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中的“贰臣”:王胄的命运与“忠”的观念变迁 一席YiXi 2026-03-05

大家好,我是仇鹿鸣,来自复旦大学,主要从事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最近十来年,我比较关心的一个研究方向是出土的时刻和墓志。墓志(Epitaph: 刻于石上,随死者埋入墓中,记载其生平事迹的文书)在中古时期,是社会阶层人士死后,将其生平经历,主要是做官和婚姻情况,刻在方石上埋入墓中的记录。近二三十年来,我们发现了五千多方唐代墓志,使得现存总量已达一万多方,其包含的信息量已大大超过《两唐书》传记的总和,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历史上重要“无名行者”的故事。今天我将分享的,便是一位历史上的重要无名者——王胄

安史之乱:唐王朝的转折与无名者的浮沉

首先,我们需要交代王胄所处时代的背景。公元755年爆发的安史之乱,是整个唐王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叛乱发动者安禄山,是唐玄宗晚年最信任的将领。天宝十四载年末,他突然从范阳起兵,当时天下承平已久,内地武备废弛。安禄山身兼范阳、平卢、东山三镇节度使,军事实力强大,一路南下,仅一个多月便攻陷洛阳,次年攻陷长安。唐玄宗仓促出逃,最终抵达成都。在逃出长安时,保卫他的禁军发生哗变,逼迫他处死了最宠爱的妃子杨贵妃。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不过是这个巨变时代中的小小注脚。

安史之乱持续了七八年,后期唐燕双方都已精疲力尽。直到公元762年,唐代宗宝应元年十月,仆固怀恩率领的唐与回纥联军在洛阳城外击败史朝义军队,取得决定性胜利。史朝义仓促逃到河北,并于次年春天被部将田承嗣所杀,长达七八年的安史之乱终于平定。而我们的主人公王胄,正是在此时留下了他在历史上唯一的一条记载。史书记载,仆固怀恩收复洛阳时,“伪中书令王胄等大臣向唐军投降”。王胄某种意义上生活在历史的缝隙中。如果安史之乱成功建立新王朝,他作为“中书令”(相当于宰相)定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安史叛乱最终失败,王胄在这七八年间的所作所为也湮没于历史长河,成为一个重要的“无名者”。

叛乱后的严惩:王维与陈希烈的命运

对于王胄这样投降唐王朝的人,其命运会如何?按照一般逻辑推测,即使不被国法严惩,也应惶惶不可终日。这一推测有史料依据,因为唐王朝曾严厉处分那些参与叛乱或投降安史叛军的官员。以大家熟悉的王维为例,他是唐代著名诗人。安史叛军攻陷长安时,王维未能逃脱,被叛军控制。他虽装疯卖傻、谎称失声,但因其名望,仍被安禄山强迫到洛阳担任“伪给事中”。王维心向唐廷,被挟持期间曾作诗表达思念之情。然而,即使他只是一个被叛军用来“点缀门面”的文人,在公元757年唐军第一次收复长安和洛阳后,王维仍与郑虔张通一同被囚禁,每日担惊受怕,唯恐被处决。尽管宰相崔圆曾让他们在家中作画以求脱罪,但最终三人仍未逃脱惩罚,或被流放,或被贬官。

更严厉的例子是投降安禄山最重要的唐朝官员陈希烈。他曾长期担任玄宗时期的左相。唐军收复两京时,俘获了以陈希烈为首的三百多名伪官。当时朝廷对如何处分这些人有争议,如功臣郭子仪主张宽大,但最终处分结果却非常严厉。这些叛臣被定为六等罪,前三等实质上都是处决,如“重者行之于市”(处死于市),“次重杖一百”(在京兆府衙门前杖责一百,通常致死)。后三等才是流放、贬官。由此可见,即使像王维这样“过恶”不大的人,也曾性命堪忧。在处决前,这些高官还要遭受“免官,徒显辅音”的羞辱,被聚集的官员百姓围观。即使未做伪官,但与叛军有密切联系者,也须“自首处罪”说明缘由方可免罪。甚至那些坚决抵抗叛军、兵败被俘的将领,如陈千里,也因“生致贼擒不沾”(活着被贼人擒获,不光彩)而未获善待。这种观念,即“战俘要另眼相看”,在传统儒家文化中根深蒂固,与西方文化中将战俘视为英雄的观念形成鲜明对比。

王胄的传奇经历与幸运结局

然而,王胄的故事却颇具传奇色彩。根据五六年前发现的王胄墓志及其他文献记载,我们得以勾勒出他的一生。王胄大约在天宝初年考中进士,在唐王朝做了十来年官,但官运不佳,安禄山叛乱时仅任河南道采访使这样的小官。墓志自称,安禄山攻陷洛阳后,王胄逃至鹿魂南山,后被安禄山胁迫才做了伪官。但这一记载存疑,因为他进入安史政权后表现活跃,主要任务是安抚河北地区。

公元757年唐军第一次收复两京时,安庆绪仓皇北逃至象州(今河北临漳)。不知何故,王胄当时也在象州,再次卷入安庆绪政权。此时,安史政权的重要将领史思明控制着范阳,拥有河北十三个郡和八万军队。他见形势不对,宣布起义归顺唐王朝。夹在象州的安庆绪危在旦夕,王胄急于寻找出路。于是,他伙同朋友邵悦张献臣等人,选择北上投奔史思明,墓志中则修饰为“北上投奔史思明,再从史思明控制的地方辗转回到长安,实为效忠大唐,后被史思明羁押”。他们北上赵州(今河北赵县,赵州桥所在地),进入史思明控制区。在唐王朝严惩投降官员的背景下,他们绝不敢轻易返回唐朝控制区,而史思明虽名义归附唐朝,实则半独立,成为他们唯一的庇护者。王胄此举可谓巧妙。

进入史思明政权后,史思明很快再次反叛,南下象州,击败唐军联军,吞并安庆绪,再次攻陷洛阳,彻底改变了战场形势。王胄又随史思明从范阳一路南下,直至公元762年,他以(安史叛军建立的政权)的中书令身份投降唐朝。安史之乱七八年间,王胄辗转于四五个组织,从默默无闻的低级官员一路升至燕的中书令高位。那么,回归唐王朝后,他的好运是否用尽,会否像王维、陈希烈那样受到处分呢?历史有时会开个玩笑。王胄的墓志记载令人吃惊:他虽在燕政权身居高位,回唐后却未受任何处分,先后担任驾部考功吏部三郎中,又活了十来年,直至公元779年大历十四年去世。为他撰写墓志的,竟是著名诗人刘蕡(刘富)。刘蕡在中唐时期被认为是诗文俱佳的大家,能由他撰写墓志,说明唐人对王胄在安史政权的经历似乎并不那么在意。

现实主义的赦免:唐廷政策的转变

那么,为何第一批被俘或投降的大臣遭遇不幸,而王胄却如此幸运?这种变化源于一个现实主义的背景。安史叛乱七八年间,投降安史的唐朝官员数量庞大,当时有“为贼所污者半天下”之说,若要清查,则“查不胜查”。更重要的是,当史思明第二次反叛、重新控制洛阳,战场形势再次逆转时,唐廷内部达成共识:应尽量赦免这些政治上有污点的人,以减轻平定叛乱的阻力。这很容易理解:若不赦免,这些人便会拼死抵抗。因此,在宝应元年十月第二次收复东都后,十一月代宗便下诏:“东京及河南、河北受伪官的官员,一概不问。”王胄正是抓住了这个机会,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唐廷。这种现实主义的考量,是当时情势下的必然选择。

“忠”的观念:唐代与后世的差异

接下来,我们探讨一个更深层的问题:这些“贰臣”是否应该被鄙视?在现代人普遍认可的中国传统观念中,他们无疑应受指责与耻笑。然而,唐代人的观点与我们想象的似乎有相当大的差距。

唐代流传着一个关于崔琦的故事。崔琦曾主张严惩投降大臣,他病危弥留之际,痛苦地呼喊“某某某某人的鬼魂,不要来找我!”来找他的是达奚珣,原唐朝河南尹(洛阳市长),与陈希烈一同投降安禄山并被处死。若将此视为当时舆论的反映,我们会发现,主张严惩叛臣、贰臣的官员反而被认为是酷吏,而舆论却同情那些被处决的官员。这种观念差异,甚至影响到宋代人修撰的《新唐书》,将崔琦列入《酷吏传》,与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来俊臣等人并列。

另一方面,唐廷是否特别看重那些以死殉国的忠臣?在文天祥《正气歌》中,颜杲卿张巡是安史之乱中坚决抵抗叛军、以身殉国的大臣,后世备受推崇。但唐代当事人似乎并未将其看得特别重。安禄山攻陷洛阳时殉国的官员卢奕,在安史之乱平定后,朝廷曾讨论是否给予他一个较好的谥号。这在我们看来不成问题,他无疑是忠臣。然而,当时朝廷却引发了争论。独孤及(中唐著名文人)保存的诗文中,记录了反对意见:“洛阳之存亡,操兵者是任,其咎非执法吏所能抗。”意思是洛阳的存亡是军事将领的责任,卢奕作为御史中丞(执法官),与他无关。接着又说:“失败将崩去之,可以仗;委身寇仇,以死谁怼?”意思是仗打败了,你赶快跑是合理的;自己不跑,被敌人杀掉,又能怨谁呢?这种观念与我们现在想象的大相径庭。独孤及虽为卢奕辩护,但也承认当时舆论主流认为“跑是合理的”。他称“微而去之,视为智免”(看到城守不住就跑,是明智之举),但不能称之为“忠”。当时舆论为投降安史的大臣辩护的理由是:“万圣难寻,各顾其身”(皇帝自己都逃跑了,我们这些大臣为自己找条活路,有什么不可以?)。

第二个故事与张巡有关。张巡在安史之乱中坚守睢阳,对平定叛乱有巨大作用,阻止了叛军南下江南和淮南,保住了唐王朝重要的物资供应地。睢阳之战极其残酷,后期甚至出现“食人”的悲惨情况。然而,当时的批评者并不认为张巡是完美的忠臣,反而批评他“与其时人,何若全人”(与其让这些人被吃掉,何不保全他们?)。这些批评者并未说明如何保全,是投降还是逃跑?这表明,唐代人对“忠”的理解与我们现在有相当大的距离。

“忠”的演变:从有限义务到无限责任

尽管“忠”的观念在中国起源甚早,可追溯至战国时代,但早期它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的义务,甚至带有一定的契约性孔子有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背后隐含着君父虽居上位,仍需受礼法规范。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臣子要有臣子的样子。正如《论语》所说:“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间是互相有责任的。孟子对此有重要发挥:“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便是带有互相责任甚至契约式的君臣关系。后世的专制君主对此深恶痛绝,朱元璋读到此话甚至想将孟子牌位从孔庙中移走,认为其“大逆不道”,因为它为大臣在特定条件下反抗君主提供了理由。

唐代的“忠”观念,某种意义上仍是一种有限义务。即我尽到职分,但仗打败了,我可以逃跑,甚至投降,也无太大责任。安史之乱大概是最后一个所谓“有限忠诚”的时代。安史之乱半个多世纪后,到中唐时期,“忠”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中唐大臣李德裕开始批评安史之乱时“弃城郭而辅皆者其身,不以为情”(放弃守城职责而逃跑保全自身,不以为耻)的现象,认为这是“世风日坏,人心不古”的标志。可以说,从中唐以后到宋代,“忠”的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其核心是大臣的责任越来越多,皇帝的责任越来越少,忠成为一项无限的义务,甚至是一个大臣好坏的最高道德品质。例如,清军入关时,明代抵抗者殉国是最基本条件,若不殉国,则无从谈起;许多人甚至举家自杀,以示对皇帝的忠诚。这显示了唐宋以来,“忠”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代传统中发生的巨大变化。

“贰臣”概念的起源与现代反思

我们今天标题中的“贰臣”一词,在唐代其实是没有的。这个词真正的定型是在清代,清人修国史时,将明清之际投降清朝的官员(如洪承畴),尽管他们为满清入关立下大功,但清王朝认为他们“大节有亏”,专门列传,称之为《贰臣传》。《贰臣传》的起源,可追溯到欧阳修在修《新五代史》时所写的《唐六臣传》,他将后梁篡唐时劝进、将唐末帝玉玺献给朱温的六人,认为其“大节有亏”,专门列传以示贬低。这大概是“贰臣”概念的起源,最终在清代发展定型。

最后,我们来讨论“忠”这一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以及我们如何理解它。若按照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的标尺,“忠”无疑属于旧道德和旧时代的范畴。作为现代人,我们生活在一个以平等和契约为重要基础的社会,而“忠”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针对上下级关系,且对居于上位者有利。因此,按照五四以来反传统、追求现代化的观点,“忠”当然是一种旧道德。

然而,我们也清楚认识到,我们不可能与传统完全割裂。“忠”类似的语言和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仍有很强的渗透性。现在也有很多人主张复兴传统,传统中确实有很多值得延续和继承的东西。但我想在此提出两点思考:第一,传统并非固定不变,就像对“忠”的理解,孔子、孟子和朱元璋就有非常大的不同。第二,复兴传统时,我们必须警惕:如果某项传统只对居于上位者有利,只对统治者有利,那么我们便要保持警惕。

这就是我今天想要分享给大家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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