃对待。安斯康姆说,如果有人真的事先认为,关于通过司法手段对无辜者进行处决这样的行为,是否应当被完全排除在考虑之外本身是一个容许争辩的问题,那我并不想与他争论,他表现出的是败坏的心灵。总之,梅森的价值影响论可以被归纳为如下形式化的论证: 前提1是:与恶人为友意味着我们必然严肃对待他们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观点。 前提2是:严肃对待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观点是道德有亏的。 因此结论就是:与恶人为友必然在道德上有亏。论证完毕!

反方回应:价值影响论

主持人: 好,介绍完正方“有亏派”的“价值影响论”,接下来我们听一听反方“无亏派”对此的回应。

好,现在我身穿蓝色衣服,代表反方“无亏派”发言。反方的代表是毕业于布朗大学的哲学家华依然博士。华依然认为正方的梅森提出的价值影响论的论证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建立在对“严肃对待”这个词的含混理解之上。这什么意思?就是梅森把“严肃对待某种观点”理解为“把某种观点看作一个切实的可能性”(Real Possibility),也就是某种观点是容许争辩的,是值得掰扯的。这就是说,朋友的观点并不会被我完全当做耳旁风,而是真的存在可能性会被我接受的。比如,如果我在这个意义上严肃对待之前提到的厌女观点,这就是说,我真的有可能会和朋友掰扯着掰扯着,认为朋友的厌女观点是对的!那么按照这个“切实可能性”的理解,梅森的前提2看起来好像很合理,我如果真的可能会接受厌女观点,这确实在道德上是有亏的。

但是,问题出在前提1:与恶人为友真的意味着我们必然把他们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观点看作一个切实的可能性吗?华依然认为,并不是这样的。友谊并不要求我们对朋友的任何观点都保持开放。比如说,假设你的朋友患上了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认为自己总是处于危险之中,认为自己会被外星人绑架,而你清楚地知道这些所谓的危险并不存在。那这个时候,你会严肃对待你朋友声称存在的那些危险吗?你会把朋友是否会被外星人绑架看作一个容许争辩的问题吗?你和你的朋友认真掰扯你说的这些外星坏人有可能并不存在,但是你说的也不能完全算错,他们可能是来自三体星的外星人,那你不是脑子瓦特了吗?正常情况是,你不会因为朋友的喋喋不休就把他描绘的危险当真,反而你会关心他,担心他的病情是否加重了。同理,即便你的朋友坚定地相信“女人都是肤浅的,因此不能胜任任何脑力工作”,你也无须就把他的这个错误想法看作一个切实的可能性,把这个想法看作一个容许争辩、值得掰扯的开放问题。因此,如果我们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严肃对待某种观点”,那么尽管梅森提出的论证的前提2可能是真的,但前提1却显然为假了。因此,梅森的价值影响论证并不成立。

在华依然看来,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严肃对待”这个词。比如,我们可以把“严肃对待”理解为:严肃对待你朋友有某个信念这个事实本身。如果你的朋友真诚地表达了他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的态度,作为朋友,你应该相信他的确有这样的态度,而不是忽略他的声音,假装他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严肃对待”,那么梅森的前提1依然是正确的,我们当然应该以这种方式严肃对待我们朋友的观点。可是,如果严肃对待一个在道德上令人厌恶的观点,仅仅意味着我们相信我们的恶人朋友的确拥有这样的观点,并试图去理解这背后可能的原因,那么这种严肃对待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在道德上有亏的呢?事实可能恰恰相反,这不仅不在道德上有亏,反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恶人朋友,进而帮助朋友改邪归正。那在这种情况下,梅森的前提2就站不住脚了,在这个意义上严肃对待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观点,就不是道德有亏的了。因此,梅森的价值影响论证还是不成立。就是要么你把“严肃对待”理解为“切实可能性”,那么前提1错;要么你把“严肃对待”理解为“承认持有某观点这个事实本身”,那么前提2错。反正无论怎样,这个论证怎么着都不能成立。反驳完毕!

论据二:共犯风险论

主持人: 好,这就是反方“无亏派”的华依然对正方的“价值影响论”的回应。那说完“价值影响论”及其回应,接下来我们进入正方“有亏派”提出的第二个论据:共犯风险论

好,我现在身穿红色衣服,是正方“有亏派”发言。这个所谓的共犯风险论,是由哲学家迪恩·考金珍妮特·肯内特在名为**《友谊与道德危险》**的论文中提出的。那么什么是共犯风险论?之前的价值影响论说的是与恶人为友会腐蚀我们的道德品格,而这里的共犯风险论关注的不是我们的品格,而是我们的行动。具体来说,与恶人为友会把自己暴露在做出道德上不当之事的巨大风险之中。面对好朋友发来的犯罪邀请,我们很可能会在友谊的诱惑和压力之下,和恶人朋友狼狈为奸一起干坏事儿。正如一则英文谚语所说:“普通朋友会帮你搬家,而挚友会帮你藏尸”(A friend will help you move house but a good friend will help you move a body)。什么叫好朋友?好朋友有时候意味着得一起做点坏事,就是一起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儿,这样的关系才铁。朋友之间互相帮忙,如果只是不疼不痒的举手之劳,这不是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有时候甚至会舍得帮对方做出一些有违自己平时道德观念的事情。

比如说,你有一个相处了多年的亲密好友,突然有一天向你打电话请求说:“我刚刚酒驾撞倒了一个闯红灯的行人,现在警察正在赶来的路上。你赶紧过来,你没喝酒,就说是你开的车。兄弟,正因为咱俩关系铁,这个忙我也只敢找你来帮。”你说这个忙你到底是帮还是不帮?当然,包庇或者做伪证是违反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对此你会纠结。你最终并不一定会担这个风险去帮朋友这个忙,但咱们话说回来,这事儿就已经让你纠结了,你只要一旦纠结,就已经陷入了共犯风险之中了。

考金和肯内特在《友谊与道德危险》这篇论文中指出,真正的好朋友可能为了彼此的福祉,而被引导去做有违道德考量的事情。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拉你去帮她做一件道德上有错的事情,一般情况下你很可能会拒绝。但如果这个人是一个与你有深厚友谊的好朋友,那么你会有更大的可能会被拉拢,最终成为共犯。总之,考金和肯内特提出的共犯风险论可以被归纳为如下形式化的论证: 前提1是:与恶人为友必然伴随着被恶人朋友拉拢做坏事的巨大道德风险。 前提2是:如果一件事情必然伴随着被拉拢做坏事的巨大道德风险,那么它就必然是道德上有亏的。 因此结论就是:与恶人为友在道德上必然有亏。论证完毕!

反方回应:共犯风险论

主持人: 好,介绍完正方“有亏派”的“共犯风险论”,接下来我们来听一听反方“无亏派”对此的回应。

好,身穿蓝色衣服代表反方发言。这里反对共犯风险论的反方的代表人物依然是华依然博士。华博士认为,共犯风险论的论证的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前提1。但是华博士质疑,这个前提1一定是正确的吗?与恶人为友必然意味着我们把自己暴露在了成为共犯的巨大风险之下吗?注意哦,在这里我们要关注的是“必然”二字。华依然博士认为,朋友的道德品质败坏并非必然让我们面对巨大的道德风险。

为什么呢?三点理由: 第一,一码归一码。我的恶人朋友可能会把与我的友谊和他的罪行分得很开,所以他从来不向我提出任何帮助他犯罪的请求,以免给我带来任何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如果你有一位化学老师名叫沃尔特·怀特,而你是一名热爱学习化学的学生。你仰慕怀特老师深厚的化学知识,成天向他请教学习化学,并视他为良师益友。但你不知道的是,怀特老师私底下干着制毒贩毒的行为,不过他从来不向你表露出他的这一面,也从未向你提出任何帮助他制毒贩毒的请求。请问,你与怀特老师的这份友谊必然会让你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吗?显然不会,你面临的反而很可能是化学竞赛获奖的机会。

与恶人为友未必面临巨大道德风险的第二个理由就是:我没那个能力。我可能本身缺乏帮助朋友作恶的必要能力。比如,有一天怀特老师突然对你说:“Let's Cook!让我们一起来制作蓝色宝贝吧!”但是你连初中化学考试都没及格过,那么除非是怀特老师哪根筋搭错了,才会找你这样的学渣来一起Cook。

最后,即便前两点都满足,就是朋友找我帮他一起干坏事,我自己也具备干坏事的能力,即便都满足,但第三点是:我可能依然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立场坚定的人,我就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那面对朋友的犯罪邀请,哪怕我念及和他的友谊,我的正义感也总会把这些念头给压制下去。如果这个名叫沃尔特·怀特的化学老师是你的连襟,你跟他有多年深厚的友谊,他请求你包庇他的犯罪事实,但是你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非但没有包庇他,反而积极收集他的犯罪证据要将他绳之于法。

所以,我们说回来,即便我与恶人为友,由于上述理由,我也并不一定会沦为恶行的共犯。那既然如此,共犯风险论顶多只能解释与恶人为友在某些情况下在道德上可能是有亏的,但却无法说明为什么它必然如此。好,这就是反方“无亏派”对正方的“共犯风险论”的回应。

论据三:道德懈怠论

主持人: 那说完“共犯风险论”及其回应,接下来我们进入正方“有亏派”提出的第三个论据:道德懈怠论

之前介绍的两个正方的论据虽然关注的重点不同,但却有一个相同的特征,那就是它们都紧盯着与恶人为友的后果,希望通过证明与恶人为友必然带来恶劣的后果,来说明为什么这是道德有亏的。但是,之前我们也听到反方的回应了,就是这些所谓的糟糕的后果,不论是品格的腐蚀,还是沦为共犯的巨大风险,都是偶然地与恶人为友联系在一起的,并不会必然发生。因此,正方“有亏派”接下来就不妨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问题,那就是与恶人为友,问题其实并不在于这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后果,问题在于与恶人为友这件事本身就是错的。

这便是哲学家杰西卡·伊瑟罗的思路。她认为,与恶人为友的关键问题在于,它揭示了我们的道德懈怠,或者道德麻木。想想看,如果你在二战时期与希特勒保持亲密的友谊,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你的所作所为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你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在意被侵略国家的主权,以及包括犹太人在内的许多种族的基本人权。哪怕你事实上认为国家的主权应当被尊重,相信无论以什么理由进行种族清洗都是不对的,但是你仍然维持着与希特勒的友谊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表明你其实内心深处并没有真正坚持你所声称的那些价值观。你对你所谓坚持的那些道德观念,懈怠了!

这种道德懈怠也表明你这个人拎不清,你把事情的优先次序给搞错了,错把那些道德上更重要的事物看作更不重要的。什么个优先次序?就是你和一个人交朋友,通常是因为你跟他相处愉快,他对你挺好的。那如果这个人是一个明显的恶人的话,虽然你和他相处的时候并没有一起去作恶,但是你却说:“哎呀,小胡子这个人其实挺好的,他就是有点喜欢搞种族灭绝。”这里的问题就不在于你也变成了种族灭绝者,问题在于你把“他对你挺好”看得比“搞种族灭绝”更重要。那这种拎不清的状况,就暴露出一种道德上的麻木。

要知道,选择朋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当你把某人当作朋友的时候,你其实是在表达“这个人总体来说是值得我喜欢、尊重和亲近的”。那如果你把一个明显的恶人当朋友,就等于在传递一个信息:“他的恶行在我看来并没有那么严重。”这并不一定说明你也是恶人,但却说明了你对这些道德问题不够重视,你对严重的恶行过于宽容。所以问题并不在于你做了什么坏事,而在于你在价值上看轻了坏事。可以想象,在得知你和恶人的友谊之后,旁人会如何对你指指点点。别人会说你,如果你对那些价值足够关心,如果你是一个对道德观念有所坚持的人的话,你怎么可能会和这种人交朋友?你早应当选择割席断交,与恶人划清界限了。这种旁人的评价完全没有毛病。因此,伊瑟罗提出的道德懈怠论可以被归纳为如下形式化的论证: 前提1是:与恶人为友必然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懈怠。 前提2是:道德懈怠在道德上是有亏的。 因此结论就是:与恶人为友在道德上必然有亏。论证完毕!

反方回应:道德懈怠论

主持人: 好,介绍完正方“有亏派”的“道德懈怠论”,接下来我们来听一听反方“无亏派”对此的回应。

还是让我们请反方的代表华依然博士来回应。在她看来,道德懈怠论证的前提1是站不住脚的。与恶人为友一定是一个人道德懈怠的体现吗?她给出了一个有趣的反例:达里尔·戴维斯既是一位黑人爵士音乐家,也是一位民权活动家。因为爵士乐这个共同爱好,戴维斯竟然在偶然之间与一个叫罗杰·凯利3K党头目以及其他3K党成员结成了好友。要知道3K党那可是奉行白人至上主义和基督教恐怖主义的民间团体。但是,戴维斯并没有因为与这些人的友谊而同流合污。恰恰相反,受到戴维斯的影响,包括凯利在内的多位3K党成员开始反思自身的种族主义,并最终陆续退出了组织。

现在的问题就是,戴维斯与这些3K党成员的友谊真的表明他有道德懈怠吗?并没有。恰恰相反,我们在戴维斯身上看到的,是他真的关心朋友带给世界和他人的不幸。他不仅没有对朋友的道德缺陷视而不见,而且致力于帮助他的朋友们浪子回头、改邪归正。这些做法不仅不是道德懈怠,反而更体现了他对道德理想的坚持。因此,道德懈怠论证的前提1就是站不住脚的,与恶人为友未必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懈怠。回应完毕!

反方主张:友谊的直觉预设

主持人: 好,听完华依然博士的回应,既然对于正方给出的三个道德有亏的论证,都是华依然博士给出的回应,那除了对正方的回应,我们也想知道反方有什么样的主张。那接下来,我们这期节目专门给出一Part,听一听反方的华依然博士对于与恶人为友问题的看法。

可能有观众朋友会提出,即便反方“无亏派”对于正方“有亏派”给出的三个论证分别做出了回应,但我们依然觉得,我们在直觉上终归还是倾向于认为与恶人为友一定在道德上有亏啊。难道我们的直觉都错了吗?华依然博士对此解释说,可能真的是我们的直觉错了。她认为,我们的这个直觉是建立在两个错误的预设之上的。一旦我们把这两个错误的预设揭示出来,我们的直觉也就不攻自破了。

哪两个预设?第一个是那些足够亲密的朋友总会在道德领域进行互动。这就是说,如果是陌生人或者关系不熟的人,我们对他可能就不会袒露自己的道德观念。比如说,如果你有一位同事,他认为同性恋在道德上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你跟他关系一般,你不会就这件事跟他掰扯,因为跟他不熟,犯不着跟他掰扯。但是,如果是两个关系亲密的好朋友,我们很难想象这两人之间不会分享和交流彼此的道德观念。如果这都不交流的话,那这还算什么好朋友呢?这是第一个预设:好友之间会进行道德观念的交流互动。

那第二个预设就是说,不仅有道德观念的互动,而且不会存在明显的分歧和冲突。这个预设也很好理解。如果进行互动以后,发现这两个人在价值观上存在着明显冲突,那这段友谊也没法维持下去。一个包容同性恋的人和一个恐同的人,在一起肯定吵架,这也成不了好朋友。

好,说完这两个我们默认的预设,那华依然博士就问,这两个预设真的像它们乍看起来那样合理吗?并不是的,它们恰恰是因为我们把友谊过度理想化而产生的错觉。

首先,关于第一个预设:哪怕是亲密好友也未必会在道德领域进行互动。让我们想象两个数学天才,他们一遇到彼此便感叹相见恨晚,因为他们对彼此而言,都是身边唯一一个能够领略数学之美的人。这一对天才可以整日谈论数学,而丝毫不谈及彼此的政治与伦理立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别说是好朋友了,一家人之间也能做到互相不谈论政治立场,却依然能做到亲密相处。亲密好友之间不进行道德领域的互动,只要两个人能在其他领域找到彼此的连结点,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彼此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们可能总是希望能够遇到一个能在各个方面都能与自己交流互动的知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只在有限的领域与我们的好朋友交流。如果我的好朋友不喜欢看球,而我是一个忠实的球迷,那么我就不会跟她讨论有关足球的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和她无法成为亲密好友,只要我们能够在其他领域找到共鸣,比如说跟她探讨哲学。既然体育领域和哲学领域是如此,为什么道德领域会是例外呢?

好,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预设。第二个预设也是错的:就是哪怕是亲密好友,也并不总是认同彼此的价值观。比如之前提到的爵士乐手戴维斯和凯利的友谊,就是这样的例子。大家要知道,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之间,也未必总是在各个方面的观点都保持一致。虽然我们总希望自己的好朋友是“世界上另一个自己”,没错,这很理想,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如果我的朋友跟我没有达到这种程度的和谐,我们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恰恰相反,真挚深刻的友谊常常包含着对抗、张力和分歧。正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求同存异”。而且,那些能够容纳这些张力的友谊才更具韧性。那种完全和谐、各个方面观点都保持一致的友谊,反而可能是脆弱的。套用罗曼·罗兰的名言的句式来说就是:“真正的友谊,就是在经历了激烈的价值观冲突之后,依然保持亲密关系。”

好,说完这两个预设不一定成立,现在我们就能认识到:亲密好友之间未必会在道德领域互动,也未必会全然认可彼此的道德观念。我们就很可能放弃我们最初的直觉,更能理解反方“无亏派”。这就是说,在恰当的条件下,我们可以既与恶人为友,又不因此在道德档案中留下任何污点。下次,如果你身边的人仅仅因为某个人与一个恶人是好朋友,就对这个人恶语相向,你或许可以对他说:“一个人的道德,应当由他做了什么来决定,而不是由他认识了谁来决定。”

总结:友谊与道德的深刻思考

主持人: 好,介绍完正反双方的争论,接下来我们进入本期“与恶人为友是否道德有亏”大问题研讨会的会议总结。

本期大问题节目,正反双方就与恶人为友是否一定在道德上有亏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正方“有亏派”提出了三个论据: 第一,价值影响论:与恶人为友必然意味着严肃对待朋友在道德上有问题的观点。 第二,共犯风险论:与恶人为友必然伴随着被朋友拉拢去做坏事的巨大风险。 第三,道德懈怠论:与恶人为友必然体现了道德懈怠,也就是没有给予重要的道德价值以应有的关心与重视。

面对正方的这三个论据,反方“无亏派”则以各种各样的案例说明,与恶人为友与这些道德问题之间的联系并非是必然的。更进一步,反方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把这些联系误认为是必然的。这是因为我们错误地认为,亲密好友之间一定会在道德领域互动,并且一定会认可彼此的价值观。一旦我们看到这两个预设并不总是成立的,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放弃我们最初的直觉。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这本书中说过:“友谊是生活最必须的东西之一,没人愿意拥有一切,却没有朋友。”亚里士多德认为,友谊不仅仅是一种陪伴,它本身就是一种塑造自我的机制。我们通过交朋友,才逐渐成为某种人。朋友就是自我的一面镜子,我们和朋友打交道,通过朋友对我们的反馈和回应来看清自己、调整自己。我们和朋友不仅仅是待在一起,而是一起做选择、一起评价事情,一起讨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过一种共同的生活。在这种友谊的共同生活之中,我们会和朋友的三观趋同。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关于友谊的论述,看似说明我们与恶人交友,就会改变我们的三观和行为倾向,似乎也会让我们更大概率成为恶人。可是,亚里士多德也说过,真正的友谊只存在于好人之间,因为恶人的德性并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德性也无力去塑造你的人格。恶人交友,更多只是利用或者取乐,而只有好人朋友才希望你的人格变得更好。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欢迎你也同哲学家们一起参与到讨论之中。他们的看法发表完了,现在轮到你来发言了,请在视频下方评论里投出你的一票,并发表你的看法!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关键字: moral-philosophy ethics friendship moral-responsibility value-jud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