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开场与观众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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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一位观众给我发邮件说,他入职了前同事的一家初创公司。入职时,对方答应给他股份和分成。结果等他把业绩做起来后,对方却只给了一点绩效,年终奖更是少得可怜。他去找对方询问分成的事,这位前同事就一直跟他哭穷,说公司现在多不容易,还暗示现在外面工作多难找,他念着旧情才招他过来,应该感恩。股份的事更是装傻充愣。这位观众有些犹豫,因为现在工作确实难找,也不敢贸然辞职。同时,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位前同事以前共事时人还可以,他才相信他并辞职过来干,结果现在却成了这副德行。因此,他问了我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中国的老板才这么坏?其他国家的老板是不是更守信用一些?
契约精神:老板“坏”的核心体现
类似的邮件我以前也收到过不少。我的个人简介里写着“我觉得资本主义是人类有过最好的制度”,所以经常有观众就这个问题跟我讨论,说他们在中国遇到老板一个比一个坏,不是逼员工加班,就是像上面提到的那位前同事老板一样出尔反尔,完全感觉不到资本主义好在哪。这些节目我们就围绕这个话题深入探讨,看看究竟是中国的老板格外坏,还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首先明确一点,当我们说觉得某个老板很坏的时候,一般指的是对员工,而不是私生活或其他方面。比如一个老板出轨包小三,但只要他按时发工资、发奖金,不要求员工加班,员工通常不会觉得他有多坏,因为那跟你没关系。更具体的说,我们所说的老板的各种坏行为,其实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缺少契约精神(Contract Spirit: 指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信守承诺、履行约定的一种道德和行为准则)。
不信你看啊,假设一个公司招聘时告诉你月薪2000,每天工作14个小时,周末不放假,其他节假日要随时随地过来加班。你还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入职,那其实怪不到人家头上,因为你是自愿的,人都提前告诉你了。但如果入职时告诉你月薪2万,结果拖了3个月才给了5000;说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结果一到下班就找各种理由开会,周末还逼你见客户,那你肯定觉得老板不是个东西,因为他说话不算数嘛。
“能力不行”论的局限性与段永平的案例
关于这种情况,有一种常见的观点叫“自己不努力,能力不行”。这位老板之所以敢欺负你、压榨你,根本原因是因为能力不行,没法创造足够多的价值。但凡你有足够的价值,老板们恨不得把你当成祖宗供着,还敢拖欠你奖金?听起来好像有那么点道理,但真实情况远远不是这么回事。
我举个例子,段永平大家都知道吧?先看看他的一段采访。
(采访片段大意):最早做的时候说有股份,最早是三七开,后来改二八,再说一九。招人时跟弟兄们有承诺,最后发现没办法兑现。一九将来也是会没有的。到94年、95年我觉得这个肯定不行,所以我就决定不干了。不是说有没有股份激励,因为一开始是有的。那你没有契约,你就不可信了。不可信,那你说什么都是不可信的。你有一次两次,难道你还要第三次吗?就像你刮那个瓶盖,刮出屑了,你还继续刮完它。你说两个字,你刮出一个字,你就肯定就光往下刮了。我就是刮到那个字,就觉得哇,这股我肯定不能再摘下去。
你看,强如段永平也曾经遇到过老板不守约、赖账不给的情况。你总不能说他也是能力问题,创造不了足够的价值吧。反过来,在大多数欧美国家,哪怕你就是个实习生或者打零工的,你看看有哪个老板敢拖欠工资或者逼你加班呢?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他们不仅不逼你加班,甚至是反对你加班,让你到点就走。所以老板不守契约这回事,跟什么个人能力、努不努力,没半毛钱关系,就是大环境闹的。
中国市场的反直觉逻辑:不守规矩者生存
有人可能会好奇,说这些老板为什么要干这种毁自己招牌的事儿?因为对做生意的人来说,口碑是很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总是不守契约,名声臭了,以后大家都不跟他打交道,或者不买他家产品,日子一久,生意做不下去,自己就会倒闭了。这个想法其实也没错,因为一般情况下确实如此。但中国不是一般情况。事实上,中国市场普遍存在一个反直觉的逻辑,那就是往往只有那些不守规矩、经常出尔反尔的公司和老板才能活下来,而那些具有契约精神、本本分分做事的公司,反而死得比较快。
当然,改革开放以后,最初那批企业家里还是有不少具有契约精神、靠着诚信进行起家的。比如浙商的代表人物、著名企业家鲁冠球就是这方面代表。1980年,身为萧山万象节厂厂长的鲁冠球,收到了一封来自安徽芜湖客户的投诉信,说发给他们的万象节(汽车驱动系统的重要零部件)出现裂缝,质量很差。上个世纪70年代末,因为刚刚改开,整个国家都处于物资极度匮乏、供不应求的状态,能买到东西就已经烧高香了。那会有说法,说你就是造个纸糊的冰箱都能卖出去。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即便遇到了产品质量问题,也会自认倒霉,厂家也很少处理。但鲁冠球没有这么做。在仔细读了这封投诉信后,他当即组织30多人去全国各地客户那排查清货,最后背回来3万多套万象节。在确认质量有问题后,这些次品被以6分钱一斤的价格卖到了废品收购站,工厂损失了四十几万。在普通人工资才20块钱的1980年,这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了。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产品召回,但这次召回背后,却实实在在体现出了某种超越法律的契约精神。要知道,中国是1993年才颁布了第一部质量法,2004年才确立了产品强制召回制度。万象的这次召回足足领先了24年。
类似的情况在整个80年代还有不少,比如海尔张瑞敏的砸冰箱事件,正泰集团前身球金开关厂的赔本供货事件等等。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在一个规则和法律都很不完善、一切都野蛮生长的市场环境下,要想赢得生存空间,甚至做大做强,在产品质量、公司信誉度方面下功夫,确实是民营企业取胜的不二法门。
三角债的根源:国企与政府的信用缺位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1990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Triangular Debt: 指企业间因相互拖欠货款而形成的债务链,通常表现为你欠我,我欠他,他欠你)工作的通知,由时任纪委书记、后来的副总理邹家华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三角债的工作。从那时候起,“三角债”这个词第一次进入到大众视野。
所谓三角债,通俗地说,就是你欠我钱,我欠他钱,他欠你钱。当然,现实生活中的三角债往往要复杂得多,牵涉的也不只是三方,更多时候是个牵涉多方、跨行业、跨区域的债务链。三角债的最初显现,源于1986年。由于此前几年银行放水导致的经济过热,那一年,央行突然搞起了货币紧缩,简单说,就是银行都开始卡贷款了。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都遇到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于是相互拆借和占用资金也成了家常便饭,各种名目的债务,像是白条应收货款、代销占用资金、应付未付合同、代付工资款等等,不一而足,并由此派生出了很多社会问题。那些年有范伟、黄红的小品《卖拐》反映的就是那些年的三角债问题。
表面上看,三角债问题似乎更多只是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为什么还需要国务院特意发文,甚至搞了工作小组出来,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干预呢?因为当时的三角债已经膨胀到了一个极其巨大、以至于中央都无法忽视的规模。根据时任央行副行长、国家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庆正的回忆,到1990年,仅仅全国工业企业的不正常债务拖欠就超过2000亿,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11%。而在1991年清理占小组专题会议上,有专家估算,全国有大约90%以上的企业都被卷入到三角债之中。有人可能觉得这个债务比例似乎也不是很高嘛,毕竟现在城投地方债动不动就八九十万亿的规模,GDP占比能到60%。但你要知道,这还只是工业企业,还没统计其他行业和政府各部门的债务情况。比如另一个三角债大户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仅1990年有记录可查的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账款就达到了3477亿,是工业企业债务的2倍多。
并且相比于债务规模,中国是三角债最可怕的地方,还在于账期。如图所示,是英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说人话就是你交货以后,平均多少天能收到货款?在2020到2021年,英国的这个数字平均是22天。而中国呢?平均92天,在参与统计的30个主要经济体中垫底。而在需要集中清理三角债问题的1990年,这个问题只怕会更严重。很多企业的应收未收账款,都不是以天或者月,而是以年来计算的。
接下来我就请大家停下来思考个问题,到底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严重的三角债问题啊?这里,咱们不妨打个比方,大家都开过车,对吧?开车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会车的情况,比如这种。这种会车方式还有个专有名词叫拉链式通行(Zipper Merge: 一种交通通行方式,在车道减少处,两边的车辆交替通行,以提高效率)。但设想一下,假设其中有一部分车主不那么守规矩,想要插队或者抢道变道,是不是就很容易引发剐蹭的交通事故,进而造成堵车。三角债也是类似的道理。正常情况下,如果所有公司都遵守规则,按期付款,其实是不太容易引发长性债务的,因为大家都会量入为出,尽量确保收支平衡嘛。
所以如果三角债经常出现,大概率是因为有那么一批人不那么守规矩。那这些人都是谁呢?简单说,早期主要是国企,后期又增加了地方政府和城投平台。在1990年清理三角债之前,那些年,中国三角债问题最严重地区是东北,更准确的说,是东北的国企。当时新华社曾经有过一篇报道,说东北最大的鞍山钢铁厂只有一个礼拜的存煤。为什么呢?三角债闹的,他发出去的钢钱收不回来,就没法支付煤矿的钱。煤矿发不出工资,就只好卡脖子,不给安钢发煤了。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回忆,那段时间,北京竟然召开了一个以货易货的贸易会,而且短短三天就成交了8亿元,都是三角债闹的。那为什么国企容易搞出三角债呢?以鞍钢为例,他是中国最早的钢铁企业,号称“共和国长子”,这意味着他完全没有破产的可能,可以随意的从银行借贷,向供应商赊账。并且无论亏损与否,最终都会有财政或者银行来兜底。而作为一家国企,鞍钢的厂长和党委书记,也不需要像私企老板那样盈亏自负,自然也就没有动力去调研市场,精打细算。换句话说,他们制定生产计划,根本不用考虑市场需求。哪天领导一句话说,咱们要扩大产能,年底前超英赶美,他们就能开干了,并且煤和铁矿石还能先赊着。至于生产出来的钢能不能卖出去,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类似鞍钢这样的国企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就上面提到的插队变道制造车祸的那个角色。并且,他还会通过债务链和巨大的交易量,把债务问题传导给千千万万家民企供应商。接下来,那些原本想凭借好口碑打天下的老板,就会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上游欠钱不还,你不拖着供应商的货款就活不下去。啊,那些仗义善良、做人讲究按时给员工发工资的老板,坟头上的草都一人来高了。时间一长,这种争当老赖的风气,也就上行下效,像病毒一样,从地方政府和国企传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超出了商业行为的范畴。
不止老板,普遍缺乏契约精神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前面咱们讨论的一直是老板缺少契约精神,但事实上,不尊重契约的又何止是老板们呢?公司打工人、你的同学、同事、朋友、老师、父母、亲戚,有契约精神的,又有几个?你和同学约了一起吃饭,大家都守时吗?同事答应你的方案,每次都能按时完成吗?朋友找你借钱,说好了明天就还,第二天,你还能找到他人吗?那些买完房,房价跌了,又跑去开发商那拉横幅,要求退款的业主们,他们尊重合同了吗?包括你平时跟人签合同,是不是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说法:“这合同嘛,也就是走个流程,上面条款不用较真,真遇到问题了,咱们还是协商解决。”
就以我自己为例,初三那年,我爸答应我,如果我期末能考全校第一,他就带我去黑龙江漠河看极光。结果呢?当我期末考真拿总分第一,准备好羽绒服,要求他兑现承诺时,他却以工作太忙为借口食言了,还骂我不懂事,无理取闹。因为他身边大环境就这样。成年人之间、单位领导和领导之间都能出尔反尔,随时反悔,何况对一个孩子呢?
缺少担保人与履约环境
除开作为始作俑者的国企,中国人普遍缺乏契约精神。第二个原因是缺少担保人和履约环境。很多人以为所谓契约精神就是做生意的甲乙两方坐下来,把条件谈妥了,立个字据,签字画押就完事了。错了,因为这中间缺了一个最关键的角色:担保人。不信你想一下啊,你在淘宝买东西,假设没有淘宝这么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对方还没发货,你敢先把钱打过去吗?反过来,如果卖东西,对方还没付款,你敢先发货吗?所以你发现了,在任何类型的商业游戏中,担保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有人可能会说啊,不对,我们村的张三找李四买了头驴,就没有中间人。张三给驴牵走的时候,还打了欠条呢。是这样啊,您说的情况只适用于熟人社会,这个熟人社会就是你们双方隐形的担保人。脱离开这个小集体,又或者交易金额足够大时,你敢没有任何担保就付钱吗?生活中,这种需要担保人的例子几乎无处不在。比如,为什么公司招人时要看学历和工作经验?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有没有进过大厂?因为那些名校、名企就是你的担保人信用分,人家当初能够录取你、录用你,就相当于用自己的金字招牌给你做了一定程度的背书。即便是这些年被人热议的去中心化的区块链,表面上没有担保人,但实际上依然是有代码和共识机制的担保,交易的有效性需要得到大部分节点同意。
反过来,我们也能找到一些因为缺少担保人而各种乱象丛生的例子。比如电影里的黑社会,为什么那么容易黑吃黑啊?自己接活的小姐,为什么容易被打劫?嫖客为什么容易被仙人跳?不就是因为他们之间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缺少一个有公信力的担保人嘛。在一个不受法律约束、信奉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你就只能靠武力作为第三方担保。一旦武力值不够,任何交易都很容易变成巧取豪夺、杀人越货。这也是为什么香港的黑社会都喜欢拜关公,宣扬所谓的江湖道义的原因,因为大家都需要找到那么一个精神上的担保人,自我催眠,举头三尺有神明,以便抵消这种内心的不安全感。
这么一比较,你就会发现有担保机制的契约社会,要比没有担保机制的丛林社会,交易成本低得多。最起码你不用担心做个生意,就被人黑吃黑,连人带货都没了,是吧?因此,正常情况下,一个社会只要运行得够久,都会自发的产生出担保机制,并由此派生出一定的契约精神。这里的担保人有时候是政府,有时候则是习惯法或者约定俗成。
荷兰与英国的案例:国家信用与习惯法的力量
以下,我们可以讲几个案例啊。荷兰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所官网和1997年剑桥出版的《荷兰金融实力》都提到过一个东西叫永续债券(Perpetual Bond: 一种没有到期日,发行人承诺永久支付利息的债券)。事情是这样啊,1624年,荷兰莱克河堤坝决口,洪水淹了多个村庄。当地的水务局缺钱,就像社会发行了债券筹钱,修堤。本金1200荷兰盾,利率2.5%,永不还本,但每年都会付息。也就是说,买债券的人是永久投资人。你要按中国人的概念,哪有什么永久投资啊?只要改朝换代,甚至只是换了个领导,之前的合同约定,那还不是说推翻就推翻啊?但荷兰这个债券还真不是。到去年为止,这个债券已经连续履约了400年。哪怕二战期间,纳粹打过来了,荷兰政府也照样按时付钱。去年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所搞了个庆祝仪式,还有一位家族债券的持有者领到了400欧元的利息。它也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永续债券。以上这个案例体现的就是国家信用。
再比如1086年,也就是诺曼征服后不久,英国的新统治者征服者威廉就颁布了一份名为《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 1086年由征服者威廉下令编纂的英国土地普查记录)的文件。其中记载,牛津市的自由民们将拥有在城墙外一块300英亩的草地上永久放牧的权利。直到今天,940年过去了,这块公共绿地扛住了克伦威尔革命、工业革命、二战,包括我们熟悉的圈地运动,都没能改变这块土地的性质。直到1965年,英国政府出台了《工地登记法》,这块地才正式登记。但是不是说在那之前的几百年,这块地就属于产权不清,可以被政府或者其他的什么人侵犯了?也不是,因为还有个习惯法(Customary Law: 指在特定社会群体中长期遵循并被普遍接受的、非成文的法律规范)。比如英国的习惯法里有一条铁律:如果一块土地被村民们连续公开不间断地用作公共用途20年以上,且地主从未明确反对,法庭就推定这块地已经献给公众,永远不得收回。并且即便是上面提到的《工地登记法》里也提到了,已经享有习惯法或者普通法保护的工地,即使不登记,也继续有效。换成中国人能够理解的概念,就是一块地,如果是祖上传下来,一直有我们家住着的,哪怕拿不出地契或者地契丢了,哪怕我不办产权登记,你共产党也不能没收。
当然,以上这些跨越几百年的契约,想要确保有效,得有大前提,那就是最大担保人,也就是政府自己得尊重规则。
政府带头耍流氓:规则的失效
关于这一点,咱们可以先听一段话。
(视频片段大意:某领导人讲话,强调中国不与国际接轨,要为世界规矩出力。)
试想一下,这样一个流氓“太祖”(指代历史上的某些领导人),加上一大群崇尚流氓逻辑的国民组成的国家,可能有基本的契约精神吗?某些民族主义者可能会杠啊,说我们中国现在很强,就是有能力定规矩,让全世界都按我们的游戏规则来玩。凭什么总是按美西方定的那一套来啊?但你得明白一件事,无论谁来制定规则,这个游戏要想玩的下去,前提也得是制定规则的人,自己得遵守规则。举个例子,假设你发明了一种游戏叫象棋,你希望有更多人来玩,那就得先设计一套清晰明确的规则和底层逻辑:怎么算赢怎么算输,每个棋子该怎么走,让所有的玩家都知道该怎么晋级、怎么取胜。并且光有这些还不够,你这个发明者自己也得遵守这些规则。不能说别人的马都长腿,你的马就不长腿;别人的象过不了河,兵只能往前拱,你的象你的兵就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坊间流传一张图片啊,以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的口吻说了一段话,说:“苏联的可怕不在于他的坦克,而在于他的不守规则。他不仅不遵守西方的规则,他连他自己建立的规则都不遵守。”这段话虽然是杜撰的,但却道出了所有“苏系”国家最大的通病。不信你回想一下,1957年反右,一开始说“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是你老毛吧?说“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也是你老毛吧?按老毛的逻辑,你不是要自己定规矩吗?规矩定了,你遵守了吗?怎么没两天就开始“只有让牛鬼蛇神出笼,才好动手歼灭这些丑类,让毒草出土才便于除掉”?那你毛泽东说的话,不就是放屁吗?
包括所谓的香港回归,“50年不变”,也是你共产党的承诺吧。不光承诺,还白纸黑字签了《中英联合声明》,这是你自己定的规则,没人逼你吧。结果这才几年就成了“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类似的事实在不枚举啊:1994年你发表声明,承诺给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吧?结果呢?现在悄咪咪地给俄罗斯侵略军提供军源。1982年,宪法规定,取消了领导人终身制,国家主席只能干两届,结果呢?说废除就被废除了。
以上还只是大事件啊,日常治理方面,这种情况就更普遍了。比如中国各地方政府普遍出台的禁止电动车上路。明明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生产销售都是你批准了,都能卖了,你凭什么不让上路呢?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小产权房。当初的建房许可证和建筑规划许可证都是你乡政府开的,钱也是乡政府收了,你那会没出来拦着。等人房子建好都住了20多年了,你跑出来说,乡政府无权代表国家出让集体土地,你这房子是违章建筑。假如乡政府签的文件,中央政府都可以不认,那这届领导签的合同,下任领导是不是也可以否了?你这个政府这个党都从上到下长期带头耍流氓,又怎么能指望民众有契约精神都诚实守信呢?
传统文化:以权力道德代替规则
除开政府不守规则,中国人普遍缺乏契约精神。第三个原因是源于传统文化,更具体的说是习惯用权力道德(Power Morality: 指在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以道德名义为不守规则的行为辩护,或以权力压制规则)代替规则。权力替代规则很好理解啊,因为契约精神通常是有两个或者多个平等主体自愿签订的。但如果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强的一方又不遵守规则,那很容易就演变成谁权力大谁说话,这也是中国人普遍接受的观念,即不相信契约能够约束强者,因为自古以来历史就是这么演的。
但除此以外,还有一条不易察觉的隐形规则,那就是以道德之名毁约。咱们先看个例子啊,1640年,英国地主帕拉丁将一块农地租给了一名叫简的农民。契约规定,地租每年分4次缴纳。但在契约生效之后,不久就爆发了英国内战。简租的这块农地一开始是两家的战场,后来变成了一方的军营,前后整整三年,根本无法耕种。这样的情况下,简当然颗粒无收,因此拒绝缴纳地租。于是帕拉丁就一纸诉状,把简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决如下:由于双方的契约里只列明了租地要付地租,并没有规定遇到了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因素的除外条款。因此,简必须按照契约缴纳地租。帕拉丁胜诉。法庭的回答很清楚:契约里没有写,权益法律无法保障。听完这个案例,你什么感觉?是不是感觉打得不公平?简作为弱势群体,打仗又不是他能控制的,没注明除外条款,是因为缺乏经验导致的疏忽。法院这么判,从道德上看,完全站不住脚啊。但这个案例之所以有名,就在于他清晰的展现了契约精神的本质:那就是契约,并不一定完全合乎道德,也未必能保证普通人心目中的公平正义。契约就是契约。要想尽可能公正,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完善这份契约,而不是反过来,以道德或者什么其他的东西为由,推翻已经生效的契约。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得到一个清晰明了、结果可以预期的治理逻辑。
我随便举两个例子啊,比如一个日本商人,从中国收藏家手里买了一副王羲之的字帖。从契约的角度,从交易完成那一刻,这个帖子所有权就已经是日本商人的了。那你能不能扯什么民族感情、百年屈辱,说什么“这些文物都是我们中国的,你们之前清华杀了我们多少人”之类的,然后据此要求对方把帖子退回来?
所以你看到了吗?一旦认可了道德高于契约,那规则就不存在了。因为想碰瓷、偷乖、抢骗子的人,总能设法找到某种道德上的制高点。而偏偏中国的传统文化从儒家开始,又是极其强调,甚至迷信道德的,认为道德可以凌驾于契约,甚至法律之上。比如《无锡金匮县志·孝义传》记载了一件事,叫“丁彬毁约葬父”。说的是明万历45年,有个叫丁彬的无锡人,跟族人们签订了一份分家契约,白纸黑字,由官府中人担保。丁彬分的城内一处宅基地和100亩水田,条件是永不回来赡养父母。这里稍微补充点背景啊,当时的民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哪个孩子给父母养老送终,就能继承绝大部分家产。上面那个分家契约的本质,就是说丁彬啊,家里的财产,你只能拿个零头,也就是那片宅基地和100亩水田。但同时呢,你母亲的养老送终,你也不用管了,全部由你大哥负责。当然,大哥也会继承大部分的遗产。嗯。然后过两年,母亲病重离世了,丁彬回来奔丧。奔丧的时候,他做了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分到财产全部卖了,卖的3000两银子,全部拿来给母亲买棺材办丧事。他大哥和族人们就不干了,一纸诉状给他告到了县衙。因为你这么搞,其实是在立“大孝子”的人设,接下来就能跟你的大哥争产了,这等于是撕毁合同嘛。结果官司打到县衙,丁彬说,我宁可毁约,失信于族人,也不可不孝于亲。最终,县官认为他孝感动天,直接判他上诉,契约作废。类似这种觉得道德高于契约的例子,生活中也很常见啊。比如学校上课,明明规定了一节课是45分钟,可这位老师没有征得全体学生同意,非要押堂讲60分钟。再比如,每周规定了有两节体育课,总会莫名其妙的被主科老师们给占了。并且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学生们好。也许这些老师是真心为了提高学生们的成绩,但他无疑已经违反了一堂课45分钟的契约。这种行为表面上看起来是出于善意,但它已经在学生心目中埋下了像这样的种子:只要有所谓的正当理由或者善意,就可以随意违反契约。有这种心理基础的孩子,长大了,当老板以后,又怎么可能尊重劳动法呢?“我强迫员工加班,是为了中华民族做伟大复兴啊,你们不努力工作,咱国家拿什么跟美帝斗呢?”
结论:中国模式的反资本主义本质
节目的最后,让咱们回到开头的观众的问题啊。很多人以为他们看到接触到中国老板的坏,就是资本主义的坏。但实际情况下,恰恰相反。因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是契约和私有财产的神圣性。这一点,不仅针对老板,也针对普通打工人。而为了维护这一点,就派生出了一整套的法律和外部担保机制,比如工会、独立于政府的司法系统。这些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让弱者也能平等,做到排除万难,让包括老板在内的强者们听到自己的声音。
而中国老板们遵循的逻辑是,强者可以随时修改规则。他既反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你可以管他叫“全本主义”(Totalitarianism/Authoritarianism, or a system where rules are arbitrarily changed by those in power)。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节目。如果你有什么问题,欢迎给我留言或者发邮件,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