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律到现代:中国社会生命资产化的历史与逻辑 徒步的騎手•劉宗坤 2026-06-23

避害改命:恶月迷信的生存博弈

大家好,上一期节目我们详细讲了屈原投江、伍子胥被刺死这两个历史故事,其实它们都跟五月初五端午节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中国古代的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非常根深蒂固的迷信习俗。古人认为,五月初五属于所谓的“恶月恶日”。在这个特定日子里出生的婴儿,命中带有极强的戾气,也就是民间俗称的“命硬”。人们迷信地认为,这类孩子长大之后必然会克死自己的亲生父母。因此,在当时的风俗习惯中,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是绝对“不能养”的。

听到这里,很多听众朋友可能会心生疑惑:孩子既然生下来了,却又因为迷信不能养,那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就只能狠心地扔掉,或者直接剥夺他们的生命,把他们杀掉吗?极其不幸的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很多为人父母者确实就是这么干的。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亲生骨肉遗弃在荒郊野外,或者直接溺毙。当然,也并非所有的父母都会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选择。对于那些出生在帝王之家的孩子来说,他们有着世俗难及的特权——改生日。以我们上期节目提到的宋徽宗为例,他偏偏就出生在五月初五这一天。为了躲避这个不吉利的迷信谶纬,皇家直接下令将他的生日改成了十月初十。从常理上推算,这相当于他母亲怀胎足足十五个月才把他生下来,这种荒诞的遮掩在特权阶层面前自然通行无阻。

然而,这种不养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的野蛮习俗,其影响最大、群体最广的,依然是在广袤的民间,也就是社会的底层。在这个群体中,被残害的绝大多数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孩子,是社会底层的后代。这构成了一个极为悲惨的现实:老百姓的父母亲手伤害老百姓的孩子,底层群体在无知中戕害着底层的生命。但是,毕竟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并非所有人在面对亲情时都能做到彻底的没心没肺。许多父母即便在迷信的重压下,依然渴望将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抚养长大。为了不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遭受外界的白眼与歧视,他们采取了折中的办法,纷纷效仿皇帝的做法,悄悄给孩子改生日。例如将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在户籍登记或向外宣告时改成五月初六。这种做法虽然无异于掩耳盗铃,但至少在主观上为孩子提供了一层保护壳,让他们不会因为出生在端午节这天而受到外人的歧视与排挤。还有一部分父母,选择将这天出生的婴儿送到远方的亲戚家或别的人家寄养。孩子虽然换了养父养母,无法在亲生父母身边长大,但至少父母知道自己的骨肉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感知到他们的成长。在那个野蛮荒谬的古代社会里,这已经算是极有良知、充满人性的父母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了。

在建立这种基本的家庭温情之后,更加残酷的社会现实往往会通过其他形式降临到这些无助的婴儿身上。如果说时间上的迷信还可以通过掩耳盗铃的改生日来规避,那么接下来要面对的,则是针对性别和资源分配的、更加赤裸裸的利益算计。

功利算计:生命工具化的底层逻辑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面对骨肉血亲时都能够保有这份起码的人性与良知。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充斥着大量弃婴、杀婴的野蛮习俗。更令人感到脊背发凉的是,在许多古人眼中,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甚至不被视为一种罪恶或野蛮,反而被视作理所当然的生存法则。在这里,我先为大家念一段先秦思想家韩非所著《韩非子》中的话。韩非是战国末年的法家代表人物,他在书中写道:“妾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这段话如果翻译成今天的大白话,意思就是:父母生了儿子,亲戚邻里就会登门互相道贺;可一旦生了女儿,父母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她弄死。你可以仔细体会一下这段文字的语气——在描写杀死一个新生婴儿,而且是杀死自己亲生骨肉的行为时,古人的笔触竟然是如此的平淡、轻松,仿佛在讨论一件微不足道的日常琐事,字里行间完全看不到任何道德上的负罪感或心理上的挣扎。更为残酷的是,这种杀婴行为具有极强的选择性:他们只杀女婴,而不杀男婴。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说不养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还能推脱是因为愚昧的迷信思想作祟;那么,只要是男孩就举家欢庆,只要是女孩就直接溺杀,这就显然与迷信和日子没有任何关系了。这背后所反映的,是更加冰冷和残酷的现实。关于这一点,韩非自己也给出了非常露骨的解释。他说:“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这段话的深层逻辑在于:男孩和女孩同样都是父母怀胎十月、亲生骨肉,为什么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因为父母在婴儿落地的那一刻,脑子里已经在盘算一笔账了。他们算的是未来的长远利益,也就是韩非子所说的“计之长利”。用我们今天的现代学术语言来解释,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长期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追求长远收益的资金或资源配置行为)。在古人的生育计算中,男孩长大之后可以留在家里充当劳动力,下田干活挣钱,并在父母年迈时提供养老保障。这笔投资在未来是有极高期望回报的,因此男孩在家庭资产负债表中被划归为优质资产(Quality Asset: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高安全边际的资产)。相反,女孩子长大后注定要嫁到夫家,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下,父母在女婴身上投入的养育成本在她们出嫁后就会彻底打水漂。因此,女婴被视作一种注定会贬值且无法收回成本的劣质资产(Impaired Asset: 预期收益低下且存在减值风险的资产)。

这套逻辑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听上去非常耳熟。因为直到今天,依然有大量的中国父母抱着完全相同的想法在对待自己的子女。他们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这样实践,甚至还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顾忌地将这套把子女当成工具和资产的逻辑说出来。韩非活跃在公元前三世纪的战国末年,距离我们今天已经有大约两千三百年的时间了。可悲的是,两千三百年过去了,当今很多中国人的内心深处,依然盘旋着韩非当年所剖析的那些精明算计。在对待“人”的问题上,尤其是在对待自己亲生孩子的问题上,我们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真的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吗?在《韩非子》的逻辑体系里,生杀予夺从来就不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而是一道极其纯粹的数学算术题。算盘一响,一个无辜婴儿的生命走向,就在这清脆的算盘声中被冰冷地决定了。

在面对这种纯粹的利益账本时,个体的生命显得无比轻飘。然而,即使在如此大范围的黑暗和算计中,历史也并没有完全丧失温度。总有一些拥有独立人格和良知的“逆行者”,用他们的方式对抗着这套冰冷的公式。

逆行庇护:良知对野蛮习俗的抗争

这种将生命数字化的野蛮习俗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在古书典籍中,弃婴和杀婴的行为通常被称为“生子不举”或者“不举子”,也就是生下孩子后选择不予抚养。程度轻一些的,是将婴儿随手丢弃在荒山野岭,任其自生自灭,或者直接扔进滚滚河流之中;而手段残忍的,则是当场用各种方式将新生儿溺毙或弄死。这种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恶习,在先秦时代的《史记》等正史中就留下了大量刺眼的记载。

在《史记·孟尝君列传》中,便详细记载了齐国名相田婴与他儿子田文的故事。田婴妻妾成群,一生共生育了四十多个儿子。其中,田文是一位地位卑微的小妾所生,而且非常不幸地出生在五月初五。按照齐国当时的迷信风俗,田婴在得知这个孩子出生的日期后,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怜悯,冰冷地对小妾吩咐了三个字:“勿举也。”

然而,田文的母亲虽然地位低下,却有着为人母亲最本能的温情与心软。她舍不得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扔掉,于是瞒着暴戾的丈夫,在暗中偷偷将田文抚养长大。这一瞒,就是好多年。随着年岁增长,田文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聪明伶俐。当孩子渐渐长大,再也无法继续藏匿时,母亲便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带着田文去拜见田婴。田婴见到这个本该在多年前就被遗弃的孩子,顿时勃然大怒,质问小妾:“我当年明确命令你把这孩子扔掉,你怎敢违抗我的命令,私自把他留下?”

面对父亲的冲天怒火,年幼的田文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母亲。他表现得非常有教养,上前恭敬地给父亲叩头,然后从容不迫地追问田婴:“您之所以不让抚养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

田婴蛮横地回答:“五月初五出生的孩子,长到和门框一样高的时候,就会克死他的父母。”

田文听后,立刻反问道:“既然如此,那一个人的命运,到底是由上天来注定的,还是由门框的高度来注定的呢?如果一个人的生死命运是由上天决定的,那么您又有什么好忧虑的呢?如果命运真的只是由门框的高度决定的,那事情就太简单了,我们只需要把家里的门框加高,加到足够高的程度,就永远不会有人能长得和门框一样高了,危机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田婴被这个自己曾经下令抛弃的儿子说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在沉默良久之后,他叹了口气,留下一句:“子休矣。”意思是“你不要再说了”。从此,田婴正式承认了田文的身份。而在田婴这四十多个儿子当中,偏偏就是这个出生在“恶月”、从小险些被溺杀的田文最有出息。他后来继承了爵位,广纳天下贤士,手下门客达三千之众,在战国列国之间纵横捭阖,这便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孟尝君。如果不是他母亲当年顶住压力,偷偷在暗室中将他抚养长大,这位名留青史的政治家在刚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沦为荒野中的一具白骨了。

孟尝君的故事流传甚广,在后世无形中成为了许多濒临绝境的新生儿的救命稻草。到了汉成帝时期,朝中有一位重臣名叫王凤。据《西京杂记》记载,王凤同样是在五月初五出生。他的父亲在迷信思想的驱使下,最初也准备将他无情遗弃。幸运的是,王凤有一位见识卓著、思想开明的叔父。他的叔父站出来极力劝阻,当场引用了孟尝君田文的典故,指出历史上的孟尝君同样生于五月五日,后来却成就了非凡的功业。叔父以古推今的规劝,终于打动了王凤的父亲,使得王凤得以保全性命。

无独有偶,东晋时期的北府名将王镇恶也是生于端午节这天。他的父母同样因为恐惧迷信,打算将他过继给他人抚养。然而,他的爷爷——在十六国时期担任前秦丞相的杰出政治家王猛,却是一个不信鬼神、极有气魄的豪杰。王猛在得知孙子的生日后,非但没有嫌弃,反而非常高兴,他亲自给孙子取名为“镇恶”。《晋书》中记载,王猛曾对旁人说,既然世人都认为五月初五是恶月恶日,那这个孩子生来就是为了“镇压”这些邪恶与偏见的。别人面对命运的晦气选择逃避、改生日甚至遗弃,而王猛却选择正面迎击,直接把“恶”字嵌入名字,并冠以“镇”字。这种不向荒谬世俗低头的风骨,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一段极其罕见的文明亮色。在这些历史故事的背后,每一个得以幸存的脆弱生命,其依靠的都是一位不肯向荒谬低头、坚守人性底线的大人。

但是,这种来自家庭内部或亲友的庇护,毕竟只是碎片化的个体觉醒。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冷酷的律法体系面前,底层的生存状态和生命价值,依然被锁定在统治者的宏大账本之中。

制度冰冷:秦律中的劳动力控制

如果我们将目光从民间的迷信风俗转投向国家的法律制度,会发现更加残酷的真相。1975年,考古学家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发掘出了一批秦代的竹简。在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献中,有一卷名为《法律答问》的竹简,它记录了秦朝官方的司法解释,其中就有一条专门针对“杀婴”行为的条文。

根据这卷竹简的记载,秦朝的法律在对待杀婴问题时,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惩罚措施。如果父母擅自杀害自己的孩子,一旦被官府查实,就要在脸上刺字(即黥刑),并被判处去服沉重的苦役。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条高度保护儿童与婴儿生命权的现代式法律。然而,紧随其后的司法解释却暴露了其背后极其冰冷的功利主义本质。竹简上写着:如果新生儿在出生时身体有残疾,父母将其杀死,则“无罪”;但如果婴儿身体健全,父母仅仅是因为家境贫寒、子女过多无法抚养而选择将其杀死,这才构成犯罪,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粗暴地划分了生命的价值:杀死健康的婴儿有罪,而杀死残疾的婴儿无罪。这反映出秦朝法律保护生命权的底层逻辑,根本不是基于对人性的关怀或对神圣生命权的尊重。在秦朝统治者的眼中,婴儿的本质并不是独立的人,而是国家未来的劳动力(Labor Force: 能够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社会群体)。一个健康的男婴长大后,可以成为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士兵,可以成为在农田里耕作缴税的农民,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帝国提供赋税和徭役。因此,杀死一个健康的婴儿,在法理上被等同于“故意毁坏国家财产”。相反,一个残疾的婴儿在当时生产力低下的社会环境下,无法成为合格的士兵或合格的劳动力,反而会变成家庭和国家的累赘。因此,父母将其杀死,国家并不会进行任何干预,因为在官府看来,这不过是损耗了一件本就贬值的“残次品”而已。

两千二百年前的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帝国,其制定出的所谓“儿童保护法”,算计的从来不是生命的道义账,而是实实在在的劳动力与税收账。这与韩非子所说的“计之长利”完全是一脉相承的。这种把生命工具化、把子女资产化的冰冷逻辑,构成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来从未改变的底层运作模式。无论是国家的宏观政策,还是普通百姓的家庭观念,这套精细的算盘声一直响到了今天,只不过在现代社会中,它换上了一些更为温和、科学的名词而已。

即便是在这套冰冷的制度铁幕下,依然有富有远见和同情心的地方官员,试图运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在局部区域撕开一道文明的口子,用强力的手腕推行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孤独官员的文明化尝试

当然,在漫长的黑夜里,也总有一些心怀良知的先行者,他们对弃婴和杀婴这种惨无人道的野蛮习俗深恶痛绝,并试图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改变这一切。东汉时期的著名将领张奂就是其中的一位杰出代表。

根据《后汉书·张奂传》的记载,张奂在担任武威太守期间,面对当地一种极其野蛮的社会风俗展开了坚决的斗争。武威地处边陲,民风彪悍但也夹杂着极深的愚昧。当地百姓中盛行着一种“妖忌”:凡是农历二月和五月出生的孩子,或者是出生月份碰巧与父母重合的孩子,一旦落地,就必须由父母亲手杀死。你可以简单地做一道算术题:一年一共只有十二个月,光是二月和五月就占去了六分之一的比例,再加上那些与父母撞月份的婴儿,这相当于武威当地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新生儿,在降生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冰冷的民俗判处了死刑。

张奂在接任武威太守之后,展现出了极高的政治智慧与人道主义情怀。为了彻底根除这一恶俗,他双管齐下,主要干了两件事。首先是“施以义方”。他没有直接用官府的皮鞭去抽打百姓,而是耐心地向老百姓宣讲常识与基本道理,告诉他们二月、五月出生的孩子克父母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根本没有任何依据。其次是“严加赏罚”。张奂深知,仅仅靠口头说教在顽固的旧习俗面前是无济于事的。于是,他颁布了极其严厉的法条,将杀婴行为定为重罪,严惩溺杀亲生孩子的父母;同时,他设立了奖励机制,鼓励邻里之间相互监督,重赏举报杀婴行为的知情者,并对那些顶住压力把孩子养大的家庭给予经济上的资助。

在胡萝卜加大棒的联合作用下,武威的社会风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后汉书》中用“风俗随改”四个字,高度评价了张奂的这项政绩。这个延续了无数年、不知道吞噬了多少无辜小生命的恶俗,终于在张奂这一任太守的手里被彻底扳了过来。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化(Civilization: 人类社会摆脱野蛮状态、走向秩序与人道的历史过程)。

老百姓在面对强大的传统习俗时,往往是软弱无力的。很多父母内心深处何尝不爱自己的骨肉?但在宗族势力的口水和地方迷信的重压下,他们往往只能选择屈服,无奈地沦为旧习俗的奴隶。而张奂作为行政长官的介入,成为了打破这股愚昧势力的外在强力。他用制度和公权力,帮老百姓做到了他们心里想做但不敢做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武威的老百姓对他感激涕零。《后汉书》中留下了一句动人的记载:武威的百姓在张奂还活着的时候,就自发集资为他建立了“生祠”来年年供奉。在古代,为活着的官员建立生祠(Living Shrine: 为尚在人世的功臣良吏建立的祭祀庙宇),是百姓对一位地方官政绩和德行的最高褒奖与致敬。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像张奂这样愿意为了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而挑战旧风俗的官员,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官僚体系中是极少数的例外,而非常态。在古代官场上,迷信思想同样泛滥,甚至连五月份去地方上任都被视为当官的大忌,官员们生怕这会影响自己的仕途,导致“免官不迁”。绝大多数官僚只关心个人的升官发财,只要百姓不聚众造反,他们在家里溺杀几个婴儿,既不会影响地方的税收,也不会影响官员政绩考核,当权者自然乐得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张奂的伟大,不在于他代表了封建朝廷的意志,而在于他作为一个人,在权力的高位上选择坚守人性与良知,向野蛮开战。

张奂这种以强力扭转乾坤的做法固然令人振奋,但在官僚体制的日常运行中,这种良政极难维持。当时间流逝到文明更为繁荣但也更加复杂的宋代,面对底层的悲剧,文人们开始尝试用更加温和、充满怜悯的社会自救手段来弥补制度的缺失。

儒者恻隐:苏轼在黄州的生命救援

张奂之后一千年,到了宋朝,同样有一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文人,在面对同样的惨剧时,写下了让人动容的文字。这个人就是苏轼

宋神宗元丰年间,苏轼因为“乌台诗案”被贬谪至黄州。当时的黄州经济落后,属于未开化的偏远地区。在这里,苏轼从一位当地读书人口中听到了一件让他震惊得夜不能寐的惨剧。他为此写下了一封给鄂州太守朱寿昌的陈情信,这封信就是在中国文化史上字字泣血的《与鄂州书》。他在信中写道:“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则杀之,尤忌养女。”

根据苏轼的调查,当时岳州和鄂州一带的底层百姓,家庭生育结构有着病态的限制,一般只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旦超出了这个指标,生下来的孩子就会被就地弄死,尤其是女婴,几乎难以逃脱被杀的命运。苏轼在信中用极其纪实、甚至显得有些残忍的笔触,详细记录了这些底层父母杀婴的残酷细节。他是这样写的:“出生则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拜面,以手按之水盆中,一应良久乃死。”

孩子刚刚呱呱坠地,父母就准备好了一盆冰冷的凉水,将其按入水中淹死。在这个过程中,做父母的其实也于心不忍。他们往往不敢看着孩子的眼睛,只能紧紧闭上双眼,扭过脸去,用双手将那个在水盆里拼命挣扎、咿呀哭喊的婴儿死死按住,直到水盆里再也没有动静,一条娇嫩的生命就这样化为了泡影。

读到这里,任何一个有基本人性的人都会感到窒息。苏轼在写下这些文字时,自己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无权无势,生活沮丧。然而,面对同胞的苦难和生命的逝去,他没有选择明哲保身,而是毅然用自己手中的笔去影响那些有实权的长官。在这封信中,苏轼向太守朱寿昌提出了三条极具实操性的救婴建议:首先,官府应当建立悬赏制度,奖励那些敢于举报邻里杀婴行为的人;其次,必须严格执行大宋律法中“故意杀害子孙判处徒刑两年”的规定,用法律的威严震慑不轨之徒;第三,号召地方上的富商大贾慷慨解囊,设立专项基金,救济那些实在无力抚养婴儿的贫困家庭。

不仅如此,苏轼更是身体力行,他拿出自己微薄的薪俸,号召朋友们一起在黄州创办了一个民间的救助机构,取名为“育儿会”。他们通过雇佣奶妈、分发米粮的方式,切实地从黄州百姓的手里买下了那些本该被按入冷水盆里的孩子。苏轼虽然离我们有一千年之久,但他那一颗为弱小生命而剧烈跳动的心脏,却通过这封信穿透了千年的历史尘埃。正如他在信中向朋友坦承的那样,每当他想到那些在冷水盆里挣扎的孩子,他就感到一阵阵心酸,甚至“为食不下”,连饭都吃不下去。这种跨越时空的人道主义精神,才是真正值得我们继承的文明遗产。

然而,苏轼和他的同道们用血泪与爱心筑起的防线,在长达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依然显得如此脆弱。当我们把视线拉回当下,会绝望地发现,那条冰冷的利益与工具逻辑并没有随着科技的进步而消亡。

现代悲剧:披着科学外衣的算计

回顾这一条从战国延续至秦汉、再到唐宋直至晚清的弃婴杀婴线索,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文明的进步从来不是一条理所当然的直线。它是在野蛮与理性的残酷拉锯中,由像田文之母、王猛、张奂、苏轼这样一个个有着独立人格与温热良知的人,用血汗和眼泪一点一点从荒野中开辟出来的。

很多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听众,在听到这些故事时,或许会产生一种置身事外的轻松感。大家看着满大街跑的电动汽车、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会想当然地以为,这些吃人的旧社会迷信和杀婴恶俗早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然而,这恰恰是对当代社会最大的幻觉。

事实上,那条将人视作工具、视作资产、视作负累的冷酷线索,在我们的历史中从来就没有中断过。两千多年前韩非子所计算的“利益账”,和秦律中所体现的“劳动力账”,在现代社会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披上了一层由各种科学数据、宏观经济学指标和现代人口理论包装出来的“科学外衣”,以一种更具规模、更加冷酷无情的方式卷土重来。在现代科技与庞大社会控制机器的配合下,这种对生命的算计和戕害,其波及的范围之广、消灭的生命之多,是战国时期的韩非、东汉的张奂以及大宋的苏轼做梦也无法想象的。在这个把生命当成计算器上的数字的文化闭环中,我们到底走出了多远?这个沉重的话题,我们留到下一期节目,为您深入剖析。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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