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到底是什么意思?:自由科普第二讲 徒步的騎手•劉宗坤 2/6/2025

厘清“自由”的含义:避免思维与行为的混乱

在中文世界,“自由”是一个经常被滥用的词;在英文世界,“自由”则是一个每天都被滥用的高频词。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吃喝拉撒、上学工作到政治法律,都离不开自由。然而,如此重要的一个词在日常语言中却混乱无比。用词混乱导致思维混乱,思维混乱导致行为混乱,也导致很多人在追求自由时,反而成为被奴役、被操纵的对象。要避免这种命运降临到自己头上,就必须保持头脑清楚。保持头脑清楚的第一步,就是要为自由正名(zhèng míng: 澄清或确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

孔子(Kǒngzǐ: 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曾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理解了自由的含义,头脑清楚了,在谈论自由的时候,就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在听别人谈论自由的时候,你就能识别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人是混球,哪些人是骗子。这个系列讲座的定位属于人文社科知识科普,只要有高中毕业的水平和平均线以上的理解力,至少能听明白80%到90%。每听完一集,如果听众有问题,可以在留言区提问;如果有想法,也可以在留言区评论;如果有什么地方讲错了,也欢迎听众在留言区指正。我不是百科全书式的学者,甚至连学者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搬运工,把知识和智慧搬运到中文世界,方便想学习的人学习。在听讲之前,我们先嘱咐一句:学习不是为了记住知识,现在最便宜的硬盘也比人脑的记忆力好。学习是为了让头脑清楚,是为了提高自己,是为了改变自己,不让自己做各种骗子,包括政治骗子和意识形态骗子的受害者。这是这个系列讲座的初衷。

美国政治语境下的“自由”:党派之争与林肯的洞见

自由一直是美国政治中左右两大阵营——进步派与保守派、民主党与共和党——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共和党的党章说共和党是一个“自由的党”(a party of liberty),其全国委员会在回顾本党历史时也说共和党一向坚持自由。这是共和党在去年大选时的立场。民主党则直接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天的主题确定为“为我们的自由而战”(Fight for our freedom),同时他们的候选人在集会时,把有些集会直接命名为“自由集会”(Freedom Rally)。两个党都打着自由的旗号。

自由是美国政治法律中的一个高频词,但同样是一个词,都叫“自由”,都叫“liberty”,都叫“freedom”,不同的人说出来意思却是不完全一样的。这种现象不是今天的政治才有,而是历史上一直争论不休。针对这种现象,林肯总统曾经说:“我们都宣称自由,但在用这个词的时候,每个人说的意思都不一样。”

“自由”概念的哲学溯源与历史演变

在自由问题上,有位经常被引用的英国政治哲学家,他叫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 20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他曾经研究过自由在历史上的含义,他说自由这个词在历史上至少有200个含义。现代汉语中的“自由”是从英文的“liberty”和“freedom”翻译过来的。在现代英文的政治和法律文献中,“liberty”和“freedom”这两个词大致是同用的。比如说,**《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中的条文,既用“liberty”也用“free”或“freedom”。

有些学者想把这两个字做进一步的细分,比如中文世界比较熟悉的美国政治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 20世纪美国著名法哲学家),他就想把“liberty”和“freedom”在哲学上、在含义上做进一步的细分。但类似的细分只是局限于一些特定的学术小圈子和一些民间小圈子,这种细分并没有改变英文的使用习惯。美国法院在判决书中也经常是把这两个词混用。

在第一讲中我们讲到颜复(Yan Fu: 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翻译家)。颜复是最早把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 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的**《群己权界论》(On Liberty: 约翰·密尔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威的界限)翻译成中文。他翻译的时候把书名改成了《群己权界论》。在那个翻译当中,颜复是把“liberty”译成了“自由”。颜复曾经在那本书的《译序》当中说,“liberty是自由之神号”,什么意思呢?就是说“liberty”是自由的高大上说法,跟常用的“freedom”是同义的,就是无挂碍**(wú guà ài: 没有牵挂和妨碍,引申为自由自在)的意思。“挂”是挂起来的那个挂,“碍”是妨碍的碍。为了方便读者理解,颜复还专门列举了自由的几个反义词,像奴役、臣服、束缚、必然等等。他还举了一个人身自由的例子,说人被囚禁,英语说“to lose his liberty”,失去自由,就是说你把人抓起来,这个人就失去了自由。颜复的这个译法,就是把“liberty”和“freedom”都译成“自由”,在中文当中是沿用至今。

普通人对“自由”的理解:从跨种族婚姻到堕胎权

普通美国人在日常语言中也经常使用“自由”这个词,就是“free”或者“freedom”。从他们的说法当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民间对自由这个词的理解。我们举一个案例,就是1967年最高法院判决的Loving v. Virginia案(Loving v. Virginia: 美国最高法院1967年判决的里程碑式案件,宣布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违宪)。在那个案子中,女主人是一位黑人,她生活在弗吉尼亚州。她跟一位白人青年相爱,两个人跑到首都华盛顿结婚,然后返回弗吉尼亚州的家乡居住。但是弗吉尼亚州的法律是禁止跨种族婚恋,最高可以判五年徒刑。这是一对很普通的美国人夫妻,双方的文化水平都不太高,女主人是高中辍学。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禁止跨种族婚恋的弗吉尼亚法律违反宪法以后,两个人可以合法地生活在一起。这时候记者去问女主人感觉怎么样,她说:“我觉得自由了,那曾经是个沉重的负担。”法律禁止跨种族结婚,她不能跟相爱的人在一起生活,她觉得这种不自由是人生的一个沉重负担。法院依据宪法为她主持公道,为她移除了这个负担,她感觉获得了自由。这是普通人对自由的理解。

三年前,也就是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Dobbs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美国最高法院2022年判决的案件,推翻了“罗诉韦德案”确立的堕胎权),废除了宪法对女性堕胎权的保护。那个判决成为这几十年以来最具争议性的判决之一,其中争论最大的关键词就是“自由”。宣判后,很多评论说最高法院剥夺了女性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在那个判决中,判决书加赞同意见和反对意见,“自由”这个词总共出现了148次,其中104次用的是“liberty”,44次用的是“free”和“freedom”。但是“liberty”和“freedom”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法院说,如果单纯从自由这个词本身,你是找不到线索的,要到历史和传统当中去找线索。

法律对“自由”的追溯:英美历史与传统

那么要到什么历史、什么传统中去找线索呢?美国法院追溯自由的含义,一般会诉诸两段历史和传统。一段是英国的历史和传统,主要包括**《英格兰大宪章》(Magna Carta Libertatum: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文件,限制王权,保障贵族和自由民的权利)、1689年《英格兰权力法案》(English Bill of Rights 1689: 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进一步限制王权,确立议会主权和公民权利)以及普通法**(Common Law: 源于英国,通过法院判例而非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法律体系)。第二段是美国自己的传统,主要是**《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年美国宣布脱离英国独立的文件,阐明了人人生而平等、拥有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和《美国宪法》**。这两段历史和传统是一脉相承的。

1215年的《英格兰大宪章》是用拉丁文写的,全名是“Magna Carta Libertatum”,翻译成英文就是“Great Charter of Liberties”,翻译成中文就是“自由大宪章”,简称就是大宪章。在大宪章现有的英文译本当中,“自由”这个词出现了30次。值得注意的是,“Liberties”都是用复数,不是指抽象的自由观念,而是指具体的自由。比如说,臣民不能被国王随便抓起来,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人身自由。从大宪章这个文献我们也可以看到,“自由”就是“Liberties”这个词的来源,它来自拉丁文Libertas(拉丁文:自由,特指公民的自由身份)。“Libertas”是单数,复数就是“Libertatum”。在拉丁文中可以一致追溯到古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传统。

大家知道古罗马是奴隶制,有罗马公民,也有奴隶。不过在古罗马,奴隶并不是一朝为奴就终生为奴。一些天生的奴隶经过学习,获得很好的教育,掌握了很高的技能,经过他们主人的同意,就能获得自由,成为自由人。这种自由人就叫Libertini(古罗马获得自由的奴隶,即自由民)。这种曾经做过奴隶的自由人可以经商、做官、当医生、做学问,从事大部分罗马公民可以从事的工作。他们当中出现过不少的富豪、名医、著名学者、著名作家等等。像至今仍然深受英语世界读者喜爱的一位斯多亚哲学家,叫艾比克泰德(Epictetus),他出生的时候是奴隶,但是他成年以后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了自由人,就是Libertini。有人根据他的语录翻译编辑成了一本书《生活的艺术》(The Art of Living),在今天这本书仍然是英语世界的畅销书。在古罗马,奴隶一旦获得自由,成为自由人,成为罗马公民,他们后代的个人发展可以说是无上限的,甚至可以当皇帝。罗马皇帝珀蒂纳克斯(Pertinex)的父亲就是一位Libertini,就是一位获得自由的奴隶。按照罗马法律,奴隶不是人而是物品,它属于主人的财物。奴隶一旦获得自由,就成为自由人,在法律上就成为公民(Civitas:拉丁文:公民身份)。这种自由人在罗马叫做Libertini,他的自由人地位就叫Libertas。英格兰自由大宪章中的自由就是Libertas,拉丁文Libertatum就是这么来的。

我在第一讲的开头曾经问过一个看似空洞的问题:“什么是自由?”大家可以回顾一下我当时的答案是用简单的大白话说:“自由就是把自己当人。”如果再进一步问:“什么是政治自由?”用简单的大白话说:“就是让政府把你当人。”那段大白话不是随便说的,它的来历就在这里。如果你不是自由人,法律根本不把你当人,而是把你当成一个物品。物品都是有主人的,那个主人可以是奴隶主,可以是皇帝,可以是国王,也可以是总书记,也可以是国家。在法律上,做人和做自由人是一回事。

《自由大宪章》是一个13世纪的文献,到了17世纪,在1689年《英格兰权力法案》当中,“自由”仍然是一个高频词,而且除了一个地方,在整个权力法案的文本当中仍然都是用复数“liberties”。它把臣民的各项自由规定得更具体了。美国建国的时候,它继承了这样一个传统。在《独立宣言》中,它开篇讲了三大不可让渡的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美国宪法》开宗明义说立宪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是当今人民和子孙后代享有自由的福祉。宪法中的一些条款,比如说第一条第九款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 一种法律令状,要求将囚犯带到法庭,以确定其拘禁是否合法),直接来自英国大宪章和普通法的传统。美国宪法的前十个修正案被称为是权力法案(Bill of Rights: 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其中的一些条文、一些用语直接是取自1689年《英格兰权力法案》。美国法院说要理解自由必须追溯历史和传统,法院喜欢追溯的历史和传统就是上面讲的那两段历史和传统。

自由与平等:一体两面的权利

自由和权利是一体两面。在政治和法律的语境当中,你讲自由离不开讲权利。比如说言论自由,其实它就是说的是公民有言论不被政府干涉的权利。最高法院在判决中经常把自由和权利相提并论。宪法它不只是保护民众不被政府随意限制人身自由,它也保护民众自由缔结契约、选择谋生方式、学习知识、成家立业、养育子女、信仰宗教、学习母语等等的权利和自由。最高法院说这是普通法的伟大传统。关于普通法,我们会在以后的科普讲座中专门讲,在这里我们先把它放到一边,继续来讲自由的问题。

今天美国人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比如说选举权,它在美国历史上是经历过一个由少到多的过程,就是从少数公民享有逐步扩大到多数公民享有这样一个过程。美国建国的时候,它是先让一部分国民,就是白人的有产阶层,在当时主要是有土地的阶层,让他们先自由起来,就是让他们先有选举权。美国经历了内战,又经历了多次的修宪,后来还经历了民权运动,少数族裔和女性逐渐又获得了本来没有的权利,像选举权。这等于是说让更多的国民自由起来了,这也是一个传统上的弱势群体获得平等权利的过程。美国法院喜欢把平等界定为向上拉平(Level Up: 指将低标准或劣势群体提升到与高标准或优势群体相同的水平),就是本来只是一部分国民享有的权利,那种权利实际上是特权,现在让更多的人享有。国会通过立法或者法院通过判决,把国民中的权利洼地和自由洼地填平。

有些理论家把自由跟平等对立起来,在理论上可能有办法让这两个概念针锋相对,但是在真实的历史和现实世界并不是那样的。对于很多国民,比如说女性,比如说少数族裔,对于这些传统的弱势群体来讲,争取自由的过程跟争取平等的过程它是同步的。在以前的节目当中,我们曾经讲过这个现象。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事实问题。比如说女性获得选举权,就是获得选举自由,就是获得了跟男性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一些人可能不知道,美国的黑人男性获得宪法保护的选举权比美国女性获得宪法保护的选举权早了整整半个世纪。美国宪法明文保护黑人公民的选举权是在1870年,美国宪法明文保护女性公民的选举权是在1920年,宪法增加了第19修正案。从这段简单的历史事实我们可以看到,对于1870年前的黑人公民来讲,争取选举自由就是争取跟白人平等的权利,那么争取自由和争取平等它是同一个过程。对于1920年以前的女性公民来讲,争取选举自由就是争取跟男性平等的权利,争自由和争平等也是同一个过程。

结语:以历史和现实检验理论

自由权利都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每个人都生活在具体的时空中,我们在看现实问题的时候不能没有现实感。一种理论可以讲得头头是道,但理论是解释世界的,如果一种理论跟现实对不上号,它肯定不会是现实错了,而是理论有问题,或者是理论的前提有问题,或者是逻辑出了问题。所以我们在听人讲自由的时候,一定要把它跟历史和现实对照一下,看能不能对上号。

今天讲了很多,大家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消化。如果有问题或者评论,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在下一讲中,我们将用剥洋葱的方法来解释自由的三层含义,顺便讲一讲中文世界流行的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 指免受外部干涉的自由,强调个人不受限制的权利)和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 指实现自我潜能、自主行动的自由,强调个人能够自主选择和实现目标的权利)这种二分法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