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化社会与祁东牌馆猝死纠纷
在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信任往往不仅得不到鼓励,反而会受到体制层面的打击;相反,系统在机制上更倾向于奖励彼此间的不信任。当每个人都被塑造成孤立无援的原子化个体时,唯一能获得安全感的方式就是将自己托付给庞大的国家巨灵。这引发了一个更深层的追问: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际信任的缺失到底到了什么程度?中国人还救不救得了,假设想救的话,究竟能不能救?
近期发生的一个事件虽然事情本身不大,但在舆论场上闹得沸沸扬扬。在湖南衡阳祁东县的洪桥街道,一位患有基础病的老人走进了一家牌馆(麻将馆)。老人并非进店消费打牌,只是坐在那里歇息。歇息过程中,老人的身体突然出现急性状况倒在地上。根据目击者描述与监控记录,牌馆老板娘见状立即上前施救,掐老人的人中,在施救过程中老板娘还被倒地的老人带摔了一跤。在场的另一人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了约一个小时,但老人最终不治身亡。
店内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证实老人系自行进店休息,并非消费顾客。官方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核查后确认:老人的死亡属于自身基础疾病的急性发作,与店主的搀扶及施救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然而,死者家属随后向店主索赔10万元,甚至将遗体停放在牌馆门前,采取抬棺闹事的方式施压。店主最初出于人道主义意愿,表示愿意给两三千元了结此事,但未被家属接受。最终,在辖区派出所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由店主支付1.9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款”,协议载明为一次性支付,家属今后不再就该纠纷行为提出任何异议。辖区派出所证实该款项已支付。店主在转账时特意备注了“并非承认过错”。但这起事件导致该牌馆最终关门退租。
法律责任判定与派出所调解机制
这起事件在民间引发了极大的舆论反弹,大家最核心的质疑在于:既然店主没有责任,派出所为什么要调解促成让店主给1.9万元?
从严格的法律专业角度来分析,法律判定一个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法定构成要件:第一,当事人实施了某种行为;第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三,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事实。三者缺一不可。在本案中,开麻将牌馆的老板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对老人的死亡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尸检报告与医学鉴定证明其死因系自身基础病发作,与店主的施救行为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既然没有因果关系,在法律上店主就不应当赔偿一分钱。法律应当是判定一切是非纠纷的客观标准。
虽然有人联想到高速公路撞死违规横穿行人的注意义务判定(现实中往往由高速公路基金处理),但本案与此截然不同,店主已经尽到了救助善意,且措施没有任何不当。
进一步从行为性质来看,如果死者家属采取抬棺堵门、以死者尸体要挟索要钱财的方式逼迫店主给钱,并在事实上迫使对方拿出1.9万元,这在刑法构成上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的行为特征。死者家属以抬棺威胁的手段迫使店主在貌似自愿的形式下屈服,这种行为本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针对此类情况,民间常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关于“好人条款”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案甚至无需适用第184条,因为老人的死亡是自身突发疾病导致,根本不存在“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前提,店主的救助与老人的死亡完全脱钩。
然而,作为公权力机关的派出所,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未能严格依据法律事实办事。正常的法治执法应当是制止敲诈勒索与非法闹事,明确告知家属不能违法围堵,必要时采取治安强制措施予以训诫或拘留,从而让完全无过错的守法公民从纠纷中彻底解脱出来。
派出所之所以选择促成赔款“息事宁人”,背后存在多重现实逻辑。首先是基层维稳逻辑与非制度化考核指标的压力。中国地方政府对基层治理有非常严苛的考核,例如上海、广东等多地政法系统将“万人起诉率”直接纳入平安建设与法治考核指标,并不断提高分值比重。为了追求所谓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民警在实际处理纠纷时,往往形成了一套实用主义的操作习惯——迅速判断哪一方更容易“服软”。当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以抬棺闹事甚至上访施压时,民警判断牌馆老板性格老实、经济上有承受空间,便选择向守法但弱势的当事人施压挤出赔偿,从而快速平息事态、规避起诉,完成自己的考核指标。
其次,这种“各打五十大板”、“和为贵”的和稀泥传统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面对是非曲直,许多人无法坚持实事求是,总是倾向于用“虽然……但是……”来混淆黑白。从十几年前南京“彭宇案”开始,公权力机关一系列荒谬的调解与判决,逐步瓦解了社会的互助意愿,让大众变得胆怯与冷漠,不敢扶老人、不敢见义勇为,严重挫伤了人性中的善意。
信任度数据的悖论与社会制度现实
关于人际信任,国际调查数据与民众的实际体感形成了巨大反差。2022年综合价值调查(Integrated Value Survey)针对“大多数人是否可以信任,还是与人打交道需非常小心”这一经典问题在全球展开调研。在调查结果中,排名前列的多数为北欧等西方国家:丹麦为74%、挪威为72%、芬兰为68%,而中国以63%的高信任比例位列全球第四(与瑞典的63%持平,高于冰岛的62%、瑞士的59%、澳大利亚的49%、美国的37%、日本的34%、韩国的33%、俄罗斯的23%、印度特别低的17%以及印尼的5%),成为前列中唯一的非西方国家。
该项调查在中国的抽样由上海交通大学民意与舆论调查研究中心执行,覆盖29个省级行政单位、样本量为3036人。类似地,在爱德曼公关公司的全球政府信任度调查中,中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也连年高居全球榜首(如中国得分超过80分,而日本仅为38分)。
然而,这种纸面上的“超高人际信任”与中国人的现实生活经验完全割裂。传统俗语讲“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在实际社会运转中,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低信任社会。造成这种现象的核心原因之一是公权力在执法和治理上的模式化失范: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死人事件,基层权力机关往往立即启动维稳逻辑,将法律规范弃置一旁,只求平息事态,导致“好人难当、好人关门”。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整个社会缺乏透明度,公民对周围的食品安全、商业环境及公共服务普遍缺乏基础安全感。此外,公权力的监管经常采取“一刀切”与运动式的懒政手段。例如某地矿山发生事故,监管部门的常规做法往往是一拍桌子下令全省或全境所有矿山一律停产整顿。这种处理方式导致高投入、合规经营的优质企业与没有任何安全投入的劣质企业承担同样的停业惩罚,制度不仅没有奖励守法与创造良好外部性的企业,反而鼓励了“比烂”与投机。久而久之,公众对小餐馆、食品企业、工矿企业形成了天然的不信任感。
熟人连带、制度性威慑与信任瓦解
除了监管失灵,更严峻的现实是体制本身在客观上往往惩罚民间的互助与信任,甚至将熟人之间的日常协助推向刑事风险。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帮信罪设立的初衷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等支持的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广泛的扩大化适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人数达到14.7万人,许多普通人仅因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给熟人或亲友,便被卷入刑事追诉与联合惩戒之中,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互助充满了不可预测的法律风险。
现实中还存在执法资源分配导致的脱节。例如有当事人在藏区旅行期间储蓄卡被盗刷取现7万元,回京报案后,警方指出该辖区多起类似案件均因受害者曾在某特定餐馆连入存在安全漏洞的恶意Wi-Fi被植入木马所致;但由于此类个体案件未被纳入专项严打行动,涉事餐馆并未受到及时查处,案件也未能侦破。这种偶发性个案与运动式执法之间的落差,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生活环境的不安全感。
与此同时,公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株连”与连带施压机制。在侦查或追责过程中,司法与办案人员为了降低自身办案成本,频繁通过传唤当事人的亲友、同学、同事施加压力。例如当事人朋友涉案被捕后,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会长期频繁致电其紧急联系人进行核实调查。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办案人员常常利用企业家的亲属、员工或合伙人作为施压筹码,迫使当事人在法庭上认罪认罚、退赔全部资产以求保全亲友。这种将身边人当做“人质”的做法,在法庭内外制造了巨大的恐惧与猜忌。
在社会自组织层面,任何民间自发的协作力量、维权互助、NGO组织、宗教社群、上访群体以及高校学生社团(如关注劳工权益的团体),往往都受到严密防范乃至司法打击。这种防范使得任何超出体制控制的人际合作都面临极高成本。
这种破坏人际信任的机制并非仅存在于司法和政治层面,而是深度渗透在早期的学校教育与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在成长过程中都经历过集体惩罚机制:例如一个学生迟到一分钟,教师便以“耽误全班40个人每人一分钟就是40分钟”为由公开训斥,或者以某个学生的表现为由惩罚全班延迟下课。这种管理方式本质上是在制造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对立,驱使其他学生孤立受罚者、充当管理者的帮凶。
从历史上看,传统文化中曾有“亲亲相隐”的伦理保护,但在历次政治运动以及极端年代中,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划清界限的现象被制度化鼓励。如今,从鼓励基层告密、网格化监控,到校园中的互相监督与反间谍宣传,体制始终更强调个人对政权与集体的绝对依附与忠诚,而非公民个体之间的信任与横向协作。在这种机制引导下,每个人在人际交往中都必须保持戒备与防范,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被彻底瓦解。
两种信任:纪律塑造与市场交换
比如说在网上时代,时代峰峻那些男孩彼此之间肯定属于高信任群体。这里其实体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信任模式:一种是放弃小我、成就大我,直接向权力或组织表忠心;另一种则是普通社会中通过人际交往建立的信任。
类似军队里的连带惩罚与连坐手段,并不是为了让士兵之间互不信任,相反,军队这么做是为了让彼此之间形成一种无条件的(unconditional)、绝对化的信任。因为军队必须让士兵在战场上生死相托、绝对信任,否则一旦背后放冷枪,整支队伍就会崩溃。这是用铁的纪律来强行塑造信任。
然而,正常社会人际关系中的信任,本质上是通过“交换”获得的。这里的“交换”没有任何贬义,而是指一种良性的互惠循环——我对你好,你对我好,大家在长期的互动中积累起信任。但集权体制非常排斥这种自发的横向信任,因为这种民间自发的联结不利于自上而下的统治。权力体系更偏好用自上而下的纪律来塑造信任,将人与人之间的配合建立在连坐和考核机制之上。
比如在疫情封控期间,有些人确实会去举报邻居下楼,因为他们害怕整栋楼因此被拉去方舱隔离。在那种极端情境下,负责监督和举报的几个人之间甚至会形成某种高度信任与精诚合作:大家觉得只要我们几个人盯紧、合作好,一发现有人下楼就立刻拍照发给网格员和居委会拉走处置,我们整个小区就都不用去方舱。从某种角度看,这几个人之间确实存在合作与信任,但这种合作显然不是正常社会所期盼的健康合作,它完全是权力机制所催生出的产物。
军队纪律、权力防范与原子化控制
军队内部这种基于纪律的信任具有其特殊性与必要性,因为任何人在战场上如果不能紧密合作就会面临死亡威胁,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危机下,这种纪律化的信任能带来巨大的生存回报。疫情期间封控小区里某些人的合作,也是建立在类似的极端与紧急状态预设之上。然而,日常和平社会根本不具备那种危机状态,纪律化的强制手段脱离了战场情境,就无法赋予普通人那种自发的迫切性。
而且,从制度防范的角度来看,集权体系内部对个体是极其戒备的。这就像清末袁世凯拒绝谭嗣同密谋时提到的情况,当时的军队就已经实行枪弹分离制度:大炮在营地,炮弹和子弹却都锁在熔炉与军火库里,没有调令根本无法申请领用。现在的派出所和正规部队也是一模一样的逻辑,实行严格的枪弹分离。
尽管口头上强调集体主义与绝对信任,但制度设计上的不信任却暴露无遗:枪弹与人员分离,部队行动与指挥信息分离。即便基层部队拥有枪械和炮弹,没有专门的信息与指挥权限、没有调兵的“虎符”也无法行动;后勤保障部队如果不供油、不供粮,部队就寸步难行。所有这些层层设防的制度,根本逻辑都是基于君王或最高权力对下属的不信任。
在部队体制中,最核心的其实是纪律与绝对忠诚,而不是士兵自发的横向信任。忠诚是针对党和最高指挥官的纵向关系,士兵之间的配合则是为了达成既定作战目标而进行的纪律化协作。企业开展的某些军训式拓展团建,也是借鉴了这种通过强制化流程强化团队协作的变体。不过,企业协作的最终目的是大家共同创造价值、赚取利润并获得物质奖赏,而正常社会的信任依然必须依赖于个体之间平等互利的交换,绝非靠外部强加的政治目标或纪律能够代替。
在集权体制下,权力体系所倡导的人际关系从不以平民自发的横向信任为基础。所有人都只需要信奉最高权力这个核心,下属或官员之间绝不能自行抱团互信,彼此结盟甚至会被视为结党营私。而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信用的持续积累原本是能带来最高商业回报的。
然而,当公权力粗暴干扰市场与社会规则时,这种信任生态就会被彻底破坏。比如一家店铺门前坐着一位老人,老人突发疾病离世,店家明明出于基本的人道与美德进行照料,最终却反遭索赔甚至被判担责。如果一个诚信经营的商户收留走失老人、帮助寻找走失儿童、捡到手机妥善保管,原本应当在市场上累积起极高的声誉,吸引更多顾客并获得正向的市场激励;但当外部司法与管理机制严重失灵、让行善者蒙冤受损时,好人就无法得到正向反馈。结果,市场中的理性选择反而变成了偷工减料、用地沟油、给蔬菜喷洒防腐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当扭曲的外部规则让反道德的行为获得利益最大化时,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石便发生了严重病变。
举报文化、网络空间与人际防备
社会的互不信任不仅存在于现实生活,更深刻地蔓延到了网络空间。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长辈常常叮嘱子女“出门在外面千万别多管闲事”;在职场上,大家习惯于“老老实实听领导话”;而在网络空间里,父母更是反复告诫年轻人“网上千万不要乱发言,管住自己的嘴”。如今,“网络上别乱说话”的戒惧心理甚至远远超过了“现实中别管闲事”。
中国社会的互害倾向早已从线上深度蔓延至线下。年轻一代(如00后及更年轻的人群)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长期浸泡在各种打小报告和举报机制之中。在过去,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向老师打小报告、举报同学,往往会被大家所唾弃,传统市井江湖里连虚构的韦小宝都知道誓死不能出卖朋友茅十八。然而在当下的社会结构中,自上而下的机制却极力鼓励人与人之间互相揭发与检举。
人人自危、互相举报的结果,就是社会彻底走向原子化。当每个人都处于孤立无援的原子状态时,便无法信任朋友、无法信任家庭,只能全盘投身并依附于庞大的国家机器与公权力,试图从中寻求唯一的安全感。
比如在武汉疫情初期,作家方方在网络上记录日记,体制内外的各路文人纷纷在微信群里对其展开围攻与谩骂,指责其“吃着体制的饭砸体制的锅”、“给境外势力递刀子”、“缺乏党性”,却极少有人愿意客观正视其记录的真实情况以及当时疫情防控措施存在的严重纰漏。
这种防备心理也深刻改变了许多人的私人交流习惯。曾有一位知名媒体人转行的律师在微信群中交流,有人在群里对高层领导表达了不满意见,结果被群内成员直接截图并公开发布在个人的微信公众号上,且指名道姓。群规原本明确禁止截图外传,当事人找群主交涉,群主却含糊其辞、和稀泥。
经历过此类事情后,许多人形成了深刻的防卫机制:彻底退群或在所有群聊中保持沉默;日常在社交网络上看到热衷于随意公开发布他人聊天截图的人,哪怕是熟人也会立刻停止深入交流,有事只通过电话或当面沟通,绝不在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上留下任何文字记录;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真需要引用朋友对话写段子,也必定会事先征得对方明确许可;在日常回复各类即时通讯软件(无论是微信还是WhatsApp)的消息时,通篇只使用“好、行、可以、不行、不知道、再说”等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的字词。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戒备心态,极为直观地反映出社会信任是如何被具体的背叛事件所摧毁的,它极大地推高了全社会的沟通成本与交易成本,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
见义勇为的困境:从国内防讹到国外互助
在缺乏制度保障的环境下,普通人施以援手的道德成本变得极其高昂。如果街头有老人突然晕厥倒地,店家和路人往往第一反应是喊“千万别动他”,然后赶紧拨打120,生怕惹祸上身。
在北京曾发生过这样的真实案例:严冬季节有人在路边快要冻死,热心律师路过拨打了110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却迟迟不肯将人抬上车救治。见状,律师立刻拿出手机拍照录像取证,并对医护和警察严肃警告:“如果你们今天敢不把人拉走救治,导致他今晚冻死在街头,明天这件事就会登上新闻头条,我自己就是执业律师!”在律师明确表明身份并实施监督的压力下,急救车才最终将垂死者拉走。如果是毫无法律背景与自我保护能力的普通百姓遇到类似情况,很可能不仅无法促成救治,反而容易被公权力推卸责任或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相比之下,在日本等高信任度社会中,救助跌倒老人的心理负担截然不同。在日本的街头或者公共澡堂,经常能见到类似的情形:如果有老人在路上突然跌倒或者在澡堂称重时滑倒、后脑勺眼看就要撞地,路过的中国同胞会毫不犹豫地飞身上前扶住后背将其抱起安抚,根本不会在脑海里预设“对方会不会讹我、反咬我一口”。
在东京银座等繁华街区,一旦发生老人跌倒等意外事故,往往一拐角就能看到四五位互不相识的路人同时扑上前去帮忙救助:有的路人在后面托住老人后背,有的在旁边帮忙扇风散热,还有人立刻拿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在公共场合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下,当街头有老人倒下时,瞬间围上来好几个人合力救护,现场根本不存在任何栽赃勒索的制度空间与舆论缝隙,旁观者也无需进行复杂的利害权衡。
而在国内的实际生活经验中,类似见义勇为的行为往往演变为孤军奋战。比如早年在北京街头,有律师曾孤身一人徒手冲上去制止两拨持刀血拼的斗殴人员,死死抓住对方持刀的手臂,厉声警告“我是律师,人的皮肉就这么薄,一刀捅进去不是死刑就是坐牢”,最终成功震慑住行凶者、避免了一场恶性命案,事后甚至有涉事的外卖小哥心存感激。但在这类事件中,周围绝大多数围观群众通常都会选择远远避开、挪开视线、拒绝目光接触,既不敢上前制止,事后也不敢主动站出来作证。在缺乏旁人支持和制度庇护的环境下,单打独斗的行善不仅极其危险,更让社会信任的建立变得举步维艰。
国内很多公共场所往往贴着派出所的告示,上面写着“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等标语。这种语言并非严格规范的司法指引,本质上是一种粗暴的威吓,不仅无助于建立公众对法治的真正信任,反而加深了社会对暴力的恐惧。在缺少正当程序保障的环境下,介入街头冲突需要冒着极大的生命与法律风险。
高信任与低信任社会的制度根源
导致“国内不敢扶、国外敢扶”这一根本差异的核心因素,在于司法裁判规则与整体制度环境。
法庭虽然只是矛盾纠纷的最终裁决场所,但其确立的裁判规则却直接规训并塑造着所有普通人的日常行为预期。如果司法制度能够确保善意的救助行为绝不会被法庭冤枉,如果认定一个人有罪或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依赖充分扎实的证据链条,那么绝大多数普通人都愿意展现人性中善良与道德的一面。然而,当司法裁判屡屡做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等荒唐推定,导致好人频频被讹诈、救助他人反遭巨额索赔时,整个社会的道德激励机制便彻底崩塌了。
日本之所以能够维持高信任社会,也是基于长期的制度、文化与市场环境。在日本的大多数普通沿街店铺中,商品陈列在开架甚至店外,门口甚至不需要安装昂贵的防盗感应门(detector),因为社会普遍默认顾客是守约、诚实的正常人,而一旦发生偷窃等失信违法行为,当事人所要付出的社会信用与法律惩罚成本极其高昂。这种高信任是建立在长期稳定的商誉积累、礼仪文化以及免于政治清洗的连续历史之上的。许多日本老店能够平稳传承上百年,商誉具有长期的经济价值;相反,中国近现代历史经历了一轮又一轮剧烈的政治运动、动荡与清洗(如文革等),人与人之间的信用积累被反复切断,最终演变成典型的低信用社会。
这种信任缺失在日常公共基础设施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以轨道交通安检为例,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始在地铁实行安检之后,2009年深圳大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继跟进,在短短四年之内,中国前四大城市全面铺开了常态化地铁安检,随后蔓延至全国高铁与各级公共交通系统,甚至在进入北京时还要实施严密的二次安检。
这种无死角的全民安检体系,在潜意识中实际上是把每一位普通公民都预设为潜在的“坏人”或危险分子,过安检翻包的过程给守法公民带来了极大的被冒犯感与罪恶感。而当人们第一次来到日本乘坐公共交通时,从东京中野坐车到品川换乘新干线去往京都,在短短二十分钟的紧张换乘时间内,直接刷票进站上车,全程没有任何一道开包安检手续。那种被公共系统当成正常“好人”对待的体验,与国内机场、车站时刻伴随着大喇叭高声呼喝“排好队、拿好证件、接受检查”的管制氛围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反差。
互害逻辑与公权力的恶性循环
在低信任社会中,人际互动往往陷入一种类似霍尔木兹海峡博弈的恶性逻辑——个体如果想要被他人善待或者在利益争执中胜出,往往不是依靠展现善意与契约精神,而是靠不断“推高他人的成本与代价”。
在很多现实纠纷中,一个人要想在街头争执中占得上风,往往会选择把事情闹大,让整条街的人都不好过;一个人进了派出所要想获得警方的重视或倾斜,往往是通过死缠烂打、让基层民警承担巨大的维稳与处警成本。这种“按闹分配”的潜规则,使得人们发现只有将其他人的代价推高到难以承受的地步,别人才会对自己做出让步。
在法治健全且存在公德约束的社会中,这种靠无限提高他人成本获利的做法很难得逞,一方面是因为个体自身顾及脸面、不愿给他人添麻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执法机制和旁观者会迅速形成制约。当有人试图通过破坏规则为自己谋利时,只要周围有三四名公众站出来明确指出“你这样做不对、没有道理”,破坏规则者的嚣张气焰就会被立刻压制下去。而在缺乏公共勇气的环境中,旁观者的普遍冷漠与沉默,反而为无理取闹和恶意博弈提供了最容易获利的温床。
国际地缘政治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当某些极端政权试图通过封锁国际海峡或发展核武来绑架国际秩序、推高全世界的通行与安全成本时,如果国际社会多数成员保持沉默与绥靖,作恶者的勒索成本就会越来越低。而在国内的微观场景中,比如排队购物时有人公然插队,插队者甚至挑衅地对被插队者说“你问问后面的人答不答应”,而队伍后方所有人都低头看手机、事不关己般保持沉默,最终插队者便能毫无阻碍地一路插到最前面。由于每个人都预判自己站出来制止不公不会得到好结果、反而可能招致打击报复,公共勇气便在制度性的负面反馈中被消耗殆尽。
从体制内部的运行逻辑来看,公权力的不当行使与权力作恶也是导致信任崩塌的核心源头。在庞大的官僚与行政体系中,许多拿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如果整天无所事事,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反而相对有限;一旦某些基层人员试图通过折腾普通百姓来彰显自身存在感、完成所谓的政绩与考核,就会极大地推高整个社会的运转成本。
比如城管人员在街头粗暴踢翻底层菜农的摊位,这种恶劣行径虽然表面上可能挂着“文明城市创建”的KPI考核名目,但其采取极端手段的实质,却是穿上制服后所获得的权力肆意发泄。在类似纪录片《双井》所记录的真实生态中,城管在管理底层摊贩时往往缺乏公平透明的法定标准:有关系、有背景的摊贩可以长期霸道占道经营,毫无背景的小贩则动辄被没收工具、暴力抢夺货物。这种选择性执法导致底层摊贩之间极为紧张,最终演变成摊贩之间为了生存互相盯梢、互相向城管举报的恶性内耗局面。
这种不公正的执法机制,在全社会催生出一种扭曲的“卢梭式”平等观——既然大家无法共同享有自由与公平,那么唯一的公平就变成了“大家一起倒霉、公平受害”。“他也在违规,你凭什么只管我不管他?”成为了社会各个层面最常见的抱怨。如果自己无法获得某种自由或权利(比如无法自由浏览外部信息),内心最大的平衡便寄托于“别人也必须被封禁”;如果自己在生活中处境艰难、找不到工作、心情极度压抑,某些群体就会选择将怨气发泄在网络或现实中的弱者身上,通过网暴、开盒、人肉搜索等手段让别人同样陷入痛苦与难堪。
从个人与权力的依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戒备,到市场对欺诈行为的扭曲激励、司法对行善者的苛责冤枉,乃至全面安检等社会管控措施,低信任感已经彻底渗透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这种生态与某些高信任度国家的社会治理形成了巨大鸿沟。例如在新冠疫情暴发初期,芬兰民间曾自发开发过一款基于低功耗蓝牙协议的近距离接触追踪App。当用户手机之间在物理空间产生近距离接触时,蓝牙会自动记录彼此的匿名连接数据;一旦某位用户确诊感染,只需自己在App上主动点击标记“我已确诊”,所有与其有过接触记录的手机便会自动收到密接提示,用户随后自觉进行居家隔离。整套系统的下载安装、蓝牙开启、确诊标记以及收到通知后的自我隔离,完全依赖公民个体的诚信与自觉,甚至不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强制推行与严密监控。这种基于高度社会信任的协作模式,在习惯了强制管控与互不信任的社会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社会信任缺失与救助困境
政府后来开始推这个东西,一开始是民间在做。如果你是中国人,要听用这种方式防疫,就会觉得你们这帮人就是白左、太幼稚了。因为在中国,必须得用健康码推上去,在小区扫码。这种做法推上去就带点国民性的意思了。
但这就能看出中国人对社会不信任到了什么地步——任何依据信任建立起来的制度,在中国都会被嘲笑,大家会觉得你们这帮人纯属理想主义,根本不现实。
最近我碰到了一连串关于中国人的问题,举几个具体的例子。贾老师目前肯定也还是中国人。比如有国内的中国朋友来找你,说准备组个团到日本来看养老院或者某科研机构,让你帮忙联系对接。我现在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先等五天,过五天之后再考虑要不要帮他联系。而通常情况下,到了第三天他就会主动打电话过来说:“我的项目取消了。”这本身也是一个心理层面的应对机制。
第二个例子,有些在国内碰到问题好不容易跑出来的,我现在都不太敢给他们做辅导或提建议,比如在国内的资产到底怎么处置、孩子在日本怎么上学这些事情,我都不敢轻易多说。这种防备心理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彼此之间的正常交流。我特别担心将来有一天对方会反过来埋怨:“当初谁让你建议我们到日本来的?我们在国内原本吃香的喝辣的。”他会把责任全推给你、埋怨你。
其实我的初衷很简单,只是希望把自己踩过的所有坑告诉别人,让大家尽量别踩。但我经常遇到这类朋友来求助:就像那些在国内受到迫害、走东南亚路线出来的人,我们好心帮了忙,回头他反而骂你:“凭什么收我一张机票钱?住宿为什么还要找我要钱?你不知道我有多难吗?”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遇到的实在太多了。
国内现在有一个词叫“敲锣女 Pro Max”。“敲锣女”指的是武汉疫情期间敲锣求助让大家救她妈妈的那位女士,当时大家帮了她,结果第二天她反过来在网上发文攻击帮助她的人,完全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后来网络上只要出现类似的事情,就借用苹果手机的命名方式管这种人叫“敲锣女 Pro Max”——别人费心帮你,帮完之后只要你有一点不顺利,立刻翻脸破口大骂施援者。这类事情我也遇到过挺多次。
再讲一个真实的例子,出于保护朋友隐私这里做一些模糊处理。这位朋友现在出了点问题,可能已经看不到我们节目了。他以前一直极度反感并咒骂律师,后来他自己被抓进去了,需要找律师代理辩护。但因为他当年骂得实在太厉害,圈内没人愿意帮他。这就给律师带来了伦理困境:如果完全不帮,职业道德上说不过去;但如果要帮,他当年指着鼻子骂这些律师是“大骗子”,却从来没想到自己会二次被抓进去。
在媒体行业也经常出现这种事:不管对方是上访者还是遇到维权困难的人,你去采访他并写了一篇稿子,稿子发出来后他的问题顺利解决了。结果他转过头来要求记者:“你把稿子删了,这篇报道给我带来了特别不好的影响,你必须删稿。”
信任成本与个人防骗经历
说到后面,核心还是在于人与人之间该如何建立信任。当社会信任彻底烂透之后,结论就不仅仅是中国人值不值得救的问题,而是更惨的层面——退一步讲,就算有人认为值得救,根本上也救不救得了?
从讲解者的角度来说,受过很多伤之后,能分享的人性经验就是尽量交一些靠谱的朋友。比如前面学到的经验:别人来求你办事,先晾个两三天再说,甚至晾上五天,其中90%的人到第四天就会告诉你“领导改变主意了”。这确实符合古人的智慧,所谓“不愤不发”,必须等对方真正着急、确定需要时再去帮助。
但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我帮朋友被朋友坑过很多次,因为我的交往原则是先假设对方是好人再交往,一旦发现不对劲的苗头就彻底拉黑不再往来。
这里可以说一个我见义勇为但结局很坏的亲身经历,讲出来不是为了抬高自己。刚上大一的时候,我在北京被骗过200块钱,就是遇到有人自称回不了家、没钱吃饭找你求助。当年1989年也有人被类似套路骗过60块钱。我当时被骗200块之后,过了三天在另一个地方又碰到了同一伙人。他们已经把我忘了,再次走上来问我哪里能吃饭,完全是一套职业骗术。
时光荏苒,很多年过去后我已经在上海生活了。有一天在人民广场,突然有一个男的走过来,穿戴得挺体面,直接跟我说他钱包丢了回不了家。我心里其实觉得多半是骗子,但我心里害怕“万一他是真的遇到难处呢”,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他。
那个人的演技比我大一遇到的两个骗子成熟太多了。他当场主动递名片,神情表现得极其焦急。拿到钱之后,他表现得特别感激,话术也进化得非常高级,对我说:“这个社会上还能像你一样信任他人的人真的太少了,我刚才问了好多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帮我。”这句话正好击中了心理软肋。虽然我当时心里已经做好这笔钱要不回来的准备,给了他七八百块钱,但最终果然还是石沉大海,确实就是一个彻底的骗局。
而且他为了证明自己可信,还特意说自己以前是个军人。虽然军人身份在我这里并不会额外增加可信度,但在骗子的语境里这是个信用背书。最后我把钱递给他,他郑重其事地把钱收过去、整齐叠在手里,站得笔直敬了一个军礼,随后深深地鞠了一躬。拿了800块钱,可能背地里还在嘲笑别人傻。这套戏演得极其逼真全套。虽然经历过这些之后类似的套路我不会再上当,但如果换一种新型骗术,出于害怕错过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心态,可能还是会纠结。但这些经历确凿地证明了社会上的骗子非常多。
做律师的人往往自认为识别骗术的水平极高,但这种自信往往就是被骗的基础。行走江湖哪能不挨刀,直面人性中的恶劣之处时内心其实非常痛苦,因为对方想骗你的意图有时一眼就能看穿。
商业合作与海外华人圈的社交边界
现在经常有人找我拉投资或拉伙创业,说一起搞个网站、做个App或者办本杂志。我现在对待这类合作的方式非常明确:先评估人力和开发成本,要求对方必须先打一半款项过来;如果不预付款,事情免谈。
以前杂志之所以办不下去,或者商业合作无疾而终,就是因为吃过太多亏。辛辛苦苦把商业计划书(BP)、PPT、产品草图、业务逻辑和流程图全部做完,在还没有AI辅助的年代付出了巨大的工作量,结果交付之后对方就再也没有下文了,甚至直接剽窃了你的方案和创意(Idea)。所以现在谈任何合作,必须先建立在清晰的财务和规则防线上,收到定金才启动。
在海外的华人圈子中,各个国家都流传着一句既直接又血淋淋的话:“在海外别找中国人,别跟中国人接触。”很多人甚至调侃“中国人只坑中国人,因为坑不了外国人”。虽然从基督徒的信仰角度来说,哪怕被骗多次,我依然坚持要做光做盐、反对这种一概而论的偏见,但在客观经历上,来日本五年被坑过几次,确实全都是被中国人坑的,没有被日本人坑过大坑。当然这也跟语言能力有关,因为语言不够流利,可能还不具备被当地人深度欺骗的语境。
在日本生活期间,我也接到过几次日本本地的电信诈骗电话。因为我日语不算好,就直接在电话里跟对方说:“我日语不好听不懂,你要不要发个短信给我?”对方也就放弃了。在日本唯一一次险些被骗,是因为刚来时语言不好、对环境不熟悉而放下了心防,收到了一条声称“有快递需要补交滞纳金”的最普通的钓鱼短信。这种诈骗主要是为了套取信用卡信息。在日本,信用卡信息与收货地址通常是一致的;但由于我刚到日本,使用的是国内发行的信用卡,卡片信息和日本的收货地址完全不匹配,骗子虽然骗走了卡号信息,但在系统里根本刷不出去。
在海外长期生活之后,社交模式逐渐发生了改变。现在我更倾向于通过长期的现实接触、公共表达以及日常的待人接物来了解一个人,越来越不喜欢纯线上的虚拟社交,而是全面回归线下。在线上社交平台上只是偶尔发表言论或记录吃喝玩乐,真正的丰富生活都在线下。通过观察一个人在现实中如何讲话、吃饭、出游,把人划分出不同的圈层。对于那些建立起绝对信任的人,划在一个专属的小圈子里共同交往;至于其他不熟悉的圈子,则保持边界、完全不碰。
这期节目聊到最后,探讨中文语境与社会信任的问题确实让人感到沉重。节目录制接近尾声,大家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沟通,也欢迎点赞和分享给朋友。感谢收看,我们下期再见。