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人能理直气壮地作恶?
生活在现代社会,我的内心常常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有的人能对善恶是非丧失最基本的判断力,甚至堂而皇之地作恶?无论是那些穿着防护服执法的“白色魔鬼”,还是向无辜者挥舞铁拳的“党卫军”,抑或是动辄将人举报的“自干五”,作为正常人,我们实在难以理解,他们为何能如此肆无忌惮、嚣张地作恶,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针对这个问题,我曾介绍过《善恶之源》一书,它通过研究婴儿的道德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形成普世价值的原因,以及人类为何容易产生偏执狭隘的思想。然而,那本书虽然提供了从人性本源思考的角度,却并未真正回答我的疑问。
因此,今天我将介绍另一本书——《害马之群:失控的群体如何助长个体的不当行为》。这本书简单粗暴地给出了答案:之所以有些个体能堂而皇之地作恶,是因为群体的某些特性赋予了个体作恶的正当性,并助长了个体的恶行。接下来,我们就来探讨群体究竟有哪些特性,以及它们是如何赋予个体作恶的正当性的。
恶行源于认知扭曲,而非天生邪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恶行(Misbehavior: 违背公认的法律规范和社会价值观,具有潜在危害性与破坏性的行为)。对于具有道德判断力的正常个体而言,分辨善行与恶行本是轻而易举的。
然而,如果你喜欢看访谈类节目,一定会发现一个现象:那些作恶者在接受访谈时,往往不会表现出忏悔,因为他们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例如,战犯们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觉得其暴力行为有助于推进所属社会的重要目标,是伟大而光荣的;黑社会成员总会强调家庭、兄弟、忠诚等主题,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在维护这些高尚的价值观;一些强奸犯和虐待犯在受访时则会表现得很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打老婆或虐待女性,因为“我们那儿的人都这样”。
反应快的人可能已经发现,所有这些罪恶个体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影子——群体。这个群体可以是国家、民族,也可以是宗教、帮派乃至网络社群。因此,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恶行,往往并非由先天基因有缺陷的变态所犯下,而是由正常人犯下的。换言之,恶行不是冲动的产物,而是认知的产物。
《善恶之源》告诉我们,人类天生具有道德判断力,婴儿一出生就具备朴素的是非观。那么,究竟是谁让这些作恶个体的认知发生了根本性扭曲,以至于无法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并堂而皇之地作恶呢?答案就是他们背后的群体。
“社会化”:群体扭曲个体认知的两大手段
我们通常用社会化(Socialization: 一个人习得和接受社会规范、标准和价值观的过程)来形容这个过程。社会化程度越高的人,对所处社会的一切规范和价值观就越认可。因此,社会化其实是一把双刃剑。社会化程度高的人通常更不可能作恶,除非他们相信自己所在的社会希望他们作恶。换言之,如果一个社会体系本身不健康,鼓励虐待、霸凌、欺诈等恶行,那么对这个社会体系而言,社会化程度越高的个体,反而越容易作恶,越会相信那些看似违背法律和规范的行为其实是可以接受,甚至是值得赞扬的。
那么,社会化究竟是怎样一个过程?为什么有的社会能通过社会化,使个体相信某种彻头彻尾的恶行具有正当性呢?以荣誉杀戮(Honor Killing: 家族中的男性成员为洗刷耻辱,而谋杀被他们认为犯下错误的女性成员)为例。伊拉克网红艾尔阿里因在网上分享与男友的恩爱影片,就被父亲亲手勒死。这种行为无疑是令人发指的谋杀,但行凶者却可以发自内心地相信自己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群体究竟用了什么魔法,能将个体的认知扭曲到这种程度?答案简单得出人意料,只有两个手段:一是传递信息,二是给予赏罚。
群体通过传递与控制信息,向个体灌输规范、标准和预期,界定哪些行为有价值、应首选,哪些行为有问题、被禁止。例如,有的国家会不断向其成员传递“女性在公共场合露出头发是错误的”、“女性婚前发生性行为是有问题的”这类信息。
同时,群体会奖赏符合自身规范的行为,惩罚违反规范的行为。例如,有些国家会逮捕并虐待不戴头巾的女性,而实施荣誉杀戮的男性则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赞扬。没错,仅通过传递信息和给予赏罚这两种最基本的手段,就可以彻底塑造个体的认知,让其做出你所能想象到的最令人发指、最没有底线的恶行。
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假如一个国家的媒体不断向人们传递极端民族主义价值观,其国家机器总是奖赏告密者和马屁精,而严惩那些对领袖出言不逊、说真话或与官方立场不一致的人,那么这个国家中的个体可能会做出哪些恶行,我们也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潜规则的力量:群体如何形成“法外规范”
读到这里,或许有人会困惑:为什么个体对社会化过程如此没有抵抗力?对于国家、民族这类具有强制力的群体,我们尚能理解,因为它能用国家机器灌输意识形态,用“铁拳”来敲打你。但像宗教团体、班级、企业,乃至“红药丸”这样的网络社群,它们并没有强制力,为何身处其中的个体还是那么容易被社会化呢?
以校园霸凌为例。霸凌通常始于一个人欺负同学A,随后越来越多人加入,最终演变成全班共同欺凌,且行为愈发恶劣。学校和老师绝不会强制学生去霸凌他人,那为何班级里的所有个体都渐渐开始作恶了呢?
这本书揭示了其中的奥秘:群体会通过逐步的、结构性的引导来放大乃至正当化恶行。许多国家的法律条文和核心价值观都写得很漂亮,学校也教导学生要团结友爱,企业也标榜自己诚信经营。可一旦人们凑在一起形成群体,就很容易失控。因为群体在日常互动中,往往会形成一种“实际规范”,而这种规范不一定与法律或规章制度一致,甚至可能是一种违规行为。当这种违规行为在群体中变得普遍,它就会被视为一种默认操作或行业惯例。正如尼采所言:“个体的疯狂是罕见的,但一群人在一起,就很容易疯了。”
例如,一个村庄的男人经常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媳妇,这明明是违法行为,但久而久之,村里人都觉得这很正常。又如,一个公司经常非法调用用户个人信息,新来的员工也会慢慢觉得这是正常的。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这种群体以稳定运作为由自行构建的准伦理体系,对其成员的约束力往往比真正的法律规章更强。换言之,群体潜规则,不是铁拳,胜似铁拳。
为恶行开脱:从众压力与责任分散的心理机制
这种堪比铁拳的强制力,并非来源于警察或监狱,而是来源于从众压力(Conformity Pressure: 个体在面对群体意见时,为避免被排斥而选择妥协的倾向)。有过工作经验的人或许都有过类似经历:有些事明明违规,自己也不想做,但为了顾及团队氛围、不想当出头鸟,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做了。因为在这种情境下,不参与违规就等于不合群,这本身就是一种隐性的惩罚。如果你在那个非法调用用户信息的公司站出来说“这是不对的”,你大概率也无法在那里待下去。正如作者所说,大多数人并非恶意作恶,而是在集体中不愿意成为破坏默契的“叛徒”。
此外,群体行为往往让每个成员只承担局部责任,这大大减轻了个体的道德负担。这个过程被称为心理切割(Psychological Cutting: 在群体行动中,个体将自己的行为与最终的恶性结果在心理上分离开来,从而减轻罪恶感的过程)。例如,在一场导致当事人自杀的网络暴力中,所有参与者实际上都只是在键盘上敲下了一小句话,因此没有人会觉得自己是杀人犯,都能在心理上把自己和罪恶切割得干干净净。
群体还会发展出一套自我保护的语言系统,来让恶行进一步正当化。例如,被称为“红药丸”的网络仇女社群发明了许多口号,如“女人是用来征服的,不是用来尊重的”。有了这些说法的加持,这些男性在虐待女性时就能进一步脱离道德责任感。
个体反思与结构改革:如何抵制群体的恶
总而言之,许多恶行的产生并非因为个体天生堕落,而是体制、文化与心理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人性遇到群体后产生的化学反应,最终令作恶变得比行善更容易、更合理、更合群。引用《性别打结》一书中的概念,许多人作恶,其实只是在遵循群体场景中的最小阻力路径(Path of Least Resistance)而已。
读到这里,或许有观众会质疑作者是否在为作恶者开脱。起初我也有同感,但后来发现,作者并不否认个体的责任和道德判断,他只是想强调,许多恶行并非恶意驱动,而是适应性的反应。如果我们只责备个体而不去改革结构,那永远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恶行。
的确,个体的恶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理解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在被“小粉红”网暴、开盒乃至封杀后,依然多次表示能够理解他们的原因。我能理解他们为何作恶,当然,理解不等于原谅。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观点:个体必须反思,但结构也必须改变。比起费尽口舌去一个个唤醒个体的良知,号召个体对抗趋利避害的人性,结构性改革显然更有效率。如果一个社会体系是惩恶扬善、传递普世价值的,那么其中的个体自然就不太容易作恶。
作者身为美国人,其理论多基于企业管理,所给出的方法论也主要针对企业。对于我们所关心的一些更宏大的问题,他只能提供一个思考的角度。但我认为,这个角度非常有价值。前面我们提到社会化的两种手段是传递信息和给予赏罚。那么,倘若我们能够在一个失控的群体中传递正确的信息,这不就是一个反向社会化的过程吗?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这样做,逐渐形成一种新的从众压力,那是不是就有可能推动群体的结构性改革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人物: stella-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