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庭审开启:两种截然不同的叙事
2026年5月27号周三上午,美国南方南卡罗来纳州理查兰县(Richland County)法院里头座无虚席。备受瞩目的华人周志基(Rick Chow)枪杀14岁非裔少年赛乐斯(Cyrus Carmack-Belton)涉嫌谋杀案正式开庭审理。
周三当天,周志基穿着深色的西装和白衬衫,没有系领带。现场的12位陪审团成员来自不同的族裔。在理查兰县的40多万人口当中,非裔占据了49%,接近一半,白人占40%,而亚裔只有3%。这样的县一般被称为 黑人占多数的地区(Majority Black Area)。南卡罗来纳州首府哥伦比亚也坐落在该县。
当地检察官在开场陈述中,首先质问陪审团:“人的生命价值几何?”检察官强调,对失去了孩子、承受着毫无意义的暴力伤害的父母来说,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然而,检察官话锋一转说道:“被告周志基却认定,赛乐斯的生命价值还不如四瓶矿泉水。”
"Rick Chow, the defendant in this case, determined that Cyrus Carmack-Belton's life was worthless for four bottles of water."
整整三年以前,即2023年5月28号星期天,正值美国阵亡将士纪念日的长周末。当天晚上8点左右,周志基的儿子安迪和妻子爱丽丝指责在店里的黑人少年赛乐斯偷了四瓶矿泉水。赛乐斯在否认后跑开,周志基跟儿子安迪一起追赶了一百来米——大约一个足球场的长度。随后,周志基用一把.45口径的格洛克手枪(Glock)从背后射中了赛乐斯。
周志基随即被控一级谋杀罪(First-Degree Murder)并立即收监。期间他三次请求保释都没有得到法庭批准,理由是“潜逃风险和对社区的威胁”。因此,在审判开始以前,他已经遭到了连续三年的监禁。
社区反应与高风险经营环境:少数族裔的生存困境
这起案子在当地的非裔社区引发了巨大的悲痛和愤慨。在一次守夜活动中,由当地非裔居民组成的抗议群体,用空的矿泉水瓶在地上摆出了赛乐斯的名字。当周志基被控谋杀的新闻传出以后,聚集在加油站外的人群发出了欢呼声。实际上事发当晚,周志基的加油站还遭到了抗议者的破坏。
"Tonight, a South Carolina convenience store left vandalized by angry protesters, the outrage over the death of a 14-year-old boy, shot in the back and killed led by store's owner Rick Chow."
周志基在理查兰县一个收入比较低、黑人占据人口大多数的区域,开办了一个壳牌(Shell)品牌的加油站兼便利店。而他们的家,则在25分钟车程以外的白人区。61岁的周志基是香港移民,妻子爱丽丝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夫妻俩是当年在美国留学期间的同学。周志基做过电脑教师的工作,爱丽丝曾经是注册会计师(CPA),他们都已经是美国公民。2012年,夫妻俩买下了这家加油站兼便利店。
类似的比较典型的品牌授权经营的加油站连同便利店,年收入一般在150万到200万美元之间,纯利润率在10%左右。也就是说,他们一年的纯利润合理估计在15万到20万美元的区间。利润虽薄,但是现金流稳定,可以养活好几个人。考虑到华人精打细算且工作格外勤勉,他们的实际收入应该还要更高一些。
然而,夫妻俩有两个儿子,其中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是小儿子,23岁的安迪(Andy)。2023年案发时,安迪还在念大学,经常在周末和节假日到店里帮忙。在枪击案发生之前的几年里,周志基就已经有过几次开枪射击商店窃贼的记录(包括射击对方驾驶的车辆),但这些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从2018年到2023年案发前的五年时间内,当地警方曾经数百次响应周志基商店的报警求助电话。可以说,这个加油站早就是警方巡逻路线上的一个固定打卡地点。涉及到的报警事项繁多,包括袭击(Assault)、抢劫(Robbery)、偷车(Car Theft)、入室盗窃(Burglary)以及故意破坏财物(Vandalism)。毫无疑问,他们的经营地点是一个典型的高犯罪率区域。
周家人选择在这种地方经营,一般来说有几个因素:一个是购买成本比较低,华人愿意接手这种别人不太愿意干的高犯罪区店面;还有就是他们全家上阵,依靠长时间工作,在防火、防盗上付出巨大心血,以近乎苦行僧式的勤勉来克服困难。这种生存方式,深刻体现出了一种西西弗斯推着石头上山的精神。
法律博弈与证据呈现:正当防卫还是恶意谋杀?
在法庭审理中,南卡罗来纳州的坚守立场法(Stand Your Ground Law)成为了核心焦点。该法律的基本含义是:当个人受到攻击时,不必首先选择逃离或退让。如果合理地相信必须使用致命武器自卫或者是为他人提供防卫,就可以直接使用致命武力。假如符合这些条件,致命武力的使用可以免于刑事和民事的起诉。
2025年11月,周志基曾以“坚守立场法”为依据申请责任豁免,但是遭到驳回。法官当时裁定,他追赶并射杀少年赛乐斯并非出于正当防卫,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对方当时在持枪威胁。此外,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察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当时的询问过程:周志基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说过赛乐斯曾经用枪指着自己,也没有说过自己担心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他只提到,是儿子安迪提醒他说对方有枪。
"Frozen moment in time, Rick Chow sees a young man pointing a semi-automatic pistol, and his son was backing up with his hands up."
警方当时申请逮捕令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迹象显示赛乐斯曾经用枪对着人。但是周志基的儿子安迪坚称,黑人少年赛乐斯曾用一把银色枪管的手枪指向过自己,他随即才朝父亲大喊,提醒对方有枪。周志基要求少年将枪放下,但是对方没有执行,周志基这时候才开枪射击。
在这次庭审当中,控辩双方律师之间的交锋比较激烈,现场甚至出现了不少火药味。检察官在开庭陈述中强烈质疑周志基“是为了保护儿子才开枪”的说法。他质问道:“在什么样的世界里头,你可以错误地指控一个14岁的少年行窃,拿着手枪追赶120米,然后朝他的背部开枪?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的、荒唐的、恶劣的行为,被告周志基才遭到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检方强调,这起无端的枪击案性质极其恶劣(Heinous)。如果周志基被定罪,他至少将面临30年刑期。周志基的辩护律师则指责检方有着不可告人的意图(Nefarious Intent)。检方用 Heinous,辩方回应 Nefarious,双方在庭上抛出了这些分量极重的 GRE 级别词汇进行对抗。最终法官只能出面训诫:“你们双方敌意太重,冷嘲热讽,互相贬低,我不会以这种方式主持案件的审理。”
关键细节与证人证词:致命的十四岁持枪少年
周志基的辩护团队由当地三位知名律师组成。他们坚持认为,周志基开枪是因为极度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在开庭陈述中,辩方律师对陪审团员指出,检方始终没有提供关于一个重要细节的合理解释:为什么14岁的赛乐斯会非法携带一把装满了子弹,并且配备了激光瞄准器(Laser Sight)的9毫米口径半自动手枪,在首府哥伦比亚四处游荡,甚至进到了明文禁止携带武器入内的周志基便利店中?
针对这一质疑,检方传唤了枪击案的目击证人德文泰(Devontae Bryant)出庭解释少年带枪的可能原因。德文泰在南卡首府哥伦比亚治安最糟糕的社区长大,他坦言自己十几岁的时候也曾经非法持有枪支,并表示青少年携带武器在当地非常常见。他解释称:“有枪的孩子更受欢迎,更有号召力。”
对于这些青少年来说,持枪俨然成为了一种社交资本(Social Capital)。在其他地方,体育或文艺特长可能算作社交资本,而在这种社区,持枪竟然也扮演着相似的角色。当辩方律师逼问德文泰:“十四岁的孩子持枪这种事情可以接受吗?如果你的孩子十四岁,你会让他带枪吗?”德文泰对这种质疑明显表现出不满,但最终也不得不承认未成年人持枪是不合适的;只是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仍然觉得需要枪支来保护自己。
这位证人的证词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人们因为害怕枪所以买枪,因为更多人买了枪,所以更多人害怕枪。这个高犯罪社区的居民似乎都深陷在这种难以破局的循环之中。
庭审持续了三天,从周三到周五,检方总共传唤了12名证人,包括执法人员、目击者、法医和视频分析师。通过这些专家和证人的证词,赛乐斯在便利店的活动、枪击过程以及后果得到了完整的还原。
前理查兰县副警长德里克(Derek English)是最先抵达现场的执法人员,也是最先询问周志基和安迪父子俩的人。他在庭审中证实,周志基和安迪在现场并没有说过赛乐斯曾经用枪指向安迪。周志基本人也从来没有看到过赛乐斯手中持枪瞄准儿子,一切都是基于儿子安迪告诉他对方持有武器。
然而,这种基于现场口供的质疑存在一定难度。枪击案现场并不是法庭,没有缓冲地带,父子俩在创伤现场的应激叙事很容易碎片化,这不等于事后的冷静复盘。要求陪审团基于“第一次没说,所以后来是编出来的”这一隐含推论来定罪,在面临刑事案件“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严苛定罪标准时显得不够充分。如果陪审员认为父子俩当时只是可能没把话说全,就很难据此给周志基定罪。
另一位关键目击证人是洛丽(Lori Ann Carson)。她强忍着泪水作证说,自己开车正准备进到加油站停车场买饮料的时候,恰好看到周志基和安迪在追赶赛乐斯。她描述少年当时看起来非常害怕、非常惊慌,就像个惹出麻烦的孩子。洛丽表示自己没有看到赛乐斯手里拿着任何物件(暗示没有拿枪)。当她后来看到赛乐斯遭枪击后仰面躺在地上、艰难喘气时,内心感到极度愧疚,因为自己不会做心肺复苏(CPR),帮不了他。直到三年后的现在,她仍然无法释怀,当时她能做的就是拿出赛乐斯嘴里的树叶,一直在旁边陪着他。
监控录像还原:一场由偷窃指控引发的悲剧
辩护律师强调,周志基追出商店只是为了确认赛乐斯的逃离方向,便于稍后向警方报告。但是检方认为这纯粹是借口,追逐本身就是为了升级冲突。检方还对“赛乐斯在商店行窃”的指控提出了强烈异议。他们调取了商店里39个不同角度摄像头拍摄的监控视频,证明这位少年确实没有偷矿泉水。
监控录像显示:穿着连帽衫的赛乐斯走进便利店时,女主人爱丽丝要求他将背包放到桌子上,他照做了。随后他走到饮料冷柜前查看,在货架之间来回浏览。此时,爱丽丝在整理物品的同时,目光始终紧紧盯着赛乐斯。她走到赛乐斯身后,注视着他从冷柜里拿出四瓶矿泉水,然后又一瓶瓶全部放回了原处。与此同时,在收银台后边的儿子安迪也紧盯着赛乐斯。
当赛乐斯离开冷柜区域时,爱丽丝指控他行窃。赛乐斯当即否认没有偷矿泉水,安迪也一再追问矿泉水是不是藏到了口袋里,因为他的口袋确实明显鼓了起来。赛乐斯一边晃动身上的卫衣,一边解释说:“嘿兄弟,我口袋里头确实没有装矿泉水。”但是,他的手始终还是放在连帽衫的口袋里头。随后,他拿起自己的背包,若无其事地慢慢走出了商店。
监控录像同时证实了一个关键细节:赛乐斯上衣口袋里的鼓包,在他进便利店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那很可能就是他那把带着激光瞄准器的半自动手枪。
看到赛乐斯离开,周志基急匆匆地从便利店的办公室冲出来,与安迪一起从前门追了过去。赛乐斯发现以后立即拔腿狂奔。在奔跑过程中,他首先穿过了停车场。此时赛乐斯跑掉了一只鞋,并掉落了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属于他的妈妈)。爱丽丝捡起了这只鞋和手机,回到便利店门前来回走动。至于为什么赛乐斯会带着妈妈的手机,庭审材料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监控录像提供的内容也差不多到此为止。
检方证人指出,鉴于便利店拥有如此先进的监控系统,且现场留下了嫌疑人的手机和鞋子等物品,店主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将这些线索交给执法部门处理,而不是亲自持枪去追赶。
庭审辩论高潮:正当防卫与恶意的界定
几位现场目击者还原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赛乐斯在逃逸过程中,疑似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倒了,摔倒在地上。此时站在一两米外的周志基和安迪都没有趁机冲上去制服他。就在赛乐斯努力重新站起来准备再跑、身体还没完全站直的时候,他被子弹击中了。
法医作证称,子弹从右侧背部进入身体,擦过右肺并穿透了心脏,最后留在了心脏内,导致赛乐斯严重失血后在医院死亡。同时,他的右腿还有一道很深的裂伤。赛乐斯身高1米73,体重52公斤。在他的遗体附近,警方发现了一把9毫米的手枪。这把枪上留有周志基的指纹,是因为他在赛乐斯遭到枪击后,将枪从对方身边移开,扔到了比较远的地方。
检察官在结案陈词中严厉指控:“周志基追赶一位十四岁的少年一百二十多米,又朝他的背部开枪。赛乐斯并不是一个暴徒,也不是黑帮分子。这一系列行为清楚地表明了恶意(Malice),加上对后果的漠视和对他人生命的冷酷。”
被告周志基本人没有上庭作证,但辩方传唤了包括儿子安迪、现场目击者和前警官在内的三位证人。在庭审第三天,安迪坐上了证人席长达三个小时。安迪身高约1米80,体重84公斤,说话腼腆,举止沉稳。他详细描述了自己经历的枪杀过程,并始终用“那个小伙子”(The Young Man)来指代赛乐斯。
安迪作证说,他当时没有注意到小伙子跑掉了一只鞋。对方在奔跑中绊倒后,主动掏出枪指向了自己。那一瞬间,他感到极度的恐惧,当时以为自己会死。于是他举起双手向后退,同时向身后的父亲大喊:“他有枪!”
安迪“举起双手向后退”的行为,符合法律上的退出原则(Withdrawal Rule)。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继续威胁并成为主要的攻击者,退出一方则重新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检方对此存疑,认为父子俩从来没有完全退出过冲突。安迪坚信,如果父亲当时没有扣动扳机,自己真的会死。父亲曾大声要求少年把枪放下(Drop it),但是对方并没有照做。父亲开枪的时候,安迪自己正在转身逃离。
此时控辩双方的根本分歧在于:控方认为赛乐斯的枪是在摔倒时从口袋里掉出来的;而安迪坚称是这个少年主动掏出了枪,并将枪口对准了自己。检方对此强烈质疑,指出除了这对父子,再没有任何其他目击者见证过赛乐斯持枪瞄准的动作。
辩方律师则利用安迪当时拨打911报警的录音进行反击。他们向陪审团指出,如果周志基只是想杀死赛乐斯,他完全可以在追赶那120多米的过程中开枪,但他没这么做。最后被迫开枪的唯一原因,就是对方掏枪对准了自己的儿子。为了强化赛乐斯的威胁性,辩方还提醒陪审团,赛乐斯曾在社交平台 Instagram 上发布过他持枪对准镜头的照片。
在交叉询问环节,检察官质问安迪:“为什么要为了仅仅价值一美元的一瓶矿泉水(四瓶共四美元),去追赶赛乐斯?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检察官还出示了便利店内部的一组照片,揭示了在收银台的上方设立着一面耻辱墙(Wall of Shame),上面贴满了商店窃贼的照片。不仅如此,收银台旁边和前门附近也都贴着更多类似的照片。可以说,这家小店确实面临着猖獗的偷窃问题。
检方强调,该商店的监控系统处于当时的先进水平。用检方的话来说,这是一套非常复杂(Intricate)且昂贵(Expensive)的系统,完全可以清晰地拍下顾客的脸。收银台附近还有一台平板电脑,连接着视频监控系统,用于识别进店顾客的身份。系统中保存了从监控录像中截取并人工录入的窃贼照片。当这些窃贼再次进店时,人脸识别系统会自动在收银台旁边的平板电脑上显示提示。
面对如此高科技的监控系统,检察官质问安迪:“为什么不将这些监控视频交给执法部门,让赛乐斯的照片登上耻辱墙,而是选择自己去追赶?”安迪则坚持辩解称,追赶是为了确认对方的逃离方向,便于随后向警方说明情况。必须指出的是,将涉嫌偷窃的顾客追逐出自己拥有的商店,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辩护律师在总结陈词中重申,枪击造成的结果固然令人痛心,赛乐斯的家庭承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周志基的行为属于绝对的正当防卫。根本原因之一在于,这位14岁的少年带着一把装有激光瞄准器的半自动手枪在街头游荡。“如果他没有那把枪,他就没有办法掏出枪来对着安迪,使对方陷入死亡威胁之中。周志基也就不会在一瞬间做出开枪保护儿子的决定,他别无选择。”
而且,根据现场一位目击者的说法,周志基在开枪后还立即对赛乐斯实施了心肺复苏(CPR),甚至包括吸出死者的呕吐物。这充分显示了他并非出于恶意行事。按照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规定,恶意(Malice)是构成谋杀罪的必要要件之一,其含义是:一个人在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是借口的情况下,故意实施错误行为去伤害他人。由于辩护律师只请求了完全的无罪判决,他们甚至没有要求法官考虑指控较轻的过失杀人(Manslaughter)。
判决出炉:无罪裁定与无尽的余波
6月1号周一,也就是庭审第四天的晚上8点50分左右。陪审团在经过了长达8个小时的闭门评议后,最终达成一致裁定:周志基的行为不构成谋杀罪,宣判无罪。
当无罪裁决结果宣读时,旁听席上的赛乐斯家人发出了阵阵抽泣。周志基则一动不动地沉默坐着,随后缓缓低下头,将额头靠在自己食指交扣的双手上。判决生效后,他被当庭释放,立即可以回家。按照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检察官无权对陪审团的无罪裁决再次提出上诉,这起刑事案件至此结案。然而,赛乐斯的家人已经明确表示,将继续推进针对周志基的民事诉讼。
在法律层面上,周志基获得的无罪裁决,意味着检方无法在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下证明他构成了刑事犯罪,但这并不等同于认定枪击事件的每一个方面都是百分之百正当合理的。如果未来的民事法庭陪审团依据较低的证据标准来审视同样的事实,完全有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可以说,周志基虽然免除了牢狱之灾,但他的麻烦并没有彻底解除。
案发后的2023年11月,周家就已经以110万美元的价格卖掉了这家争议不断的加油站兼便利店。不过,在这次宣判之后,尽管该产业早已不在周家名下,加油站依然处于暂停营业状态,警方甚至在周边拉起了警戒线以防不测。
在南卡罗来纳州议会大楼前的一次集会上,赛乐斯的妈妈公开发表演讲,呼吁抵制亚裔经营的商业:“如果我们走进一家商店,店主一直跟着我们转来转去,我们就不应该在对黑人不友善的商家消费。我们不应该支持他们,而是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社区。”
这种呼吁在部分群体中得到了支持,甚至出现了针对当地中餐馆的抵制声音。然而,这种毫无逻辑的抵制行为也同时遭到了大量理性的嘲讽:仅仅因为一家华人拥有的特定加油站发生了关于矿泉水的争议悲剧,为什么需要全美几万家中餐馆的宫保鸡丁来接受惩罚?
深度反思:进步派叙事下的亚裔生存困境
纵观全案,周志基最终赢得了无罪判决,这在一定程度上还给了他最基本的司法公平。对于这些在高风险底层社区经营的小企业主而言,他们每天都面临着艰难的两难选择:要么忍受持续不断的盗窃与损失,要么选择强势反击以维护自身财产。当然,从后果来看,周家理应更加懂得克制,降低对抗烈度,因为有时候如何妥善应对纠纷,比固执地追查到底更重要。避免将低端零售纠纷升级为不幸的生死决斗,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这起案件本质上是一次极度悲剧性的意外。虽然周志基得到了无罪判决,但他已经在监狱中被关押了整整三年。期间产生的巨额律师费,少说也有几十万到上百万美元;不仅如此,他还被迫卖掉了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产业。更为遗憾的是,案件迅速被异化、演变成了种族和身份认同的政治角力场。一方看到的是黑人青少年持枪犯罪、扰乱治安;另一方看到的则是亚裔店主恶意过度执法。
非裔社区支持受害者家庭的悲痛与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当地非裔居民占据人口一半的环境下。然而,在这场风暴中特别让人感到失望的,是部分亚裔团体对底层华人遭遇的冷漠与背叛。面对周志基的困境,几个名声颇大、历史悠久的亚裔组织,不仅没有提供哪怕一丝支持,反而以公开谴责为主。
最为著名的组织停止仇恨亚太裔(Stop AAPI Hate)甚至公开声讨这一无罪判决,称其为“司法体系的失败”(Miscarriage of Justice)。这些组织同时还高调呼吁反对亚裔社区内部所谓的“针对非裔的种族主义”,要求加强与黑人社区的跨种族团结。
这些组织中的成员与周志基一家同为华人,但他们似乎完全生活在一个平行的宇宙中。他们并不为像周志基这样真正在高风险社区挣扎求生的底层华人服务。在呼吁族裔团结的宏大口号下,他们对自己代表的族裔个体所经受的真实苦难视而不见,仅仅是在别人血淋淋的伤口上,傲慢地播撒着进步派的政治香料。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最基本的生存常识,更像是在长期受进步主义影响下产生的一种怪异的、病态的政治正确行为艺术。在这些组织的预设观念中,美国社会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在白人,而黑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受害者。因此,即使华人与非裔之间发生了不幸的冲突,华人也必须首先反思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面对一个14岁便带着压满子弹、配备激光瞄准器的手枪在街头四处游荡的黑人少年,这些组织没有提出任何质疑;对少年背后的家庭教育和社区环境,他们没有追责;对当地恶劣的治安状况,他们没有审视;对一个华人家庭的小产业长期受到的持续不断的骚扰与盗窃,他们没有丝毫关切。
当周志基在监狱中度过三年、倾家荡产、人生被彻底颠覆时,这些组织却选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犹如在惨烈的火灾现场,居高临下地教导刚刚逃生的房主:盖房子时应该如何注意环保、如何减少碳足迹和碳排放。
为了迎合与维护那套跨族裔团结的宏大政治叙事,这些组织冷酷地忽视了作为个体的华人所面临的极其真实的生存压力。他们只顾着站在政治正确的高地上,沉迷于表演那套自我感动的当代政治寓言。当这些亚裔组织的政治姿态已经与病态无异,当他们在政治高地上彻底失去了基于人性的常识时,广大的普通华人,或许真的应该对他们保持警惕,并果断地选择远离。
📌 文中提及的人物和组织
人物: 周志基, Cyrus Carmack-Belton
公司/组织: Stop AAPI H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