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逮捕法官事件:美国联邦制下的权力制衡与移民政策争议 徒步的騎手•劉宗坤 5/2/2025

旅途见闻与政治观察引言

各位好,继续走中山道。今天下了一天雨,傍晚我是住在一个叫清景泽的小镇,四周围都是山,放眼望去,烟雨蒙蒙。很高兴能够赶在黄金周之前就离开东京,但是在山里找到住处并不是很容易,要提前好几天预定,不管刮风下雨,都要赶到目的地。在东京的时候,曾经跟朋友说,现在东大(东方大国: 指代中国)和西大(西方大国: 指代美国)这两个国家的元首,都有个共同爱好,就是常年累月占据媒体头条,每天新闻都要把他们评。有句话叫审美疲劳,你再美的东西每天都看了也会有疲劳感。其实呢,神仇也疲劳,而且神仇疲劳得更快。东大那个你拿他没办法,疲劳也得看,而且呢,要做好从出生看到结婚生孩子的准备。西大这个呢,八九年前就开始看,中间隔了四年重新开张,才一百天,正常人已经疲劳得不行了。有人开始拿月份牌倒计时,说是还有一千三百六十天。

FBI逮捕法官事件始末

整个四月,美国最大的新闻是关税战,其次就是川普政府跟法院的摩擦和冲突。我们在以前的节目中都有过介绍。四月二十五号,川普政府跟法院的冲突进一步升级,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了一名威斯康星县法院的法官。在那之前有一周,也就是四月十八号,六名联邦政府的执法人员,包括FBI,就是联邦调查局的干员,还有DEA(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美国缉毒局)的干员,还有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 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到威斯康辛州密尔沃基县的法院去抓人。那天他们要抓的目标不是法官,而是正在法院出庭的非法移民。以前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要抓非法移民主要是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人出马。

川普第二任开始以后,遣返非法移民成了国策,国土安全部就把联邦调查局和缉毒局也拉进来一起执法,协助抓捕非法移民。四月十八号那天,他们去密尔沃基县法院抓的那名非法移民,曾经被驱逐出境,但是呢,他自己又跑回来第二次偷渡进入美国。那天县法院开庭呢,不是审理他的移民案件,各个州的法院还有各个县的法院对移民案件没有管辖权。那天县法院开庭审理的呢,是这位非法移民的家暴案。媒体没有说是他涉嫌打老婆呢,还是涉嫌打孩子,但是呢,那天他跟律师一起出庭,联邦执法人员得到消息就赶到法庭要把他抓起来。那天负责审理这起家暴案的是县法院的汉娜·杜根(Hannah Duggan)法官。她听说联邦执法人员在外面等着抓人,勃然大怒,就去问执法人员有没有法院签署的拘捕令(Court Warrant: 由法院签发的拘捕令)。执法人员说没有法院的拘捕令,但是有行政拘捕令(Administrative Warrant: 由行政部门而非法院签发的拘捕令)。一般来讲,抓捕非法移民是需要国土安全部的行政拘捕令,一般不需要法院签署的法院拘捕令。

但是对于联邦执法人员的这种做法,杜根法官并不买账,她当场取消了审理,指引那名非法移民和他的律师从法院陪审团的专用通道逃出了法院。法院抓捕,于是就变成了一场街头追捕。嫌犯跑了一段之后,还是被联邦执法人员抓到了。一周后,也就是四月二十五日,FBI的执法人员再一次来到密尔沃基县法院,这次他们带了法院签署的拘捕令,就是联邦法院签发的拘捕令,拘捕了杜根法官,指控她妨碍执法、藏匿嫌犯。如果这些罪名成立的话呢,最高可以判处六年徒刑。FBI抓了人以后呢,就要把人带到联邦法院提出正式指控,说明抓人的理由。杜根法官呢,被带到联邦法院时,外面围满了支持她的群众,他们高喊“释放法官!释放法官!”

联邦与地方权力制衡的复杂性

FBI抓捕州县法院法官这种事儿并不新鲜,但是一般是在法官涉嫌严重犯罪已经被大陪审团(Grand Jury: 在正式起诉前,审查是否有足够证据提起公诉的公民团体)起诉的情况下才会抓捕。因为这种事儿涉及到行政跟司法两个权力分支的制衡,还涉及到联邦政府跟州政府的关系问题,相当复杂也相当敏感。所以联邦政府在决定起诉和抓捕州法官的时候,一般会相当慎重。从克林顿时代开始,联邦政府内部有一项非正式的共识,或者说默契,或者说惯例,就是执法人员一般不去一些敏感的场合抓人。比方说不去学校、教堂、医院或者法庭这些敏感的地方去抓非法移民。这么做除了文化、信仰、人道等等方面的原因以外呢,也有现实的考虑。比方说,如果政府在学校抓人,非法移民的孩子可能就不敢去上学了。如果政府去教堂抓人,非法移民可能就不敢去教堂做礼拜了。如果政府去法院抓人,非法移民可能就不敢出庭了,甚至不敢出庭去作证。

但是唐纳德·川普(Donald Trump)不管这一套,文化、信仰、人道还有各种现实考虑都不在话下。在他第一任的时候就打破了不在学校、教堂、医院、法院抓人的惯例,而且在他第一任的时候就跟一位马萨诸塞州法院的法官发生了冲突。那天那位马萨诸塞州法院的法官正在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也是位非法移民。法官得知联邦执法人员正在法庭门外等着,等被告一出法院就拘捕他。那位法官很不高兴,他想保护自己法庭的当事人,于是他就指引那位非法移民从侧门逃出了法院。在那起案件当中,川普政府也是以妨碍执法罪起诉了那位法官。但是那起抓捕和起诉法官的案件在等待审理期间,川普就下台了。乔·拜登(Joe Biden)上台,拜登政府决定撤诉,不再把那起案件作为刑事案起诉,而是作为法官违纪案来处理,把案子转到了马萨诸塞州负责纪律处分法官的机构。后来那位法官被指控严重违纪,就是违反法官的纪律,违反法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最后的处分结果呢,现在还没有下来,还在等待审理。从上面的介绍当中呢,我们可以看到马萨诸塞州那起抓捕法官的案件跟威斯康辛州正在发生的起诉法官的这些案件呢,有很强的相似性。

跟马萨诸塞州那位法官一样,威斯康星州的杜根法官指引正在被抓捕的非法移民从旁门逃走。从技术上讲呢,她确实是协助了一名联邦政府的逃犯躲避拘捕。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妨碍司法罪呢?如果这个案件能够进入正式审判阶段的话呢,杜根法官是不是犯了妨碍执法罪,得有陪审团说了算。抓捕法官的事件发生以后呢,不少评论者说这是川普政府给美国地方官员的一个警告。大家都知道,美国是联邦制(Federalism: 一种政府组织形式,权力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配),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有明确的权力分配,各管自己那一摊,正常情况下相互不干扰。管理移民事务,包括移民执法,属于联邦政府独享的权力,各州政府管不着。在这一点上,法律相当明确,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也相当明确。

去年,德克萨斯州政府在墨西哥边境地带拉铁丝网阻挡非法移民进入。拜登政府当时是起诉了德克萨斯州政府,说德克萨斯州政府侵犯了联邦政府独享的管理边境和管理移民的权利。虽然最高法院是保守派法官占绝对多数,但最后仍然做出判决,授权拜登政府拆除了德州政府在边境拉的铁丝网。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管理边境和移民是联邦政府独享的权利,各州政府不能自作主张。在美国的联邦制中呢,有个现象就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经常产生摩擦,有时候呢,甚至酿成冲突。当然大部分摩擦和冲突会在法院得到解决。总统和州长如果不是一个党,联邦政府的权力和州政府的权力之间呢,就免不了会产生摩擦。比方说现在美国有二十三个州的州长是民主党人,川普政府的很多政策都遭到了这些民主党州不同程度的反对和抵制。在拜登当总统的时候呢,他的很多政策呢,也遭到了共和党州长的反对和抵制。这是美国民主和权力制衡运作的一种常态,这并不是例外。这种摩擦呢,并不是从川普时代才开始的。

川普移民政策的政治影响与民意反弹

川普第二任的前一百天有两大标志性政策,第一是加关税,第二是驱逐非法移民。这两项政策都遭到了民主党州不同程度的抵制。川普和川普政府的国土安全部长还有法务部长都抨击这种抵制的做法,并且发出威胁,他们威胁要运用联邦执法力量,主要是用联邦检察官和FBI来对付涉嫌违反联邦法的地方官员。川普政府的法务部曾经下令,要求各地的联邦检察官对妨碍移民执法的地方官员提起刑事诉讼。四月二十五号,川普政府抓捕和起诉威斯康星县法院的杜根法官这个事件,显然是在执行上面这个政策。这个事件向各州政府发出一个明确的警示信号,谁阻碍我驱逐非法移民,我就让谁付出代价。在这个事件以后,川普本人又签署了一道行政命令,指控一些地方政府庇护非法移民的政策是无政府主义叛乱,要求法务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用一切合法手段予以终结。

在这个事件中,川普政府抓捕和起诉的不是一位普通的地方官员,而是一位法官。他不是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而是一位县法院的法官,属于州法院系统。在以前的节目中,我们曾经介绍过美国的两套法院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和各州的法院系统。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从地区法院法官到最高法院法官,都是由总统提名和任命的,是终身制。如果联邦法院的法官不想退休,可以一直做到死。各州法院系统跟联邦法院系统很不一样,美国大部分州法院的法官是由民选产生,他们跟州长、市长一样,都是由选民一人一票选上去的,不是终身制,而是任期制。任期结束以后必须重新竞选,再次当选以后才能连任。经常看新闻的听众可能还记得上个月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法官的竞选,因为在那场竞选当中,马斯克投入巨资参与,曾经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最终的结果是马斯克投入数千万美元支持的候选人败选。那场选举成为威斯康辛州有史以来最昂贵的一场法官竞选。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各有自己的分工,笼统地说,州法院是管各州的法律事务,联邦法院是管联邦法律事务。在大多数时候,这两套法院系统平行运作,不过在州法律涉嫌违反联邦法,尤其是涉嫌违反宪法的时候,联邦法院就有了司法管辖权(Jurisdiction: 法院审理特定案件的权力范围),可以废除违宪的州法律。

在这套联邦制度中,法律也授权联邦法务部和FBI调查和起诉违反联邦法的地方官员,包括各州法院的法官。在现实世界,联邦法务部和FBI调查、拘捕或者起诉州法院的法官一般是没有政治色彩的。大部分这类案件都属于腐败案,比方说法官受贿。不管是法官还是州长、市长、议员,如果受贿都违反联邦法,所以联邦法务部和FBI对涉嫌腐败的州法院的法官、州长、市长、议员都有调查、拘捕和起诉的权利。这起抓捕和起诉威斯康星州法院法官的案件,之所以引起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是因为它的政治色彩,还有被抓和被起诉的是一名法官,不是一名普通的地方官员。联邦法务部和FBI有调查和起诉州法院法官的权利,这一点法律是很明确的。但是呢,如果一位州法院的法官因为腐败而被调查而被起诉,这种新闻根本上不了全国性媒体的头版,甚至呢,可能连报道都不会报道。

这起抓法官的事件被所有的全国性媒体在显著位置做了报道,引发了法律界的高度警觉。移民并不只是一个法律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议题。一些法律界人士警告说,动用刑法抓法官、起诉法官可能会破坏美国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不仅是法官和律师有这种忧虑,而且越来越多的选民也不太赞成川普政府的极端做法。三个月以前,川普总统刚刚上任的时候,选民压倒性地支持他的移民政策,尤其是驱逐非法移民的政策。但是,选民支持政府的一项政策目标并不等于支持政府不择手段地去实施那项政策。大部分美国选民支持川普政府驱逐非法移民,这一点相当清楚,但是大部分美国选民也认为驱逐非法移民的手段必须符合美国法律,不能无法无天。

过去这三个月,川普政府跟美国联邦法院,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发生了多起摩擦。在执行法院裁决的时候,不是磨洋工就是打擦边球。在驱逐非法移民的时候,曾经张冠李戴把人搞错,搞错后又拖延法院要求纠正错误的裁决。本周有几个民调机构发布了他们的民调结果,民调结果显示川普政府上面这些做法引起选民的反感。跟川普刚上任的时候相比,支持川普政府移民政策的选民大幅下降,已经降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下,在百分之四十二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徘徊。一项曾经在选民中普遍受欢迎的政策,短短一百天就失去半数选民的支持,完全是因为执法手段不当,不但引起法律界的警觉,而且引起选民的反感,这可以说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失败案例。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抓法官、起诉法官的事是发生在上周,还没有完全反映在几天前公布的各项民调当中。普通选民未必了解抓法官的具体事实和来龙去脉,但是会把抓法官当成政府越界执法,可能越过了一道司法和政治的红线。这几个月以来的民调很清楚,大部分选民支持控制边境,支持驱逐非法移民,但是大部分选民不支持政府无法无天。对于不了解详情的选民来讲,越界抓法官显然有无法无天的色彩。川普总统自我塑造的这种强硬色彩和政治强人的形象,可能会在MAGA的铁盘选民(MAGA base voters: 指坚定支持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选民群体,"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缩写)中赢得喝彩,但是显然已经引发中间选民的疑虑。如果今天抓法官,明天就可能抓州长、抓市长、抓校长、抓涉嫌庇护非法移民的牧师和神父。这种踩着红线走的极端路线,什么地方是个头呢?甚至也可以问一句,到底有没有尽头呢?好在这几个月的民调显示,手段越是极端,得到的选民支持就越低。在美国的民主当中,最终说了算的还是选民。杜根法官已经被正式起诉,她下次出庭的时间是五月十五日。她是否违法,是否有罪,这个问题不是川普政府说了算,不是MAGA选民说了算,不是你和我说了算,而是由陪审团说了算。在被陪审团判罪之前,她在法律上是被假定无辜的,这是美国的法治。

法官的职业规范与智慧抉择

不过,杜根法官的行为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而且也涉及法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问题。那么,她是否违反了法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呢?我们前面讲到,川普在第一任的时候曾经抓捕和起诉过一位马萨诸塞州法院的法官,那位法官也是涉嫌妨碍联邦执法人员执法,协助非法移民逃跑。在等待审判期间,川普下台,拜登政府的法务部决定撤诉,不再把那起案件作为刑事案处理,而是作为法官违纪来处理。马萨诸塞州负责纪律处分法官的机构在调查之后,指控那位法官严重违反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可见法官并不是不违法就可以一身清白,如果违反了职业规范,违反了职业操守,照样会面临严重后果,甚至失去法官的职位。那么多根法官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呢?那是联邦司法体系外的另一套程序,会由威斯康辛州负责审查法官职业纪律的机构展开调查,最终由威斯康辛州法院做出裁决,杜根法官是否有罪,是否违反法官的职业操守。

这类问题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才能判定。在这些复杂的问题以外,我们作为普通人现在可以问一个更普通的问题,就是杜根法官的做法是否明智?这是一个更普通,但也是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更接近的问题。人的行为除了合法不合法,符不符合职业规范以外,明智不明智是一个更为常见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现象,就是一个人的言行并不违法,并不违反职业规范,但是会让人觉得不妥、不当,或者有点过分,用美国人经常说的话,就是不明智(unwise)。杜根法官要保护自己法庭的当事人,她的出发点或者说她的动机是高尚的,这不是问题。但是在策略上,她的做法是不是明智呢?是不是妥当呢?她肯定不是第一个遇到自己法庭的当事人面临联邦执法人员抓捕的法官,非法移民随时面临联邦执法人员抓捕,这是法律界的常识。虽然按照近几十年不成文的默契或者说惯例,联邦执法人员尽量避免去法院抓非法移民,但是川普政府已经在第一任的时候改变了做法,在第二任的时候又不断加码,那种默契、那种惯例显然已经被打破了。

同样是保护自己法庭的当事人,同样是保护出庭的非法移民,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做法明智、周全、妥当,有些做法不明智、不周全、不妥当。在这里,我们说一个著名的案例,普莱勒诉匿名被告案(Plyler vs. Stowe: 美国最高法院在1982年做出的一项里程碑式判决,确立了非法移民儿童享有公立教育的权利)。那个案件呢,发生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初的德克萨斯。当时非法进入美国的移民主要是墨西哥人,他们的首选地是德克萨斯。有些移民是带孩子一起进来,这些孩子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就要上学,当然是上各州的公立小学。德克萨斯的公立小学的资金主要是两个来源,一是本地的房地产税,二是州政府拨款。一些贫困学区的房地产价格不高,房地产税收不了几个钱,办学就严重依靠州政府的拨款。在正常年份,州政府是按照每个学校的实际学生人数来拨款,但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财政紧张,加上反移民情绪高涨,德克萨斯州政府就立法,要改变政策,只按照学校有合法居住身份的学生人头来拨款。州政府要求非法移民的孩子要自己交学费,才能上公立学校。

因为非法移民都是从事低收入工作,根本没有钱交学费,这项法律等于断了非法移民孩子上学的途径,直接导致适龄儿童失学。为了继续上学,一些非法移民到联邦法院申诉,他们失学的孩子就成了原告。负责审理那起案件的是联邦地区法院的威廉·贾斯蒂斯(William Justice)法官。他十分同情那些失学的孩子,但他知道联邦执法人员有可能趁他开庭来法院抓人,因为对于执法人员来讲,那样做事半功倍,可以把所有的非法移民原告一网打尽。为了保护自己法庭的当事人,贾斯蒂斯法官决定日出前开庭,赶在联邦执法人员上班之前结束庭审。在贾斯蒂斯法官的安排下,天还没有亮,那群失学的孩子和家长就赶到了法庭。贾斯蒂斯法官给他们解释了出庭的风险,说如果联邦执法人员来抓他们,他作为法官没有权利阻止执法,但他可以决定在以后的审判中避免让他们出庭,由律师代理他们来出庭。解释完了之后,贾斯蒂斯法官叫停了德克萨斯州政府要求非法移民孩子交学费的法律,勒令各学区让失学的孩子立即复学,然后宣布休庭。那时候,天还没有亮,法院门外没有联邦执法人员,也没有媒体记者。

那个官司一直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1982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贾斯蒂斯法官的裁决,重申他强调的法律原则:法律不能惩罚无辜。非法移民的孩子在学龄前被父母带到美国,他们的非法身份不是自己造成的,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法律不能用逼他们失学这种极端手段来惩罚他们。从上面的案情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贾斯蒂斯法官不只是有同情心,而且有智慧。他不是以涉嫌违反联邦法,也不是以涉嫌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违反法官职业操守的方式来表达她的同情心。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了最大努力,保护那些可怜的失学儿童。用他在判决书中的话来说,就是保护那群无辜却被法律惩罚的孩子。他没有选择跟联邦执法人员正面对抗。他知道自己手中的司法权,知道自己手中的司法权边界在什么地方。他选择了以一种更明智、更妥当的方式,在法治和人道之间取得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贾斯蒂斯法官的智慧,他的同情心,避免了那些无辜的孩子沦为失学儿童的命运。

后来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贾斯蒂斯法官博大的同情心。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说,让儿童失学不管什么理由、什么原因,等于人为制造社会的弃儿,人为制造一个低端阶层,毁掉这些孩子的一生。最高法院的判决书有句话读过之后就不会忘记,那句话说:“文盲是终身残障(Illiteracy is a lifetime disability: 最高法院在Plyler vs. Stowe案判决书中的一句名言,强调教育的重要性)。”法律不能人为地把人变成终身残障。最高法院做出那个判决的时候是里根总统的第一任。在里根总统的第二任,1986年他签署法案大赦移民,那群差点失学的孩子获得了合法身份。当初贾斯蒂斯法官决定天亮前开庭,还有他后来做出的裁决,让那群孩子完成了学业。国会的立法还有里根总统签字生效的法律,让他们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结语:智慧与情怀兼备的法官

回到这次被联邦政府抓捕和起诉的杜根法官,她不是没有良知,不是没有同情心,她有良知有同情心。但是呢,跟贾斯蒂斯法官的明智妥当的做法相比,杜根法官的做法显然不妥当、不明智。如果说贾斯蒂斯法官在当年的做法表现了人道与法治的平衡,法官的同情心与法官职业操守之间的平衡,杜根法官现在的做法则是表现了人道与法治之间的失衡,法官的同情心与法官职业操守之间的失衡。在现实世界,我们需要是非之心,需要恻隐之心,但不是每次抗争都非得去撞南墙,也不是每次挺身而出都非得让自己成为烈士。抗争也需要智慧,在法官这个职业尤其如此。一名智慧的法官会把被行政当局滥用权力打破的平衡找回来,让失衡的权力重新获得平衡,而不是用司法失衡去对抗行政权力的失衡。那位在天亮前开庭拯救了无数失学儿童的法官,那位令人尊重的威廉·贾斯蒂斯法官于2009年在德克萨斯的奥斯丁去世。他的墓碑上刻着一行字:“He worked courageously to uphold constitutional freedoms and to ensure equal justice for all.”他勇敢地捍卫宪法自由,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风雨如晦的世界,我们需要的是这种有情怀、有智慧、有职业操守的法官。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人物: Donald Trump, Joe Biden

公司/组织: FBI, DEA, 美国国土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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