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性监管:重构离岸信托税收秩序
大家好,我是小戴,欢迎来到第六百三十七期参考信息。
时隔将近一年时间,香港高等法院在上周针对备受关注的娃哈哈(Wahaha: 中国知名食品饮料企业)争产案作出了新的裁决。在这一次的裁决中,法官驳回了宗馥莉的上诉申请,这意味着原审法官在去年八月份颁布的针对汇丰银行账户的保全令以及披露令将继续保持有效。据了解,该账户对应的正是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三名境外子女所享有收益的信托资产。可以说,宗庆后后人之间的这一场复杂的争产大戏,未来显然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后续发展,但我们今天暂且放下这一具体的家族纠纷不表,而是将目光投向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
事实上,离岸信托(Offshore Trust: 设立在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信托法律关系)一直是许多高净值人群用来进行跨境理财、风险隔离以及财富传承的最重要工具之一。除此之外,它在过去也往往具备着一定的税务筹划功能。然而,在如今全球税收合规化的浪潮下,这一工具正在迎来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税务监管。
就在七月二十四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份极其关键的公告。在这份公告中,国家首次明确了离岸信托在设立、存续以及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征税规定。更具震慑力的是,针对在公告实施之前就已经设立的离岸信托,公告明确表示原则上将追缴三年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以及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的详细表态,由于离岸信托往往被设立在信息透明度极低、且整体税负非常低的国家和地区,这使得其在过去成为了部分个人用来转移资产、隐匿个人财富甚至是逃避税收的便利通道。虽然对离岸信托征税从法理上讲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早就已经明确规定,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各项所得,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长期的实操过程中,由于缺乏针对信托这一特殊工具的具体课税细则,导致监管一直处于相对模糊的地带。因此,这一次出台的征税新规,被整个财富管理行业公认为是个税自二零一八年大修法以来,最为重磅、影响也最为深远的个税政策。
资本所得课税:离岸信托重税时代的来临
如果我们仔细梳理这一份新规的总体内容,就会发现国家在课税设计上的严密性。整体来看,离岸信托在设立环节,以及信托在境外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收益,都将对应到财产转让所得,或者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个税课税项目上。这些项目都将毫无例外地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法定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可操作性,新规对于个税信托存续期的增值收益,采取了按年计税的模式,并且允许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信托内部的盈亏可以相互抵消。而针对行业内最为关心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在公告发布之前已经设立的存续信托,新规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补税方案:在设立环节中那些以前未能缴纳的税款,原则上需要向前追缴三年;如果是那些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授权,进一步延长追缴的年限。
此外,针对二零二五年及以前年度信托内部已经产生、但在分配环节尚未缴纳个税的收益,新规采取了“一次性打包计算”的便利化处理方式,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进行申报,并适用百分之二十的税率来缴纳。根据公告所规定的实施之日算起,相关的缴税人被要求在短短的九十天之内主动完成纳税申报与缴纳工作。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在信托税收制度方面一直不够明确,存在着不少法律和征管上的空白。这导致地方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长期没有办法、也难以真正履行监管和征税的职责。这样一种制度上的模糊,在客观上被一些富裕群体和中介机构视为是可以长期利用的“税收温床”。
而如今,国家通过先公告征税规则、给相关群体留出九十天的限期,意在让他们主动消化和解决历史遗留的避税问题。如果有人在此期限之后依然执迷不悟、拒不整改,税务机关不仅会依法施加具有惩戒性质的滞纳金,甚至还会启动更为深度的税务稽查,调查其是否存在更为严重的偷逃税问题。
当然,在实际操作的层面,由于信托资产本身的复杂性,税务的计算仍然面临着极高的难度。不同类型的底层资产被装入离岸信托时,它们所面临的约束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例如,现金类资产、金融资产与股权类资产在装入信托时的估值与课税逻辑完全不同,这也导致了它们受新规影响的程度出现了显著的分化。与此同时,公告中新增的关于委托人税务身份发生变更时的个税处理,以及信托被强制清算时的条款,也会进一步倒逼高净值人群将他们的财富规划理念从过去的“能拖就拖”,转变为防范刚性清算风险的提前布局。
结构转型:个税反超消费税的税收新局
在最近的这两年里,我国针对居民境外收入的税收征管力度呈现出了显而易见的收紧态势。不仅仅是针对复杂的信托架构,许多普通个人如果从事美股、港股交易并获得收益,也在近期陆续被税务机关要求依法补缴相应的税款。
这些逐渐收紧的征管措施,一方面完全符合当前全球范围内对富人加税的整体趋势,另一方面也得到了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用于指导参与国之间自动交换跨境涉税账户信息的国际标准,简称 CRS)等跨境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的强有力技术支持,使得跨境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对于经常关注国家政策走向的朋友们来说,大家应该已经敏锐地注意到,“税”成为了今年宏观经济与社会舆论中的一个极高频的词汇。无论是这里提到的海外信托补税、境外个人收入补税,还是之前引发广泛讨论的上市公司被倒查补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或打折,甚至是社保征收夯实率的提升,这一系列在税收和社保领域的密集动作,都在潜移默化中重塑着我国的整体财政与税收格局。
根据最新公布的财政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模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九千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了约百分之十三。这一增速使得个人所得税规模在时隔多年后再度反超了消费税,正式成为了我国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第三大税种。
在我国长期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一直稳居第一和第二大税种的位置,而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则分别位列第三和第四。在过去的二十年时间里,全国仅有六个年度的个税规模能够大于消费税。而今年上半年个税增长之所以如此迅速,背后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 首先,是资本类所得对个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其贡献度接近五成。特别是在股权转让、股息、红利等资本类收入方面,税收增长的幅度极为明显。在这其中,限售股转让所带来的个税收入同比增长了高达百分之九十七点六二,而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也增长了百分之十五点二二。
- 其次,是部分高新技术的行业发展态势相对较好,从而带动了相关从业人员的整体工资收入出现明显增加。例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工业等行业,其缴纳的个税分别实现了百分之十五和百分之四十点八三的高速增长。
- 最后,是税务机关近年来持续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纳税引导与规范工作,通过精细化监管带来了可观的税收增收。
从单月的个税收入走势来看,本轮个税的快速增长与我国资本市场在“九二四”行情开启后的牛市走势呈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个税的单月收入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实现了同比由降转增的拐点,此后总体上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快速增长。
相反,由于近三年来居民相关消费增速的整体走低,消费税的增速一直在不断放缓。个税由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并且设置了各种各样的免税额度与抵扣项,因此在本质上具有非常明显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功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年收入居于全国前百分之一的高收入群体,他们申报并缴纳的个税占到了全国个税总量的五成以上;而年收入在前百分之十的个人,其缴纳的个税更是占到了个税总量的九成左右。
而在二零二五年度的个税汇算中,年收入在十二万元以下的低收入群体,在享受了每年六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任何个税,或者仅仅需要缴纳极少量的税款。这使得全国有超过七成的人群实际上无需缴纳个税;而在所有有税人群中,又有超过六成的人适用的是最低一档即百分之三的税率。这表明个税在“调高汇低”方面的政策效应正在进一步得到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致力于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国际机构,简称 IMF)在其发布的关于中国的国别报告中,针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给出了三项非常具体的建议:
- 第一,是实行旨在增加公共收入的税制改革,在未来应当更多地依靠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度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负担,并逐步降低自住房在税收上的优惠地位。
- 第二,是设法提高间接税的征收效率,这其中主要指的是增值税与消费税。
- 第三,则是建议提高资本收入税的税率,持续改进房产税的征收,并适时引入和征收财产税、遗产税等富人税种。
根据 IMF 的模型估算,这样一揽子的税制改革如果能落地,将在未来五年内将我国税收占 GDP 的比重提高五到六个百分点,而其中大约有一半的增加额度可以分配给目前面临极大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从而非常有效地补充和弥补地方财政因为土地出让收入下滑等因素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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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赤字:社保基金的结构性警报
在介绍完财经税收政策之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个与普通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议题。在我国的几大社会保险险种当中,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基金的当期结余目前已经悄然转入了赤税收支的赤字区间。
如果我们观察去年的数据走势,会发现在去年的一到八月份,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当期结余还有十六点六亿元的盈余,但到了九月份,基金的支出就已经开始反超了收入,当月出现了十八点五亿元的缺口。而在那之后,失业保险基金的单月支出就一直持续大于收入。
根据目前人社部最新公布的二零二五年度人社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失业保险基金的总收入为两千零七十四亿元人民币,而全年的总支出则高达两千一百六十五点三亿元人民币。这一支出规模较上年大幅度增加了三百二十三点五亿元,导致全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达到了九十一点三亿元。
截至去年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总人数为两亿四千九百一十八万人,比上年末增长了百分之一点三;然而,年末全国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却达到了五百五十七万人,较上年大幅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点三。
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收入端来看,为了减轻企业的运营负担,我国近年来持续实施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百分之一的降费政策。仅在去年一年,这一政策就为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减负达一千八百七十四亿元,这在客观上极大地限制了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
而从支出端来看,失业金的发放是该基金最为核心的支出项目。失业金的发放标准通常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的,一般会高于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二零二五年度的统计公报中并没有直接披露失业金的具体发放数额,但我们可以参考二零二三和二零二四年的数据。在这两年中,我国失业金的人均月发放水平大约在一千八百元到一千九百元人民币左右,这两年全国分别发放失业金七百二十九亿元和九百三十七亿元,占到了整个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近五成。
针对这一现象,北京交通大学劳动经济系的唐代胜教授分析指出,领取失业金的人数出现如此大幅度的上升,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当前就业市场上面临的严峻挑战。无论是由于历史积压的失业群体开始集中申请领取,还是新增加的失业人群在快速上升,都说明了宏观经济的景气度目前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需要依靠失业保险来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生活。
事实上,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除了直接发放失业金之外,还涵盖了许多其他重要的社会保障项目。这其中就包括了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不幸身故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针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旨在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稳岗返还资金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等。
保障错位:失业保险受益率偏低的深层根源
然而,在失业保险基金面临赤字的同时,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结构性矛盾在于,我国失业金的实际领取人数占社会总体失业人数的比例长期以来严重偏低。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想要成功领取到失业金,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极其苛刻的法定条件:
- 首先,是在失业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已经依法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 其次,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依法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自身有求职的要求。
在实际生活中,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是主动选择离职(即所谓的自愿离职),或者是用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而导致失业的,在很多地方的审核实操中,都会因为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这一关键标准而被拒之门外。
此外,由于失业金的领取流程相对繁琐,要求失业者不仅要进行繁琐的失业登记,还需要定期向社区或社保部门报告自己的求职进展情况,这些行政上的要求无形中极大地增加了失业者的领取成本。
根据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李磊的学术估算,正是因为这种保障对象的错位以及认定门槛过高的问题,导致在二零三三年我国失业保险的实际受益率(即实际领取失业金人数占整体失业人数的比例)仅为百分之十四点四左右。而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通常在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七十之间。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发布的二零二四年相关报告也尖锐地指出,由于目前我国的就业单位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自由职业)层出不穷,这导致那些真正面临极高失业风险的脆弱劳动者,往往由于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而缺乏基本的失业保障。这使得全国依法领取失业金的人数常年都无法达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信仰套现:泰国佛牌洗钱链条揭秘
在当前巨大的社会与就业压力之下,许多年轻人面临着职场内卷、情感困惑以及创业失败等多重焦虑,他们迫切渴望能够找到一种能够快速改变自身运势的心理寄托。在这一背景下,源自泰国的佛牌近年来在中国年轻人群体中流行开来。
然而,这一看似纯粹的宗教信仰与文化潮流,在暗地里却正在被不法分子盯上。根据泰国移民局近日发布的严厉警告,泰国的佛牌交易链条目前正在被中国境内的灰色资本网络(Grey Capital Network: 游走在法律边缘或从事非法勾当的资金运作网络)深度利用。这些网络将佛牌交易包装成洗钱的重要通道,把通过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毒品走私等犯罪行为所得的非法赃款,通过佛牌买卖、虚假拍卖、寺庙租赁等商业运作,堂而皇之地洗成了合法的商业收入。
目前,泰国反洗钱办公室、中央调查局以及网络警察等多个强力部门,已经正式联手开展了跨部门的专项打击行动。
如果你打开国内的社交媒体平台,经常能看到这样看似专业的神秘对话:“你的二四九四结缘多少?”“糖色模,三万。”在这段对话中,“二四九四”指的并不是价格,而是泰国的佛历年份(即公元1951年);而“糖色模”则是指该年份某一种特定佛牌的模型;所谓的“结缘”,在行业内显然就是指购买这个佛牌到底花了多少钱。
在各大社交和内容平台上,有大批的佛牌爱好者聚在一起交流,很多入门者会上传照片,请求资深藏家帮忙识别自己在泰国寺庙外购买的佛牌,究竟是工厂批量生产的没有任何价值的“商牌”,还是真正由寺庙高僧亲手制作并加持的“正牌”。信众们在网络上热烈地讨论着不同佛牌的所谓神效,有的说可以招财、利好姻缘,有的则宣传能保平安、推动事业发展。
在这股热潮中,少数真正的藏家会尝试从佛牌的制作年代、制作师傅的修为与社会名气,以及佛牌本身的品相保存程度等维度,科普古董老牌的知识,试图帮大家梳理出一条合理的定价逻辑。但相比之下,平台上充斥着更多的则是各种以带货为目的的商家、佛牌测评博主,以及大量展示泰国寺庙参访和现场加持仪式的短视频,这些视频往往能轻松获得动辄数百万次的播放量。
在这些商家的推波助澜下,佛牌、佛馆、古曼童等各类所谓的泰国圣物,迅速成为了网上的抢手商品。甚至还有博主专门整理并发布明星歌手佩戴佛牌的照片和视频,利用名人效应在粉丝群体中再带起一波消费流量。
伴随着这股热潮,大批的中国游客、短视频创作团队,乃至形形色色的诈骗团伙也纷纷奔赴泰国。早在二零二三年,泰国警方就在春武里府的七珍佛寺破获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案件:一个由十八名中国公民组成的团伙,专门在寺庙内向慕名而来的中国游客高价售卖假佛牌。这些实际制作成本仅有十元人民币左右的劣质佛牌,被他们以七百一十五美元到两千八百三十美元不等的高价卖给游客。最终,涉案的十二名中国公民被泰国警方依法逮捕并驱逐出境。
从佛教文化的本源来看,佛牌的初衷不过是方便信徒随身携带的微型佛像,其作用在于提醒人们要时刻保持慈善之心,注重自省与修行。泰国移民局在此次警告中也强调,佛牌是泰国珍贵的文化遗产与宗教信仰的一部分,绝对不应该沦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的洗钱工具。
但由于佛牌不同于黄金、股票或房地产等标准化资产,它作为一种圣物,在市场上根本没有一个公允的、固定的参考价格。一件佛牌的最终售价,完全取决于其稀有度、社会声誉、历史工艺以及买家个人的信仰程度,这使得它很难被进行客观和标准化的估价。正是这种估价上的主观性,为洗钱犯罪创造了天然的制度漏洞:
- 第一,是由于估值极其困难。一件在泰国本地可能仅值数千泰铢的普通佛牌,在商家的包装和故事编排下,可以轻易被炒作成为价值数十万甚至数百万泰铢的稀有古董。
- 第二,是交易的可追溯性极差。这类交易往往在私底下进行,买卖双方多采用现金、加密货币,或者是各种非正式的跨境支付系统来完成交易,这让监管部门很难追踪资金的真实流向。
- 第三,是价格操纵非常容易。犯罪网络可以通过为某件特定的佛牌编造离奇的背景故事,然后在假拍卖会上安排同伙相互竞标,从而在短时间内将价格炒到令人咋舌的高度。
- 第四,则是通过设立壳公司来掩护。犯罪分子在泰国本地开设佛牌店或租赁寺庙柜台,以此作为掩护,将其作为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的合法通道。
而在佛牌的流通中,还有一类被称为“阴牌”的特殊品类。这类佛牌并不是由正规寺庙的僧人制作的,而多是由民间的法师采用特殊的原料炼制而成,其原料与正规寺庙的“正牌”截然不同,在坊间传闻中甚至会掺入特定的粉土、骨灰等特殊物料。
商家在宣传时,往往会使用“见效更快、法力更强”等极具诱惑力的话术。这使得阴牌在过去长期处于相对小众的私域渠道进行流通。而由于购买阴牌的买家往往抱有极强的短期功利目的,他们不仅愿意支付高得离谱的溢价,而且行事极其低调,在交易中更倾向于使用非正规的支付渠道,这使得阴牌在客观上比普通正牌更容易演变成洗钱犯罪分子的温床。
舆情错判:河南西瓜滞销背后的官僚思维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作为我国第一大西瓜产区的河南,部分县乡的西瓜出现了严重的滞销现象。面对地里即将烂掉的西瓜,心急如焚的瓜农们开始通过本地媒体开设的“三农助农绿色通道”公开向社会发出求助信。
然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某些村委会和基层的管理人员在得知村民向媒体求助的消息之后,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立即去地里核实西瓜的滞销情况,也不是积极协助联系超市、批发商来扩大销路,反而将农户反映的实际困难粗暴地定性为所谓的“负面舆情”,并强硬地要求农户立刻撤回求助信。
针对这一怪象,《人民日报》在七月二十七日专门刊发了一封群众来信,题目就叫作《莫把群众求助当做负面舆情》。这封信由河南周口市的居民梁风署名撰写。他在信中言辞犀利地指出,基层干部在发现当地农产品出现大面积滞销时,首要职责本应该是想方设法为农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即使个人的能力有限,也应该鼓励和支持村民向外界媒体和网络求助。怎么能以防范负面舆情为借口,不仅自己不帮忙,反而捂住农户的嘴、不让农户发声,这完全是在给群众添乱。这种做法不仅严重背离了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更寒了基层老百姓的心。
在这一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之后,周口市的相关部门做出了正式的回应。他们表示,当地政府已经及时开展了自查工作,未来将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并健全群众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对于群众未来反映的农业生产、产品销售以及日常生活等各类问题,政府将迅速对接并妥善处置。如果目前还有瓜农面临西瓜滞销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相关部门一定会及时予以处理。
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河南今年西瓜的种植面积达到了惊人的三百七十万亩,同比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二,预计总产量将高达一千四百万吨。然而,在迎来大丰收之后,西瓜的收购价格却一路狂跌到了每斤零点一元至零点三元人民币,有些品质稍差的尾瓜甚至只能卖到几分钱一斤。
襄城县的一位种植户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表示,往年西瓜的收购价大概在五毛钱一斤左右,今年却直接跌到了一毛钱上下,而且每天的销量也远远不如往年。在西瓜出现严重滞销后,河南本地的爱心企业、旅游景区等社会力量开始陆续开展采购西瓜并免费赠送给市民的爱心活动,许多外地的网红博主和客商也纷纷奔赴河南买瓜助农。
太康县农业局经济作物站的站长在分析原因时指出,今年河南西瓜的滞销,在本质上是全国西瓜产能集中释放所导致的结构性难题。现在的收购商对西瓜的筛选标准非常严苛,一般只愿意收购单只重量在七斤至十二斤左右的精品瓜,这导致地里大量中小规格的西瓜根本无人问津,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整体的滞销状况。为此,政府目前已经发布了助农倡议,联动了像牧原股份(Muyuan Foods: 中国知名的大型农牧企业)这样的本地龙头企业进行采购对接,并积极联系外地客商以拓宽销路。目前,上海、嘉兴、杭州、无锡、南京等多个城市的市场也已经纷纷向河南瓜农伸出了援助之手。
在周口太康县,今年七十五岁的老瓜农王在泰已经种了整整四十二年的西瓜。他感叹道,自己种了一辈子西瓜,价格还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低过,地里四十吨成熟的西瓜眼看就要全部烂在地里。在这危急的时刻,南京市江宁区家庭农场联合会主动对接了老人的求助,南京的爱心市民也纷纷伸出援手,最终帮老人整体收购了这批西瓜。
应当看到,河南今年西瓜的滞销,除了受到气候影响导致西瓜成熟期提前、集中上市造成大面积“撞车”之外,还存在着种植品种老化、分级销售体系不健全等深层次的产业问题。
正如《上观新闻》在评论中所指出的,农产品“丰收不增收”的结构性难题,不能每次都指望依靠网络热搜来救场。社会大众的爱心虽然能够解一时的燃眉之急,但却终归撑不起一个地区农业的长久发展。
舆论扭曲:透视基层的六种不良舆论观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基层舆情事件,主流媒体《半月谈》在日前专门进行了盘点。文章指出,这些事件在客观上暴露出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在对待网络舆论和公众监督时,治理理念依然较为落后,应对方法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为此,文章系统地总结了目前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六种极具代表性的“不良舆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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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压制性舆论观。持有这种观念的干部,在面对舆论时“只求舆论静音,不求问题清零”。他们习惯性地使用屏蔽、删帖等行政手段来代替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将社会公众摆在地方治理的对立面,动辄将群众的批评和意见视作是对地方形象的“抹黑”。一旦出现问题,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通过拉黑、限流、删帖等手段进行压制,而不是直面问题并化解群众的合理诉求。例如在今年五月,一名游客到桂林观看演唱会时,发现现场座椅很脏,于是向当地文旅部门的官方账号留言反映。结果,该游客不仅没有得到任何官方回复,账号反而被该文旅账号拉黑。在游客继续发帖表达不满后,文旅部门甚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平台举报,导致该游客的账号功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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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对抗式舆论观。这种观念的本质是传统的官僚“衙门思想”作祟。部分干部将媒体的监督报道或者群众的合理诉求,本能地视作是“找茬”和“找事”。这种典型的官僚主义表现,不仅无法化解本该解决的问题,反而会因为生硬、傲慢的态度激化公众情绪,导致负面舆情呈几何级数放大。其典型案例就是去年七月发生的广西防城港“亮证逼人让路”事件,引发了全网对特权思想的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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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糊弄式舆论观。面对突发的社会舆情,一些地方敷衍塞责、混淆视听,在回应中刻意回避核心问题,试图通过挤牙膏式的信息披露来糊弄应付。直到舆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时,才匆忙出来“救火”。这种避重就轻、被动滞后的处置方式,不仅暴露出部分干部在舆情预判能力上的严重不足,更反映出其为民服务意识的薄弱和应急处置流程的不规范。例如去年某知名户外品牌在喜马拉雅山举办烟花秀所引发的生态保护舆论风波,地方相关部门在处置过程中的迟缓和敷衍就非常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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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是息事宁人式舆论观。这类干部对所有的负面舆情都显得过于敏感,他们不讲是非对错,只寄希望于通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来“捂盖子”,甚至在调解纠纷时拉偏架,牺牲原则来换取表面的太平。例如去年六月,有游客到安徽泾县桃花潭镇旅游,周边的餐馆老板强硬地表示“不在本店吃饭就不能使用门前的停车位”。游客拒绝后遭到对方殴打。然而,当地警方在最初的处理中,却给出了“各自承担医药费、餐馆向游客道歉并支付五百元误工费”的妥协方案,这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迅速引发了网民对当地旅游环境和执法公正性的强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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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是甩锅式舆论观。当负面舆情爆发后,相关部门不主动检视自身的履职漏洞和治理短板,反而千方百计地向外部转嫁矛盾,试图推卸自身的治理责任。其代表性案例是去年十二月,丽江文旅局公开向社交平台“小红书”发函,指责平台没有管控股民自发的“避雷贴”,导致当地的旅游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种将自身管理问题归咎于社交平台的逻辑,沦为了舆论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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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种是将错就错式舆论观。这类干部在工作失误被曝光后,不是想着如何尽快去纠正错误、解决问题,而是想方设法去掩盖失误、粉饰太平,甚至为了圆前一个谎言而编造更多的谎言,导致小错一步步酿成大错。例如今年六月,黑龙江一名女考生在回乡考编中获得了第一名,但她却迟迟没有等来入职通知书,反而发现自己第一名的位置被别人“递补”了。面对考生的质疑,当地相关部门未能及时纠偏,反而采取了遮遮掩掩、将错就错的态度,最终演变成了一起严重的信誉危机。
《半月谈》在文章的最后强调,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面对社会舆论,基层政府无论是采取“压”、“拖”、“躲”还是“甩”的手段,都绝对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地方政府只有真正重视群众的声音,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发声,迅速跟进调查并秉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才能最终收获广大群众的认同与配合。也只有这样,才能将突发的负面舆情,转化为地方政府查漏补缺、优化社会治理的良好契机。
好的,本期参考信息的内容就是这些,我们周末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