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否有免于被人类伤害的权利?
本期“大问题”节目将深入探讨一个核心伦理议题:动物是否有免于被人类伤害的权利?为此,我们通过时空连线的方式,邀请了七位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共同参与讨论。
彼得·辛格:功利主义视角下的动物权利
彼得·辛格: 我先亮明我的观点:对动物造成痛苦的行径是不对的,因此吃肉是不对的,使用任何动物制品也是不对的。我得出如此观点并不仅仅出于对动物的同情心,作为一名哲学家,我的观点都是基于我的哲学推理。如果在座各位认为这世界上是有道理可讲的,你们就不得不认同我的观点。下面我就来说说我的道理。我的哲学是基于一个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传统——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 一种伦理学理论,认为一个行为的对错取决于其结果,即能否最大化整体的幸福或快乐,最小化痛苦)。功利主义关于行为的对错标准很简明:造成快乐的就是对的,造成痛苦的就是错的。用另一个大白话来说,功利主义哲学的根基就是趋乐避苦。我相信对于趋乐避苦这一底层的原则,绝大部分理智的人都不会反对。
主持人: 辛格教授,我大概能听出来你的意思了,因为趋乐避苦是功利主义的原则,所以我们就需要避免让动物遭受痛苦。但是这还是说不通的,因为我们说的趋乐避苦是在说人应当趋乐避苦,而不是动物,毕竟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彼得·辛格: 这恰恰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革命性所在。功利主义的革命性就体现在什么样的存在者是应当被道德对待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在于对方出身地位的高低,也不在于肤色是什么样的,也不在于信奉什么宗教或意识形态,而在于他是否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只要是一个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存在者,他就应当被道德对待,也就是说他有权追求快乐,避免痛苦。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逻辑下,道德主体(Moral Subject: 能够感受快乐和痛苦,并因此应被道德考量和对待的生命或存在)就不再仅仅是男人、白人,甚至不再仅仅是人类。一个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动物也是道德的主体,它也有权利追求快乐,避免痛苦。其实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是内在于功利主义的逻辑之中的,这并不是什么后工业化时期的思想产物。早在我们功利主义的祖师爷18世纪的杰里米·边沁那里,已经有这种思想了。
杰里米·边沁:肤色与痛苦的无关性
杰里米·边沁: 辛格说的没错,对动物的保护是功利主义的必然推论,或者说保护动物权利只是功利主义的一个合理应用而已。在我所处的18世纪这个时代里,法国人已经觉悟到一个人不能因为他是黑皮肤的就可以遭受折磨而得不到救助。由此可见,肤色并不构成一个人是否应当被道德对待的标准。头、颊、腿的数量,毛发的特征,骶骨末端的形状都不足以构成这个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是什么呢?是推理能力还是语言能力?如果是这些的话,一只成年的马或者狗在理性和交流方面比起一个刚出生不久的人类婴儿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如果要找对这个标准,问题并不在于他有理性吗?也不在于他能说话吗?真正的问题在于他能感受到痛苦吗?
彼得·辛格: 我接着边沁老师说的再补充一下。保护动物权利只是功利主义伦理的一种体系。功利主义伦理学是一种追求平等的伦理学。其实道德的进步也就是我们这个概念的不断扩大。在过去西方人的视野中,我们只包括信仰基督教的白皮肤的男人,也只有这种人才有权被道德对待,除此以外都是非我族类。而功利主义伦理学认为只要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都是道德的主体,由此我们不断扩大进而包含了女人、其他肤色的人、有其他信仰的人、同性恋者,当然也可以包含动物。
辛格:实践中的考量与人造肉的未来
主持人: 辛格教授,你说的道理听起来是没错,但是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何不食肉糜”。要知道对于一些贫困的国家和地区的人而言,偶尔吃一顿肉食是难得的营养摄入。按你的意思,也就是为了动物的福利而向穷人说了句“何不食素食”,这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
彼得·辛格: 当然,任何情况都不能简单的一刀切。我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功利主义讲求量变胜于区别,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利于这个世界上的快乐更多一点,痛苦更少一点的事情,我都是欢迎的,哪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我的观点是,发达国家相比于发展中国家更有优先推行动物权利保护的必要性。此外,我也并不呼吁人们立即成为素食者,我知道这也是不现实的。更现实的做法是逐步改变,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减少使用动物制品,这些都是值得鼓励的。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我们的动物权利学说是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道德的准绳就是对快乐和痛苦的感受,而不同的动物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是不同的。比如一匹马就比一只牡蛎,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生蚝,更能感受快乐和痛苦。因此相比于食用一只生蚝,食用一匹马就是更大的错误。说实话,我们这一内部往往也不把牡蛎这种动物当作是道德主体,因为确实很难判别它有没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所以如果有人真是管不住嘴想吃肉的话,我们推荐去吃生蚝。
主持人: 辛格教授,我相信有不少人听了你的说法会跳出来起哄,“爱牡蛎人士表示强烈谴责”。或者我们就说植物吧,很多人对你们的批评在于为什么你们不把食用植物也戒了呢?你们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植物就不会感受到疼痛了呢?
彼得·辛格: 我们的标准非常明确,有两个标准:一是动物的行为,也就是折磨它的时候能引起多大程度的翻滚、咆哮或企图逃避的行为;二是神经系统的复杂性,也可以说是其神经系统与我们人类的相似性。依照这两个标准,我们折磨植物的时候并不会看到植物有逃避的行为,并且植物也没有神经系统,所以我们可以断定植物不会感受到疼痛。当然也正是基于这两个标准,我之前才说不同的动物之间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是不同的一只鸟肯定比一只生蚝更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
主持人: 辛格教授,还有一点疑问,这种功利主义伦理学是不是对人们做出了过高的道德要求?毕竟生活不仅仅只有道德,还有随心所欲带来的快乐。为了实现最大多数道德主体的最大幸福这个目标,人们放弃了吃肉带来的口腹之欲,这样是不是太犯道德主义了?
彼得·辛格: 我提倡动物权利,并不仅仅是出于道德善恶的考虑。作为一名功利主义者,我还需要跟各位算算经济账。其实,大规模饲养动物来提供肉食,比起食用植物,从经济账上来看是更不划算的。饲养动物和肉类生产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就拿美国的数据为例,饲养场养出的肉牛,每磅牛排要耗费五磅粮食、2500加仑水、相当于一加仑汽油的能源以及35磅的表层土壤的侵蚀。现在北美土地的三分之一以上已经成为了畜牧场,美国一半以上的农田由于种植饲料倾注养殖业的用水量占全美用水总消耗量的一半以上,这对资源环境造成了更大的压力。相比之下,植物性食物对我们的资源环境的要求远远低得多。从营养摄入的角度来说,食用肉类比起食用植物更加低效。我们需要用21磅的蛋白质喂养牛犊才能生产出一磅供人食用的动物蛋白质,回报率不到5%。
主持人: 听说现在人类已经发明出人造肉(Cultivated Meat: 通过生物工程技术,在体外培养动物肌肉细胞而成的肉类产品)了,也就是通过生物工程培养动物的肌肉细胞而成的培植肉。这种肉并非取自活物,而吃起来口感和取自活物的真肉并无可感的分别。请问你对人造肉持什么样的看法?食用人造肉并不会造成动物的疼痛,这是不是一种可取的方式?
彼得·辛格: 是的,我非常支持人造肉产业的发展。如果技术成熟了,我也鼓励人们以食用人造肉替代食用动物。我并不是要提倡禁欲主义,并非要鼓励人们不吃肉。我的所有出发点都是功利主义的,也就是减少痛苦。等到人造肉在超市上架的那一天,我这个坚持了四十多年的素食主义者一定会去捧场,到时候我也会开荤的。
亚里士多德:灵魂的等级与自然秩序
亚里士多德: 够了够了,我听你们说了半天了,你们说的简直就是逆天而为!你们这些所谓的现代人真是不知好歹,不明是非,把高的说成是低的,把低的说成是高的。我告诉你们,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永恒的目的与手段的链条,一个自然的高下之分(Hierarchy: 指事物之间存在固有的等级或秩序),这是天道。动物能和人类相提并论吗?你们居然抛出这般谬论,我看是你们对这个世界缺乏一种整体的、全面的认知。我这就来给你们科普一下吧。
主持人: 亚老师您别着急,我们愿闻其详。
亚里士多德: 我们都知道一切生命都有灵魂(Soul: 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灵魂是生命的“形式”或“功能”,是使生命体得以活化并执行其特有功能的核心原则)。灵魂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灵魂就是生命的形式,是生命最核心的功能,是让这个生命活起来的那个功能。我打个比方来说明吧,就好比眼睛的灵魂是看,斧子的灵魂是劈砍。一把不能劈柴的斧子是没有灵魂的。因此植物、动物和人类所具有的灵魂是不同的。植物具有摄取营养的灵魂,动物具有感觉和移动的灵魂,人类具有思维的灵魂。这些灵魂是层层被包含的关系:动物兼具植物的灵魂,而人类也兼有动物和植物的灵魂,但是反过来则不成。植物只能摄取营养而不能移动,动物则只能摄取营养、感觉和移动但不能思考。由此可知灵魂是有等级的。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必然具有营养灵魂,但是能思考的灵魂是最高等的灵魂。我说最高等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在自然中总是较高级的能力支配和推动较低级的能力。这就是我说的自然的高下之分,就是天道。一个人如果失去了理智灵魂,我们就说他是个禽兽;如果他连动物灵魂也失去了,那他就是个植物人了。所以在这种自然的高下之分上来看,自然中存在一个手段与目的的链条。自然界中缘和生长着丰美的植物乃是为了滋养动物,而动物又为什么会存在?乃是为了供养人类。动物的使命就是为了给人类提供食物以及各类器具。我再说一遍,这就是天道!你们居然搞什么动物权利,把动物和人相提并论,这就是逆天而为!
托马斯·阿奎那:神意与人类管理权
托马斯·阿奎那: 我十分赞同亚里士多德老师的意见。植物的存在是为了动物,动物的存在是为了人类,这就是天道。此外我需要补充的是,这不仅是天道,也是神意。在此我要援引圣经里的观点,我认为圣经的观点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不谋而合。在**《圣经创世记》**(Book of Genesis: 基督教《旧约》的第一卷书,记载了世界的创造、人类的起源以及早期历史)里描述了上帝创世的过程。从礼拜一到礼拜六,上帝逐步展开了他的创世行程。他在礼拜一创造了光,在礼拜二创造出了空气,在礼拜三创造了各种植物,在礼拜四创造了太阳、月亮等各种星体。到了礼拜五的时候,神创造了飞禽走兽等各种动物。在创造完动物以后,到了礼拜六,神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照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另外在《圣经创世记》中记载的大洪水以后,诺亚和他的家人走出方舟,神赐福给诺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就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圣经中的观点充分说明神创造动物是交由人来管理的,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处置动物,无论是用作食物还是其他用途。
主持人: 托马斯老师,那你觉得我们就可以肆意对待动物吗?哪怕是以残忍的手段对待动物吗?
托马斯·阿奎那: 我们当然不建议肆意对待动物,我们需要保护动物。但是请注意,我们保护动物并不是为了动物自身,而是为了人类。比如一个人杀了一头牛而这头牛并不属于他,那么这个人当然要受到惩罚。不过他所犯的罪不是谋杀罪,而是盗窃罪或抢劫罪。至于对待动物是否残忍的问题,基督教的教义禁止人们以残忍的手段对待动物,比如教义就规定禁止杀死幼鸟。不过我还是需要说,这依然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非为了动物自身,因为人们可能会把对待动物的残忍行径转移到对待其他人。显然,如果一个人养成对动物怜悯的习惯,他就更容易对人类产生怜悯。正如**《圣经真言》**(Book of Proverbs: 基督教《旧约》中的智慧文学,包含许多箴言和教诲)所言:“一人顾惜他的牲畜的生命。”
笛卡尔:动物是机器
笛卡尔: 感谢托马斯·阿奎那的发言。接下来我们来听一听笛卡尔的看法吧。我首先亮明我的观点:动物只是机器,因此我们无需为动物赋予任何道德上的权利。如果动物只是机器的话,请问各位我们需要对一台机器负有道德责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就好像我们毁坏了一辆自行车以后向自行车道歉,这显然是荒谬的。另外,如果一只猛兽出于其本性伤了人,甚至吃了人,我们会对这只猛兽做出道德上的谴责吗?甚至把它扭送到法庭,让他为他的罪行承担责任吗?这显然也是荒谬的,这就像我们让一台机器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一样荒谬。
主持人: 为什么说动物是机器呢?笛卡尔你不能只是抛出这么一个奇怪的观点,请你给出你的论证。
笛卡尔: 宇宙间万事万物只要占据空间,都是由物质构成的。只要是由物质构成的东西,都是受机械力学的原理支配的。如果构成物质的内部结构比较复杂,它也依然是物质,就像是一座钟表一样,只不过是精密复杂的机器而已。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人类的身体和动物都只是精密的机器。我们和动物的身上都有大量的骨骼、肌肉、神经、动脉等等,这些都是组成机器的部件,其中都受到机械力学的支配,没有任何神秘可言。
主持人: 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人也是机器?正如和我同时代的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所说的那样,这是不是说我们对人也无需负有道德责任了?
笛卡尔: 不是的,拉美特利的人是机器说法只是对我的学说拙劣的、无节制的扩展。我在此需要声明,人和动物不一样,人不仅仅是机器,因为人有理性。这世界上有两种终极事物,或者说,有两种实体(Substance/Entity: 在笛卡尔哲学中,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依赖于其他事物而存在的事物,分为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一种是物质实体,另一种是精神实体。人类不同于动物,在人类身上不仅仅有物质,人类这里也有思维,也只有人类这样有理性的存在,才配得上道德权利和道德责任。
主持人: 笛卡尔,你怎么就能看出人有理性,而动物就没有了?则非动物胭脂动物是否有理性呢?你判别动物有无理性有什么标准吗?
笛卡尔: 标准有二:第一,动物不能使用语言;第二,动物只能胜任某一种事情。这些动物不能而人类能做到的,就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我先来说说语言。我就拿机器来举例子。设想有一台人造的机器人,我们把它的外形制造得和人类一模一样,并且尽可能不走样地模仿我们人类的动作。那么这台机器人真的就可以以假乱真,让我们无法分辨它是机器还是真人了吗?并不。只要它一开口说话就会露馅了。我们即便把这台机器人制造的可以发出语音,就好像人类说话一样,比如在它的身上某处设个机关,一经触发就会说出设计者事先编排的话;在他身上另一处再设一个机关,一经触发就会喊痛之类的。但是它也仅能这样按照编排好的方式作答,它绝不会把这些回答自行编排成别的样式,从而回答别的问题。而这是最愚蠢的人类都能办到的。我听说后世有一位名叫约翰·塞尔(John Searle: 美国哲学家,以其在语言哲学、心灵哲学等领域的贡献而闻名)的美国哲学家提出了一个名叫中文屋思想实验(Chinese Room Argument: 由约翰·塞尔提出,旨在反驳强人工智能的观点,认为计算机即使能通过图灵测试,也并不真正理解语言)的思想实验,进一步开拓了我的这个观点。我们说回来,我们看一些动物,比如鹦鹉或者八哥,虽然它们能够像人类一样发出语音,但是它们就像机器一样不会灵活地说话,也就是说不能证明它们说的是心理的意思。而另有一些聋哑人,他们缺少发出语音的器官,在这一点上甚至连动物都不如,但是他们总是能够创造出一些手势,把心里面的意思传达给其他人。这些手势也是人类独有的语言。这些都说明了禽兽是没有理性的,它们就如同机器一样不能使用语言。
接下来我说说第二个标准。一台机器就算被设计得非常精妙,它也只能做特定的事情。即便它能把这些特定的事情做得跟我们的人类一样好,甚至比人类更好,但它绝不会做别的事情了。这是因为机器是在基于我们当初给他设定的特长在做事情,因而它也只能擅长于做特定的事情。就像我听说后世的人工智能,下棋的只会下棋,开车的只会开车,而不能发展出通用的技能。动物也是一样,动物在某些事情上可以比人类做得更好,比如鱼儿擅长于游泳,鸟儿擅长于飞行。但是这也只是动物在基于他们的本性在行动,并不是出于思维。因此他们也只能擅长于做特定的事情。这也说明了动物不像人一样具有理性。综上所述,由于动物不能使用语言并且动物只能做特定的事情,所以动物是不具有思维的机器。最后声明一点,我在这里并不是在鼓励人们残忍地对待动物,当然一个喜欢虐待动物的人是怪异的,就像一个喜欢无故毁坏自行车的人一样怪异。在此我想说明的是,思维和理性是人特有的,也只有能思考的人才是道德主体,动物既不是道德主体,我们也无需对动物负有任何道德责任。
伏尔泰:对笛卡尔动物机器论的反驳
伏尔泰: 说动物是机器,没有理解力,没有情感,永远用同样的姿势做动作,什么也不学习,不求上进。笛卡尔的这些观点是多么可鄙,多么悲哀啊!首先动物是机器吗?动物当然不是机器,因为动物的行为不是机械和重复的。我可以为此举出很多例子。比如一只鸟在墙壁上筑巢时,它会筑成半圆形;在墙角筑巢时,它会筑成小半圆形;在树上筑巢时,它会筑成圆形。鸟的行为总是同样的姿势吗?又比如你对猎犬训练三个月,难道训练结束时这只猎犬所学的东西不比训练前知道的更多一些吗?再比如你教给一只金丝雀唱一只调子,它就能立刻唱出来吗?难道你不要花费相当的时间来训练它吗?以上种种例子都说明动物的行为并不是机械和简单重复的,因此动物不是机器。
第二,动物虽然没有语言,但它们有感情、记忆和知识。我就问你们,你们觉得我有感情、记忆和知识吗?假设你们都不认识我,我也没对你们说话,不过你们看到我皱眉苦脸地走进家门,四处乱翻,心烦意乱地寻找一份文件。我记得把那份文件放在书桌里了,打开书桌找到了,我高兴地欢呼起来。虽然我没有说话,但你们会断定我刚刚经受了忧愁和快乐的感情,也能判断我有记忆和知识。同样的道理,一只狗与主人走散,它也会做出同样的反应。它苦苦地吠叫着,满街寻找它的主人,失魂落魄,心神不定地走进家门,楼上楼下,房里房外跳来窜去,终于在书房里找到了它心爱的主人,高兴地叫唤着,雀跃着,磨蹭着向它的主人表达快乐。请问各位,难道你们不能据此判断这只狗和人一样具有感情、记忆和知识吗?
第三点,人和动物的身体结构具有相似性。相似的结构自然会具有相似的功能。让我们说回到刚刚那只狗的故事。有些粗暴的人把这只远远比人友善的狗捉住,将它钉在一张桌子上,开膛剖肚,让你们看看它肚皮内的脉管。你们发现在狗的躯体里所有感觉器官与在你自己体内的一模一样。说动物是机器的人请回答我:大自然在这只动物体内安排了一切感觉器官,难道它会无知无觉吗?它既然有神经,难道还会麻木无知吗?综上所述,笛卡尔所言的动物只是机器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康德:对动物的间接责任
康德: 我来说说我的观点吧。我不认为动物和人具有平等的地位,但另一方面我也认为人应当友善地对待动物。首先我认为人对动物而言并无直接的责任,因为动物没有自我意识,没有理性,而只有人才具有理性。在这一点上,我是认同笛卡尔的。了解我的哲学的朋友可能会知道,我提出过,人是目的(Humanity as an end in itself: 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指人作为有理性、有道德能力的存在,其自身就具有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应被仅仅当作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这意思就是,人本身不再是作为其他事物的手段了,人本身就应当没有理由地被善待。但同时,我的意思也是指,也只有人才是唯一的目的。动物不是目的,动物仅仅是一种目的的手段。比如如果我们问人为什么而存在呢?这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问动物为什么而存在呢?这么问就是合法的。我们可以回答说奶牛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产奶,猎犬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协助打猎,家猫存在的目的是陪伴主人等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动物和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个人杀了别人的牛,他所犯的不是谋杀罪,而是盗窃罪或抢劫罪。我们对动物并无直接责任,而仅有间接责任。我们对某种动物的责任根植于我们对其他人的间接责任。
但是即便如此,我认为我们应当友善地对待动物,应当避免残忍地对待动物。原因在于我们对待动物的责任能够培养我们对于人类的责任。如果我们不想扼杀人的感情的话,我们就必须学会善待动物,因为一个对待动物残忍的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容易变得残忍。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来判断他的心肠是好是坏。我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上述说法吧。有一只狗长期忠实地服务它的主人,这份服务是值得回报的。当这只狗老了不能再为它的主人效劳时,它的主人应当照顾它直到它死去。这种行为有利于我们对于人类的责任,而后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问题。问题在于,如果狗的主人没有精心照顾它的狗而把狗给杀了,它并非没有尽到对这只狗的责任。正如我之前说的,因为狗是没有理性的人,无需对狗担负直接责任。但是我们依然可以评价说这种行为是不能道的,因为这对狗主人自身的人性是有害的,而这种人性是相对于其他人类的责任而言的。一个经常虐待自家的狗的人,在对待其他人的时候也往往容易缺乏仁慈。所以我赞成人应当善待动物,因为这对于我们善待其他人是一种好的引导。比如为了禁忌而对动物实施残忍的行为就是不可取。一个主人因为他的狗或驴不能再为他赚钱而把它们抛弃,也表明了他心胸狭隘。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动物的责任并非是直接责任,而是出于我们对于其他人的间接责任,也正因为这份间接责任,我们应当善待动物。
结语
主持人: 感谢各位哲学家的发言,听到各位老师的讨论我真是受益匪浅。中国有位哲人孟子说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我想我们无需争论的是,对待动物我们都应当抱以仁慈之心,应当避免虐待动物,应当尽量去保护动物。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对动物的保护应该扩大到什么程度就需要停止了?对于这个问题,今天参会的七位哲学家已经发表完他们的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