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宠物与反常的街头抗议
大家好。这几天呢,重庆出了件事儿:一个姓李的家伙,三十九岁,在网上冒充宠物领养人,把别人无偿送养的宠物狗骗回家,然后虐待杀害。他甚至把虐杀的过程拍成了视频,放到网上去卖钱。
这个人以前就在网上出过名。他在山姆超市(Sam's Club)里狂吃店家的试吃食品,吃完了以后还打包要带走。有好几次呢,他跟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网民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山姆打包哥”。这可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型网红”。
根据媒体报道,有人发现李某虐狗,把虐杀的狗从楼上扔下去,他们就去报警。但是警察没有作为,因为在中国呢,虐待动物不属于犯罪,虐待宠物也不属于犯罪。李某虐狗事件在网上曝光以后呢,有人在他住的楼里救出了一只小狗:四肢骨折,牙齿被锯平了,尾巴呢也被剪断了。李某这种残忍行径,引起了极大的民愤。有几百个市民去到他住的楼下,举着反对虐待动物的海报,在那里抗议。
这时候呢,警察来了。他们先没收了海报,然后试图驱散人群。但抗议的人群不愿走,他们要求政府惩处李某。第二天晚上,警方对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说他“涉嫌高空抛物,损害公共财物”,只字不提虐待宠物、虐待动物。抗议的人群不买账,继续聚集。第三天呢,警察开始暴力清场,打人抓人。当天晚上,公安局发布通报,说已就“伤害犬只事件”对李某立案调查。
这个事件的时间次序,值得大家记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有时候呢,一个事件的关键就发生在这个次序上。抗议的人先挨打,虐狗的人后立案,这是这个事件的时间次序。在当今中国,七百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几条狗,敢聚到一起,到一个陌生人的楼下去抗议,通宵不散。这个画面本身呢,它就不寻常。大家知道呢,在那个叫中国的地方,聚集它是有代价的。这些聚集的重庆市民,不是不知道代价。知道代价还这么做,说明他们是觉得这件事呢,比代价更重要,比他们要付出的代价还要重要,值得为了它付出代价。
道德无能:伪装的宽容
这些年,虐待动物的新闻在中国层出不穷。有些人甚至专门把虐待过程拍成视频,放到网上去卖钱。这种反人性、变态的行为,为什么还会在中国大行其道呢?这类人渣不但得不到法律惩处,还能从中牟利。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呢?
其实,不只是一些没有文化的人干这种勾当,有大学生也这么干。两年前呢,有位南京大学生虐猫。事情败露以后,居然有位教授还写文章替他辩护。
事情是这样的:二零二四年,有个大学毕业生报考南京大学的研究生。他因为虐猫被同学举报,南京大学拒绝录取他,把他调剂到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最后也不要他。消息传开来以后呢,很多网民拍手叫好,觉得大学守住了底线。但是呢,也有不少中国人为他鸣不平,觉得大学做得不对。
其中,南京艺术学院有位教授名叫孔庆茂,他专门写了篇文章。他说我们这个社会“太缺乏宽容”,一个青年大学生“这么一点小事儿”,被整个社会口诛笔伐,“网络上的举报、网民的暴力声讨也就罢了,居然还被两所著名大学拒之门外。如果大学也跟网上的暴民喷子一样,一点没有宽广的胸怀,还有什么颜面成为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这些校领导、老师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这是孔庆茂教授的原话。他那篇文章呢,只有几百字,但是两次强调虐猫是“这么一点小事儿”,只是一件小事儿。他指责赞同南京大学和兰州大学做法的网民是“暴民”,说我们这个社会“太缺乏宽容”,整个社会心理阴暗。他还抬出孔子和王阳明,指责两所大学没有教育家的胸怀。
当时呢,我写过一篇文章,批评这位混球教授混淆概念,曲解宽容,把宽容当成道德无能的遮羞布。虐待动物绝对不是什么小事儿,而是体现了人性中最野蛮的一面,就是残忍。这种恶行突破了人性的底线。
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是对待人的方式的延伸。 猫狗是跟人关系最近的陪伴型动物,从一个人、一个人群怎么样对待猫狗,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会怎么样对待人,看到他们的文明程度。孔教授这种现象呢,就是把道德无能伪装成道德。这种现象在中国文人当中呢,相当流行,可以说是一种流行病。
道德缺席:蠢与坏的界限
这种病并不新鲜。国外的哲学、伦理学还有心理学呢,早就对这种病做出过诊断。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两个词。
我们中文说,这个人讲道德,这么做有道德。在英文中呢,叫 道德的(Moral: 遵循是非善恶标准的行为准则)。那么道德的反面是什么呢?有人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太简单了,道德的反面当然是不道德。这么回答呢,当然没有错。在英文中,moral的反面是 不道德(Immoral: 违背道德标准,明知故犯)。一个人说话诚实,为人诚恳,我们说他很有道德,这是moral;相反,如果一个人满嘴谎话,坑蒙拐骗,我们说他没道德,这是immoral。
但是呢,还有一种人,中文世界经常忽视。他们不是知善知恶但是选择作恶,他们不是那种“坏”,而是压根儿就没有道德标尺,分不清是非善恶,甚至把不道德也当成道德。在英文中,有个专门的词说这种人叫 非道德(Amoral: 缺乏道德意识,无法分辨是非善恶)。
Amoral跟immoral一样,也是moral的反面。在中文世界里,没有一个专门的词跟amoral对应,有人翻译成“非道德”,让人摸不着头脑。在这里需要解释几句,跟“不道德”、“没道德”比较一下,可能会讲得比较清楚一点:
- Immoral(不道德):是明明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但是偏要去作恶。这就是我们中国人说的“坏”。
- Amoral(非道德):是压根儿就不分是非善恶,抹杀了道德标尺。这就是我们中国人说的“蠢”。
所以呢,蠢不只是一个认知问题,它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借用孟子的话说,amoral就是“没有是非之心”,蠢到连分辨是非的标尺都没了。孟子讲“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他说:“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如果一个人连是非都不分,就不配称之为人。
比如说,很多中国人相信丛林规则,把人间当成动物界,把弱肉强食当成天经地义,这就是典型的amoral。如果一个人知道霸凌弱小不对,但是还是去霸凌弱小,这是不道德,这是immoral;如果一个人把弱肉强食当成人类的最高法则,觉得弱小被霸凌是活该,这就是amoral。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泯灭道德”。
一个人干了不道德的事儿,坑蒙拐骗,这可以说是“道德的失败”。但是呢,如果一个人是非不分,我们可以说是“道德缺席”。一个人道德失败了,你还可以去矫正,还可以去教育;但是道德缺席了,连纠正都没法纠正,因为他连纠正自己的坐标都没有。
在现实生活中呢,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有些人不是单纯的坏,也不是单纯的蠢,而是二合一,又坏又蠢。生活世界当然有很多灰色地带。头脑正常的成年人都会意识到这一点。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在灰色地带上。有些事突破了大部分人类能接受的道德底线,那就不是灰色地带了。故意让动物遭受痛苦,从虐待动物中取乐,还拍成视频拿去卖钱,这种事儿突破了人类道德的底线,人不能干。有人干了,社会就要有足够的反弹,让作恶者付出代价。在这样的社会,恶行才不至于大行其道。
屠宰与虐杀的文明界河
有了上面这层伦理学的基本知识,我们再回头看那个孔庆茂教授,就会看得比较清楚。孔教授的精神世界,是处在一种道德混沌状态。那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辨是非,也分不清基本的道德概念。这种人讲起道德来调子比谁都高,张嘴闭嘴全是大词,像什么“宽容”,但是他们头脑中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标尺。听到一个大词,觉得听着好听,就拿起来当棍子抡。
因为孔教授这种头脑在中国人当中很有代表性,我们就拿他当个样本,结合虐猫事件和这次的重庆虐狗事件,做个解剖。切开以后,我看到了这么几层。
第一层,我们看到的是:他泯灭了虐杀和屠宰的道德界限。 孔教授说:“虐猫只是一件小事,比起那些天天屠杀猪狗牛羊,难道罪恶更深吗?我们每个人每天吃掉的生灵还少吗?” 这是他的原话。在他看来,虐待陪伴型宠物是件小事,屠宰肉食性动物是件大事。
我们先说两句他这种**“那又怎么说”主义**(Whataboutism: 通过转移话题或指出对方也有过错来逃避批评的诡辩策略)。中文世界充满了这种弱智的诡辩术。你说张三这么做不对,马上就有人出来问:“你怎么不说李四啊?”你指出中国的问题,马上就会有人出来问:“你怎么不说美国啊?”这种无意义的诡辩,因为太弱智了,正经的中学生辩论赛都不允许。但是这种东西,竟然出现在一位中国教授的文章当中,看着有点扎眼。你说虐待猫狗应该受到惩罚,他出来问你怎么不说说杀猪杀牛吃肉呢?
人类为了生存,获得动物蛋白,维持健康,人可以狩猎,可以屠宰,可以吃肉,这是生存,是为了维持健康。但是虐待猫狗这类陪伴型的宠物,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故意让宠物遭受痛苦,从宠物的痛苦中取乐,这种行为怎么能跟屠宰猪牛这类肉食动物挂上钩呢?
在人类社会的恶行榜上,虐比杀更邪恶。 现代屠宰业都有行业规范,要求把肉食动物的痛苦降到最低。即便是传统上的屠夫,也是讲究一刀毙命,尽量缩短动物经受痛苦的时间。但是虐待动物的人追求的恰恰就是让动物经受痛苦。这条分界线可以说是文明跟野蛮的一条界河,是现代文明人的一个底线。能把屠宰和虐杀混为一谈的人,不只是头脑混沌、逻辑混乱,而且是整个道德坐标出了问题。他们丧失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连以杀生为业的行当,都进化出了减少痛苦的伦理。但是虐待动物的人不是进化,而是退化,从文明退化到野蛮。或者说,这帮家伙从来就没有文明过。他们追求的就是从其他生灵的痛苦当中获得快感。他们跟正常的人性隔着一条文明断层线。
虐待动物为什么被文明社会看得这么重呢?因为它从来不只是动物的事儿,它体现出来的是人性中最野蛮的那一面,就是残忍。那种野蛮,那种残忍,在有些人的性格当中像癌细胞一样扩散。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规范,它就会失控,扩散到整个社会。人性中残忍的一面一旦扩散失控,就不会只是针对动物,它也会针对人。
这大约十年前,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把虐待动物单独列入了全国犯罪数据库,跟踪建档,供执法人员查询。FBI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长期的执法经验表明,虐待动物跟针对人的暴力犯罪之间有很强的关联。不少暴力犯罪分子的犯罪历程,就是从虐待动物开始的。在很多案件当中,可以说虐待动物就是暴力犯罪的前奏。FBI把虐待动物当成暴力犯罪的一个预警信号来对待,这不是矫情,这是执法经验。
美国联邦法把虐待动物定为重罪,最高可以判七年徒刑。不但虐待动物是重罪,制作、贩卖虐杀动物的视频也是重罪。我所在的德克萨斯州,按照州法律,虐待动物罪最高可以判十年徒刑。像重庆那个李某,如果在德州的话,按重罪起诉,他那种恶行判个五六年不稀罕。这里的法律不会容忍那种程度的残忍。但是,像孔教授这种麻木愚昧的混球,在虐待动物的行为中,他们看到的不是残忍,而是“这么一点小事儿”。
宽恕的次序与个体责任
第二层,我们看到的是:孔教授不知道宽容是什么意思,他拿着这个概念当棍子耍。 一个大学生虐猫,他去考研究生,大学不要他。孔教授说我们这个社会太缺乏宽容,整个社会心理阴暗。他还问什么时候社会能宽容一点?这听起来很高大上,其实是一堆概念混乱的道德空话。
什么是道德空话?道德空话就是去掉了个体责任的一堆道德词汇。一个人干缺德事儿是有社会后果的,这是个体责任的起点,也是社会规范对个人最基本的约束。去掉了个体责任,宽容就成了纵容。 一些坏事儿做绝的家伙,要逃避责任的时候,喜欢讲宽容。这种鸡贼,说白了就是坏。一些伪道德家整天把宽容挂嘴上,指责追究个体责任的人不宽容,这是给自己的道德无能涂脂抹粉,也就是滥用宽容耍概念棍子。这类“道德无能”在英语中叫 道德阳痿(Moral Impotence: 缺乏执行或捍卫道德原则的能力),这类道德蠢行在英文中叫 道德白痴(Moral Idiocy: 丧失道德理解力与责任感),一点都不新鲜。
他们都是抹杀个体责任。个体责任是道德的基础,去掉了个体责任,道德就只剩下了一堆空话。中文世界有些知识分子可能是因为不学无术,也可能是为了沽名钓誉,喜欢占领道德高地,空喊道德口号。有人说他们“只有道德感,没有道德”,说得很准。这就是些道德无能之辈,就是些道德太监。
孔教授还抬出了“有教无类”的说法,这也是拿着当棍子耍。“有教无类”是孔子的说法,说的是受教育的机会不分贫富贵贱。这不是说学校录取学生要取消标准。大学对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性,招生要看品行,全世界的大学都是这么做的,这叫把关,跟宽容不宽容有什么关系?孔子要是活到今天,一个虐猫虐狗的家伙要拜他为师,他也不会收这种人渣吧?
孔教授还搬出王阳明所谓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里先替他纠正一个常识错误:这句话出自禅宗的**《五灯会元》,讲的是屠夫广峨的一段公案。这段故事可以追溯到《涅盘经》**。广峨是个屠夫,天天杀羊。他遇见佛陀的大弟子,当即受戒,从此不再杀生,一生修行终得善果。
这段公案确立的次序是很清楚的:“放下屠刀”这四个字是“立地成佛”这四个字的前提条件。要先放下屠刀,后立地成佛。但是人家孔教授呢,总共八个字他都念不全,只记住了结论,没记住前提条件。那个虐猫的家伙考研被拒,这是社会让他为自己的恶行承担后果。孔教授作为一个老师,他不是引导学生承担个体责任、拿出改过自新的诚意,而是觉得社会欠他一个上研究生的机会。这种德行,连做人都不够格。
孔教授还搬出了毛泽东语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延安整风时说的话,根本不是大学的教育宗旨,而是党国的斗争策略。搬出这种精神垃圾,再拿孔子、王阳明和“宽容”这种现代文明观念来装点,能装点出什么来呢?
文明社会讲宽容、讲原谅,都是有前提条件的。上帝可以无条件宽恕罪人,但是人不是上帝。在人间道德中,宽容是有前提、有次序的。不仅在道德中如此,在法律中也是这样。美国法院的量刑程序遵循普通法原则:罪犯要先悔罪,先请求法庭和受害者原谅,才可能获得减刑。在生活世界里,一个人干了伤天害理的事儿,必须先有悔过的言行,让社会相信他是诚心实意的悔过,社会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从政客到企业高管,做错了事儿先公开道歉,这是常态。道歉不一定能换来原谅,但不道歉一定换不来原谅。上帝可以白给原谅,但人间不会。
悔过是喊冤的反面。悔过是把自己放低,喊冤是把自己抬高。干了坏事儿,接受干坏事儿的后果,没有什么好冤的。原谅的前提条件是悔过,没有悔过就没有原谅,这应该是现代文明人的一个常识。孔教授把网民谴责虐猫青年说成是网暴。中国网络舆论对这种突破底线的恶行有强烈反弹,恰恰说明中国人的道德还没有泯灭,中国社会的道德免疫系统还在起作用。孔教授因为道德坐标混乱,把社会的免疫反应当成了病,把病毒当成了受害者。
立法空白与维稳逻辑
第三层,我们看到的是:中国的立法空白,还有中国政府的治理逻辑。 回到重庆事件,群众上街抗议了,警察不得不作为。公安给李某立案,用的罪名却是“高空抛物、损坏公共财物”。一个虐杀宠物、贩卖虐杀视频的人,执法当局只能用损坏公共财物去指控他。因为在中国,虐待普通动物不是犯罪,法律根本就不管。
这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英国在1822年就通过了《马丁法案》,禁止虐待动物,但中国直到今天仍然是个空白。每年的人大会上都有代表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但每年都进不了立法程序。中国各地虐猫虐狗的新闻隔三差五就出一桩,每一次都是以网络禁言收场,不了了之。
立法机构不作为,法律有空白,不仅放过了那些作恶的人渣,也把讲道理的人逼到了街上去。在一个正常社会,群众发现有人虐狗,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警察立案,检察官起诉,法院审判。但是中国没有这种法律,从第一步就断绝了法律渠道。没有法律途径,但民愤还在,只能上街抗议,经历警察的威胁和殴打。哪个社会都会有人渣,但在正常社会,少数人渣的残忍行为会被法律入罪,民愤有渠道去疏通,就不会变成警民街头冲突。
为什么禁止虐待动物在中国立不了法?这是因为中国政府的立法目标主要是管中国人、限制中国人的权利,而不是规范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党国的治理逻辑,凡是限制老百姓权利的立法都会超前,凡是明确政府责任的立法都会滞后,甚至空白。
第四层,我们看到的是:警察抓人的次序——先殴打抗议的群众,再抓虐狗的人渣。 党国在乎的不是是非善恶,而是维稳。谁打破了表面的稳定,就先收拾谁。问题不在于警察维不维持秩序,而在于他们管的次序。在正常社会,警察的次序是先处理作恶的人,民愤自然消解。但在中国,警察的次序是先处理表达民愤的人,至于处理不处理作恶的人,要看舆论的火候和上面的意思。
在这次重庆虐狗事件中,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几百个抗议的群众。李某虐杀宠物狗,警察不管,他们看不下去。他们有是非之心,也有恻隐之心。孟子说的是非之心、恻隐之心在他们身上还活着。他们不是不知道上街抗议的后果,但为了真实地面对自己,他们甘愿承担后果,这就是勇敢。
这几年,能让中国普通人自发走上街头抗议的公共议题已经没剩下几个了,反对虐待动物算是其中一个。在普通人眼里,猫狗议题跟政治没有关系。但在党国眼里,不存在非政治的群体事件,只要是街头聚集,一律都是政治。
历史的报应与守住防线
可悲的是,像孔教授那样的知识分子对残忍轻描淡写,说“只是一件小事儿”。如果政治气候适宜,再出一茬红卫兵,先收拾的可能就是他们。
今年是文革爆发六十周年。1966年8月,北师大附中有名副校长被自己的学生打死,开了红卫兵打死老师的先例。我们换个角度看,那些虐待他们的学生,不都是他们自己教出来的吗?文革前的十七年,有多少知识分子自娱自虐,同类相残,最终落得被自己的学生批斗甚至杀害。那段历史过去才几十年,总得长点记性吧。有点记性的话,也不至于把学生的残忍说成“这点小事儿”。
有部老电影叫**《霸王别姬》**。文革批斗大会上,红卫兵逼着两个京剧演员相互揭发。程蝶衣当场爆发,喊出来几句话:“你当今儿是小人作乱,祸从天降啊!不是,不对,是咱们自个儿一步一步、一步一步走到这步天地来的报应。”南京那位教授应该去看看这部电影。他不知道什么叫宽容,只知道用伪善的道德无能去纵容恶行。当恶行降临到他们自己头上的时候,他们不只是恶人的受害者,他们也是自己的道德无能的受害者。坏人害别人,蠢人帮着坏人害别人,最终也害到自己头上。
在生活世界中,面对这类恶人和纵容恶人的蠢货,普通人能做些什么呢?我想给出以下五条建议:
- 守住是非之心:遇到突破底线的事儿,不能轻描淡写,不能替恶行找台阶下。别打着宽容的旗号为作恶的人鸣冤叫屈,这是现代人的文明底线。
- 识破低级诡辩:如果有人用“吃猪肉没资格反对虐狗”来反驳你,你要认清这是Whataboutism。遇到这种无赖,就把无赖当无赖。
- 记住宽容的次序:干了坏事儿,先悔过,才会有原谅。没有悔过的原谅是纵容。社会不欠任何人第二次机会,第二次机会要用自己悔过的言行去争取。
- 坚持底线教育:家里有孩子的,要教给孩子善待动物。孩子怎么对待一个不能还手的小动物,将来就可能怎么对待比他弱的人。对人残忍,往往是从对小动物的残忍开始的。
- 在能力范围内发声:在自己能承受后果的情况下,能发声就发声。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街头,多说一句算一句,多走一步算一步。
最后再重复一遍: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是对待人的方式的延伸。 虐待动物不是小事儿,而是体现了人性中最野蛮的那一面。一个对残忍虐杀动物轻描淡写的人群,对人的苦难也会轻描淡写。反过来,一个无法忍受残忍虐杀动物的人群,也不会看着人的苦难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