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隐秘角落:从发小与“马夫”说起
大家好,欢迎收看《夸克说》。这期节目我们要填个坑,讲一个很久之前我就承诺要讲的话题——中国的“萝莉岛”。此前我曾提出,拿萝莉岛事件指责美国是荒唐的,因为中国几乎每个县都有一堆类似的“萝莉岛”。今天,我将详细论证这一点。在正式开始前,我必须声明:针对未成年人的性剥削在世界各国都存在,这是人性之恶,无法彻底消除。我们能讨论的是:什么样的制度环境能限制这种恶,而什么样的制度又会最大程度地便利和纵容这种恶。
我最早对未成年人性剥削的认识始于二十多年前。在我的家乡,曾有一个发小 A,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渣,曾担任过马夫(Ma-fu: 指为性工作者提供接送、收钱及处理麻烦的皮条客)。他服务的对象很多是当地的领导干部。他的一个“点”位于当地军分区的招待所,那是一个因为地点特殊、极其安全的“银窝”。在那段日子里,我认识的一个小学女同学 B,在十四岁左右因为父亲意外去世、家庭变故,沦为了欢场中的牺牲品。那时候,中国人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 美国亿万富翁,因策划未成年人性交易网络而臭名昭著),但类似的悲剧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中国的县城里。
媒体的逆向筛选:小报大不报的潜规则
后来我成为记者,跑法制口时总结出一个规律:低报高不报,小报大不报。这意味着,涉及体制内的负面新闻,干部级别越低越容易见报;而一旦涉及到市委书记或更高级别的官员,消息往往在搜集阶段就会被掐掉。同样,越小的地级市越有报道可能,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或副省级以上级别的丑闻,往往为了维护“党国威严”而被严密封锁。
这种信息屏蔽在涉军领域尤为严重。在中国,体制内的等级排序是军高于警、警高于普通官员。军队被视为“枪杆子绝对纯洁”的政治神话,因此涉军负面是绝对的高压线。我们能看到的那些恶劣案例,大多只是地方小官员或局级以下干部,因反腐被顺便见报的。这并不代表大城市的干部更干净,实际上,他们大概率更脏,只是由于媒体的逆向筛选,他们的恶行被掩盖在黑幕之下。
制度化保护伞:消失的“嫖宿幼女罪”
回顾历史,中国法律体系中曾存在一个极具争议的罪名——嫖宿幼女罪(Procuring Minors for Prostitution: 1997年至2015年间中国刑法中的独立罪名)。在九七年修法之前,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论处,最高可判死刑。但该罪名的出现,将此类行为从强奸降格为“双方合意”的嫖宿,最高刑期降至十五年。更奇葩的是,后续的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嫖客称“不知道”对方未满十四岁,就不构成犯罪,仅按普通嫖娼罚款处理。
这导致该罪名沦为权贵的“免死金牌”。北大教授 朱苏力 曾公开质疑,这种法律解释实际上是在给有钱有势的人充当保护伞。二零一三年的数据显示,公职人员在公开报道的性侵害幼女案中占比高达百分之四十五。这些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幼女,除了变态欲望,还涉及到一种自污效应(Self-Corruption Effect: 通过共同参与肮脏交易来建立互信、形成腐败同盟的机制)。性贿赂幼女因其作恶程度之深,成为了官场中摸清底细、达成政治同盟的投名状。
官官相护的共谋:唐慧案中的体制高墙
在权力的纵容下,官员们在各自的辖区内几乎可以只手遮天。唐慧案 是这种“官官相护”最极致的体现。二零零六年,她年仅十岁的女儿 乐乐 被诱骗强奸并贩卖到休闲屋强迫卖淫百余次。在营救过程中,当地警方表现出惊人的不配合与推诿。刑侦中队队长 杨军祥 在确认受害者位置后,竟然转头离去。乐乐后来指认出的涉案警察,最终也未受到任何惩处。
这种现象背后是整台国家机器的“自发式协作”。体制内的成员为了维护系统稳定性,会自觉地知情不报、压制消息,甚至对受害者进行污名化。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廖龙章 曾发文指责十岁的女孩“主动卖淫”,这种荒诞的逻辑竟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更绝望的是,唐慧为了维权上访十七年,最终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四年。这种面对体制高墙时的无力感,揭示了中国司法公正缺失下的系统性恶疾。
军事禁区与“老虎团”:红黄蓝事件的阴影
如果说基层官员的丑闻还有可能在地方媒体露头,那么涉军案例则是彻底的禁区。二零一七年,北京 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 爆发疑似集体性侵幼儿事件。家长爆料称,孩子身上发现针眼,并提到有“爷爷和叔叔”进行猥亵。一个关键的名字——老虎团(北京卫戍区警卫第三师第十三团)浮出水面。尽管军方和警方迅速辟谣,称其为“个别幼师扎针”的虐童事件,但随后的内部处理名单中,涉及到大批教育部、朝阳区及老虎团的各级干部。
从 孙其军 副区长的离奇履历抹除,到该幼儿园集团与军方深厚的人脉背景,红黄蓝事件展示了当权力介入教育领域时,真相是如何被迅速掩埋的。该集团在全国各地的分园多次发生类似案件,却依然能屹立不倒,这本身就是权力的某种注脚。
结语:作恶的门槛与权力的门槛
总而言之,爱泼斯坦案虽然牵涉甚广,但其作恶必须在人迹罕至的私人小岛上秘密进行,这就是法治社会的“作恶门槛”。而在中国,由于权力的极度集中与缺乏监管,哪怕是一个基层的小所长,甚至普通民警,在各自的辖区内都拥有足够的能量去制造类似的“萝莉岛”。他们无需避世,因为体制内的同僚会自发地为他们遮掩。
当一个社会的正义需要靠受害者家属下跪、跳楼或者偶然的全国性舆论压力才能换取时,这种正义是非常廉价且不可持续的。中国绝大多数的“萝莉岛”依然隐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县城角落里,成为权力的某种隐秘福利。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公司/组织: RYB Education,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媒体/书籍: 吃瓜时代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